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阶段如何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更新时间:2024-04-0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控制贯穿整个建设过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在招投标阶段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能够获得公平的竞争性投标价,择优选择施工企业、有效减少工程投资,是建设项目控制造价的重要环节。招投标阶段应从工程量清单编制、合理确定招标控制价、合理确定评标方式、有效应对投标策略、注重合同拟定等多方面加强工程造价控制。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招投标 工程造价 控制
1. 工程量清单计价
2008年12月1日起正式执行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0500-2008),主要原则是“控制量、指导价、由企业自主报价”,推动了招投标阶段采用工程清单计价方式来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是承包人依据发包人按统一项目 (计价项目 )设置、统一计量规则和计量单位按规定格式提供的项目实物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实际、企业实际和市场实际,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后,提出的包括成本、利润和税金在内的综合单价及最终的工程总价。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现了量、价分离,风险共担和市场竞争形成的原则,它有效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淡化标底作用。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增加了招标透明度,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按国家《招标投标法》有关条理规定,最终以“不低于成本”的合理低价者中标。在保护业主自身利益基础上择优选择承包单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由市场形成。对于规范建设市场行为,降低工程造价和计价成本,提高投资效益,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起到重要的作用。
1.1 高质量编制工程量清单摘自:毕业论文提纲格式www.808so.com
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计价的依据,是整个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重要依据。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由建设方或委托招标单位编制。编制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二点:
1.1.1 高度重视清单编制依据。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是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条件。首先必须提高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在勘察、设计合同中应明确由于勘察、设计重大失误造成的工程造价突破需承担相关赔偿责任,有效增强勘察、设计单位的责任意识,提高设计精准度,减少以至杜绝施工过程中出现较大的设计变更、施工签证、追加投资等问题;其次在编制清单前必须全面了解工程概况、收集同类工程经济指标、技术经济文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及施工期历史气候资料,踏勘拟建项目现场,为编制准确和完整的工程量清单打好基础。
1.1.2 提高清单编制质量。无论是建设单位或是招标单位,在工程量清单编制过程中,编制人员都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精湛的业务水平,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严格遵循工程量计算规则,避免遗漏和重复计算,确保清单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对比较复杂或较大型的工程,应要求投标方核对工程量清单,对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理解不一致或计算错误以及缺项、漏项部分,尤其是对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有不同看法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再由编制单位进行汇总、复核产生工程量清单。
1.2 详细描述清单项目特征。项目特征是对项目的准确描述,是项目清单综合单价的重要依据,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应按“清单计价规范”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施工图纸,按照正确计量内容、工程结构、使用材质及规格或安装位置等予以详细、准确的表述和说明,避免以工程内容来代替项目特征。
2. 合理编制招标控制价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以来,虽然招标控制价在评标时只是起到参考作用,但仍然是评价投标人所投单价和总价的合理性、核算成本价及合同管理中确定合同变更、调整、索赔和额外工程费率和的重要参考依据。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计算,结合当地市场人工、材料、机械行情,参考当地条件相近工程项目造价资料,仔细分析、对比、计算出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3. 合理选择评标方式
评标是工程招投标程序中的一项关键工作,是工程合同管理的开始,目的是为招标人择优选择一家报价合理、施工方案可行、发包人投资风险最小的合格投标人中标。目前我国采用的主要评标办法包括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两种。综合评估法是指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分别进行打分,包括投标、施工组织设计、工期、质量、项目负责人答辩、投标人的经历及业绩等方面,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其优点是评标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业主综合考虑了工程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业绩信誉、优惠条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因素,兼顾了技术等方面因素,能客观反映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能全面评估投标单位的整体实力,调节评分项目及分值权重,选出有实力的投标单位,避免了低价中标的危险,有助于良性竞争。其主要缺点有:评分标准中某些项目的量化不科学,评标专家对各投标文件了解不详细,人为判定因素较多,会制约评标的公正性;或由于评分标准中工程报价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等原因,造成中标价偏高,不利于降低工程项目投资成本。因此,此方法对评标专家要求较高,评标时间较长。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详细评审标准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折算,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抵于其成本的除外。这种评标办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的技术和性能标准,或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其优点可以让业主以最低的获得服务,能够最大限度的降低工程项目投资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但采用这种评标方法要对投标者资格审查严格,且招标文件的编写要细致周到,确保投标者都有能力完成工程,避免低价中标高价索赔。4. 正确应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策略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不应只看总造价而不看每项单价报价。实际上总价符合要求的,并不等于每一项报价符合要求;总价最低的,并不等于每一项报价最低。投标单位通常采用不平衡报价方法,在确定总价的基础上,调整分部分项的报价,以即不影响总价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理想的经济效益,并争取更大的利益。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4.1 工程量今后会增加的项目,将其综合单价提高;对工程量可能变化不大的项目,其综合单价降低;工程量可能减少的,单价也会调高,这样可提前收到工程款;对后期施工的项目其单价则会调低。
4.2 图纸不明确或有错误、估计今后会有修改的,或工程内容说明不清楚的,可降低,待今后索赔时提高。
4.3 计日工资和零星施工机械台班/小时单价报价,可稍高于工程单价中的相应单价。因为这些单价不包括在投标中,发生时按实际发生计算,可多清算工程款。
4.4 只报单价无工程量的项目,如土木工程中挖湿土或岩石等备用单价,单价宜高些。这样,既不影响投标总价,又可在发生此种施工项目时也可多清算工程价款。
4.5 暂定工程或暂定数额的估价,如果估计今后会发生的工程,可定得高一些,反之可低一些。
4.6 能够早收到钱款的项目,如开办费、土方、基础等,其单价可定得高一些,以有利于资金周转。后期的工程项目单价,如粉刷、油漆、电气等,可适当降低。
采取不平衡报价,在竣工结算时,就可以达到追加工程款的目的。为此建设单位应注重招标前的准备。一是业主必须严格杜绝“三边”工程,提高施工图设计的深度和质量,减少甚至避免设计变更。二是充分掌握信息,特殊的大宗材料,确定有难度的,可提供暂定,并对暂定项目的调整方法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三是在招标过程中要重视商务标的评审。招标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对投标单位商务标报价中的不平衡项目要逐一分析,对涉及数额较大的不平衡报价予以废除,并组织好对拟中标单位商务标询标工作。对商务标中含糊不清的问题要求以书面澄清或承诺,尽量不留隐患,避免低价中标高价结算。四是对投标单位的资信状况要认真考察,重点关注投标单位在以前施中有无因工程结算而引起的经济纠纷。
5. 注重合同质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之一,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要树立工程合同是管理一切行为的根本依据。招标人应结合业主情况与拟建工程特点,根据项目规模、工期长短、项目复杂程度、设计深度、项目竞争情况以及外部环境等诸多因素,在权衡多方利益的基础上,确定符合本工程要求的合同形式、合同条件。在合同制定中应特别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5.1 合理确定合同价款方式。根据项目规模和工期长短、竞争情况、复杂程度、单项工程明确程度、准备时间长短、外部环境等因素全面考虑,确定合同价款方式。总价合同一般适用于工程造价不高、工程量小、工期短、施工过程环境变化小、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施工图设计深度符合规定的工程。单价合同适用范围比较宽,风险可以得到合理的分摊,并能鼓励承包商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节约成本,提高利润。
5.2 提高法律意识。施工合同除全面体现招标文件中有关合同的规定外,还包括招摘自:毕业论文目录www.808so.com
投标过程中形成的有关答疑、补遗、修改、询标记要、承诺、各种协议等资料,同时明确了承发包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基于此,提高法律意识,从法律角度全面规范合同内容,确保施工合同质量,减少以至避免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纠纷。
5.3 重视专用条款内容。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合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协商后达成的一致意见,是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和完善。因此,应特别注意其中对工程计量调整、调整、履约保证、工程变更、工程结算、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等具体规定。
6. 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在招投标阶段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是建设工程控制造价的重要措施。招标人应注重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评标机制、合同选择等方面的综合控制。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吸引潜在的优质投标人,能够择优选择承包单位,从而全面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对建设市场招投标机制的完善和发展、建立公平竞争秩序将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S].
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工程造价计价控制[M].北京:中国出版社.
[3]马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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