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竣工结算阶段造价管理

更新时间:2024-02-2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基于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一方面反映了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微利中标甚至低于成本价中标,这种竞争模式导致施工单位在竣工结算时为了使其利益最大化,采取多算、计算、虚增内容等手段增加工程造价;另一方面体现了工程造价的有效制约,中标价远远低于招标人的上限值。
【关键词】清单计价;竣工结算;工程造价;资源配置;公平竞争;管理模式;企业效益
0 引言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造价管理是全过程、全方位、动态的造价管理。要有效地制约工程造价,就要把只注重项目实施阶段造价制约的预算定额模式变为以设计和招投标为主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上来,并对建设项目各阶段采取不同的行之有效的造价管理制约策略,变以前的被动消极地反映工程造价为能动地影响和制约工程造价的管理模式上来,从而实现工程造价管理的先进性和效益性。
1 工程结算价远超预算价的理由及具体表现
1.1 虚报工程量
工程量的计算是依据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来编制的,工程量计算正确与否对工程结算数额大小影响极大。有些基建工程由于工期长、变更多,有些单位工程分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几个标段,多个施工单位交叉作业,就会存在多计、计算工程量的现象。
1.2 高套单价
虽然采取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目前阶段,综合单价的人、材、机的消耗量依据原定额标准,人、材、机的依市场情况而定,竞争较大的主要是在费率的计取上,各施工单位在投标时采取降低管理费率的措施而降低综合单价,有些施工单位在投标时材料按当时信息价也采取了优惠措施,但结算时不按相应的优惠费率计算。
1.3 以次充好,赚取差价
有些装饰材料高、中、低档的相差很远,如石材:每平方单价有 80 元的,200-300 元的,500-600 元的,上千元的也有,由于现场管理不到位,材料单价签证不到位,导致以次充好,赚取差价。
1.4 签证内容
因现场管理人员或监理人员不懂工程造价知识,把现场发生的如防暑降温费、雨季施工增加费等包含在合同范围内的费用也签证了;另外,乙方在施工现场的场地硬化、周围砌筑的围墙、安全警示标牌的设置属于施工措施费,不能签证。
1.5 合同内容模棱两可
尤其是调整条款不明确,只简单说明工程量变化超过幅度时或材料变化较大时可以调整单价,但未明确计价原则和调价公式,造成结算时争议不断。
2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内容及依据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主要从资料的完善性、合同的执行情况、工程量的准确性、综合单价的合理性、清单项目设置是否符合《计价规范》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1)审核结算资料是否完善。结算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图纸、工程变更资料及现场签证资料等,这些资料完善齐备且合理有效。
2)审查结算是否按合同规定的结算策略进行结算。如合同规定属包干范围内的则不能调整,合同规定对人工、材料、机械一般不作调整,但对于由于政策理由的人工费上涨及不可预见性的材料费大幅度上涨,可双方协商补差。如 2004 年 4 月份以来的材料大幅上涨,根据当地政策,可以对这种风险进行补偿。但如合同规定材料涨价幅度在±10%范围内的不予考虑,则应扣减这价差,其材料补差公司应为:材料价差=现价-原价×(1+10%),而不是按现价-原价计算。
3)工程量清单不可能绝对正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也不可能与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一般合同规定在±5%范围内不予调整;超过±5%范围的如属原清单报价有的项目,则参照原清单报价。
4)综合单价的审核主要是新增或变更项目,不能参照原合同单价而需重新计价的项目,应按类似项目的市场价并考虑当时的投标水平计价。如有些项目其措施费用是对于整个工程一次投入的,投标单位却将该费用考虑在综合单价中,造成每米综合单价偏高,当结算时如增加打桩工程量时,其综合单价应为:(中标单价×清单工程量-施工平台措施费用)÷清单工程量。
5)审查清单项目设置是否与《计价规范》的计量规则相一致,如挖深基坑土方,施工方报价时是按围护支撑考虑施工措施费的,而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又两边放坡增加工作面进行签证,所以工程量增加了,但综合单价没变,显然这种计算方式增加了不少造价,违背了《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
3 竣工结算编制的主要依据
1)投标文件;
2)施工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
3)施工图及竣工图;
4)相关变更资料;
5)现场签证资料;
6)的相关工程定额、造价信息资料及相应的市场材料文件等。
4 工程竣工结算阶段造价制约的具体措施
1)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工程结算是造价制约的最后阶段,在工程结算前,应及时收集和整理各种计量、计价资料,做到完整无缺。包括工程竣工图、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书、补充文件、变更通知、各种签证等。要特别注意工程竣工图是否如实反映了工程内容变化情况,是否请建设单位和监理人员会签,并加盖竣工图章。
2)认真审核合同条款,如有关工程结算价款的规定、双方责任及风险的分担、双方约定的结算办法、取费标准和优惠条款等。一般合同文件规定:“本工程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为中标价±调整确定;人工费按施工期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调整;工程变更的处理较复杂,如当分项工程量变更后的调增量小于原工程量的 10%(含 10%)的,按投标报价时的综合单价及投标报价相应优惠比例确认;当分项工程量变更后的调增量大于原工程量的 10%以上,以及工程量清单漏项(含缺项、错项)、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增项目,其结算方式……另有规定。”
3)认真审核签证内容的合理性与真实性:如某工程项目,因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不懂工程造价知识,把一些不该签证的项目给签了,如防暑降温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这些费用确实发生了,但不应增加费用,因为这些费用已在施工预算时计算了,属合同范围内造价;又如施工现场地面硬化、施工围墙、临时用水用电等,这些费用也是实际发生的,但已包含在不可竞争费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里,不应另计费用。
4)仔细核对工程量,工程造价人员要在工程结算前仔细阅读施工图,核对竣工图,发现竣工图与变更签证或现场实际不同时,尤其是一些体形复杂或装饰繁复的工程,竣工图不可能面面俱到,一定要深入施工现场核对并现场测量,对隐蔽工程或容易计算的,要向现场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了解情况。如梁、板、柱的交叉部位容易计算;另外,一定要熟悉计算规则,一个优秀的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既要看懂施工图,又要熟悉施工现场,还要深入市场了解建筑材料的品种及,做到胸中有数,避开造成计算错误,给双方造成损失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5 结束语
总之,一个工程项目的建设包括投资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及竣工验收多个阶段,工程造价的管理与制约始终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范围广,内容多,在基建项目建设中抓住“六个关键”来展开工作:一是抓住“项目立项”,从源头把关;二是抓住施工单位准入关;三是抓住隐蔽工程验收关;四是抓住现场材料使用关;五是抓住竣工验收关;六是抓住项目决算审查关。作为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做到实事求是,遵循有关政策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湛的业务技术做好工程造价制约与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尹贻林.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1997.
[2]戚安邦,孙贤伟.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理论与策略[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4.
[责任编辑: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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