谈谈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背景下高校学生权益维护机制构建

更新时间:2024-03-2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高校学生权益维护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背景下高校管理的内容。对高校学生权益维护机制构建的研究,有助于高校完善学生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本文从利益协调、矛盾调处、诉求表达、权益保障、心理援助等五个方面阐述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背景下高校应如何构建学生权益维护机制,以期为高校完善学生维权机制提供参考。
关键词:高校学生权益机制构建;利益协调;矛盾调处;诉求表达;权益保障;心理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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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和政府的一项而急迫的任务。高校是整个社会系统的组成,担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四大职能,高校管理从根本上来说涉及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本文从利益协调、矛盾调处、诉求表达、权益保障、心理援助等五个方面阐述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背景下高校应如何构建学生权益维护机制。

一、高校学生权益维护的利益协调机制构建

利益协调是高校学生权益维护的手段,高校有效的教育管理,妥善协调校生利益关系,化解矛盾和冲突。因此,加强和创新高校管理,维护学生权益建立调节、限制、疏导校生利益行为的一整套机制,这就是利益协调机制构建。

(一)准确把握高校与学生间的关系

笔者认为高校与学生间的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两种法律关系兼而有之。高校与学生基于平等、自由原则缔结类似兼有合同服务性质的教育契约关系,但高校又根据法律规定行使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权。因此,新时期的高校领导者在全新定位下认真审视管理行为,准确把握在维护学生权益过程中高校和学生利益的协调和平衡。

(二)加强维权导向,保障学生权益的正确实现和公平调整

高校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权益观,加强宣传和教育,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学生理性看待高校发展变革过程中自身的权益变化,学生维权思维与行动要与高校改革步伐相协调、相一致,自觉调整利益需求,科学选择维权行为,正确处理利益关系。利益调节就是“尽可能地调整好利益体系的内部矛盾关系,把利益冲突减少到最低限度”。因此,新时期的高校领导者要遵循法治基本原则,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保障学生各项权益得以实现。

(三)构建权益补偿和维权约束机制,推动权益的整体协调和规范维权的正确途径

权益补偿就是“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的状况”,使“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权益补偿机制是指高校权益受损学生实行的救助制度,要与高校发展相一致、相适应。维权约束机制即以法律制度和道德规范的协同作用,约束维权行为。法律和道德是维权行动的调节器和制约器。一方面,加强高校法制教育,强化对学生的法律约束,引导学生以合法的手段和方式维护权益,减少高校和学生的矛盾和冲突。另一方面,加强学生道德建设,约束和规范学生的利益动机和维权行动,引导学生合理选择利益目标,自觉调整维权行动。

二、高校学生权益维护的矛盾调处机制构建

(一)建立完善源头预防机制,坚持以生为本

高校要时刻把学生的切身利益和所思所盼放在心上,对涉及事关广大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政策和改革,应落实好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充分听取学生意见。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加大校务公开力度,落实好学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尤其要“道德感召来影响利益格局,即不必利益驱使国家强制,社会成员个体自主自愿的以慈善、志愿帮助等形式流转社会资源和利益,这种道德层面上的利益调节是能够在广泛的社会范围内形成功效。”

(二)构建矛盾多元排查和疏导网络体系

加强高校调解组织建设,将信访、社团、行政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延伸到最基层,深入到每个学生,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对有侵犯学生权益的迹象做到早排查、早化解、早疏导、早稳控,努力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初始状态,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建立有效的责任机制,对排查出来的侵犯学生权益行为逐一落实化解责任。

(三)建立完善解决理由机制,着力维护学生正当权益

高校可每月适时召开一次专门学生权益维护理由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定期总结分析工作形势。机关各部门和各系院紧密配合协作,合力调处涉及学生权益的矛盾纠纷,直至矛盾纠纷彻底解决。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效作为相关人员年度考核的标准,作为晋职晋升的依据,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高校学生权益维护的诉求表达机制构建

诉求表达就是学生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定渠道直接或间接地向学校反映情况、提出意见、表明要求,并以合法合理的方式实现维护自身权益的参与过程,实质上也为创造一个制度环境,保证学生与高校拥有平等的话语权,使自身的权益诉求能够有效影响高校决策和舆论的力量。

(一)完善学生权益诉求表达的组织体制

某些部门责任心欠缺,官僚主义盛行,对学生合理利益诉求置之不理或推诿应付,极端不负责任,引起了校生关系紧张,一些学生选择采取非理性的极端行为来宣泄权益诉求与此因素密不可分。因此,高校相关组织机构要完善学生维权机构的人员和体制建设,广泛听取学生意见,做到集思广益,具体理由具体分析,把学生的权益诉求及时、准确地进行反映、协调和解决,把利益矛盾和冲突消灭在初始状态。

(二)健全学生权益诉求表达的规章制度

高校现行的有关学生权益诉求表达的制度层次偏低,诉求表达程序缺乏具体规定,权益诉求表达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不明等理由。因此,要增强学生权益诉求表达规定的权威性;其次应明确规定学生权益诉求的主体、范围、程序、方式,使学生能依法行使权益诉求表达权;再次,健全学生权益诉求的司法救济机制。无救济即无权利,当学生权益诉求表达受到非法阻碍,应赋予学生司法程序进行救济的权利,在经过司法确认后进行行政问责或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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