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法律修养部分课程单元目标与深思

更新时间:2024-01-3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法律的教学中,学生对获得强大法律知识和提高法律水平和意识的渴望与实际教学实效性不强已是不争的事实。在课程总目标的框架下,实事求是地高职生的实际状况,加强对课程教学单元目标的研究,切实提高课程的实效性重大。
关键词 高职特点 法律修养 课程单元目标
:A
Research and Thinking of Culture Part Course unit Target of Higher
Vocational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s
QIU Hui
(Department of political education courses, Hubei Polytechnic Institute, Xiaogan, Hubei 432000)
Abstract In the teaching of law part of the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s curriculum, it's indisputable fact that it's not strong for the students' desire to obtain strong law knowledge and raise the level and consciousness of law and neither of the actual teaching effectiveness. With the framework of overall goal, practically based on the actual status of higher vocational students, there is great significance to strengthen the research of teaching unit objectives, and improve the curriculum effectiveness.
Key words higher vocational characteristic; legal training; course unit object
1 教学的实际效果与课程总目标要求存在较大落差
1.1 教师在教学中的困惑
“基础”中法律内容所涉及的层面多而细,知识点繁而杂,教材中罗列了上100部法律法规,其中较为详细的就有30余部,内容大而全。这也导致了教材中的分级标题多。从法理学到宪法、基本法、诉讼和仲裁以及调解制度等,把法律体系基本囊括在内,不突出,详略不当,理论性强。教师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要在十多节课的教学时间内做到面面俱到的话,知识点只能蜻蜓点水,结果是理论灌输多,解决实际理由少。教材以理论叙述为主,案例有限,给人枯燥乏味的感觉,使学生不易读下去,导致他们对本课程学习丧失了兴趣。如果教师为了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帮助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精选一些现实生活案例进行教学,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无法完成整个教学任务,结果是教师在实际的教学中只能“戴着镣铐跳舞”。
1.2 学生在课程学习中的期望与实际教学结果落差较大
法律所涉及的是人们行为层面的理由,所涉及的理由比较具体,所侧重的是对人们行为提出禁止或许可或允许的要求,对人们的要求是最基本的底线。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培育法律素质,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拥有健全的用法能力,具备自觉的护法意识,对当代的高职生来说,既必要也非常。
学生在现实中对法律理由或现象不懂或困惑的地方比较多,用法律维权的意识很强烈。但他们实际拥有的法律知识不多,一方面痛恨社会上的侵权行为,另一方自己却出现了有意无意的违法行为,出现认识与行为的分裂。他们内心有拥有强大的法律知识去维权或充当社会正义使者的渴望,因此,他们想“基础”课程法律的学习来获得强大的法律知识来达到目的。可实际结果是自己的期望与教学实际效果出现很大的反差。期望越高,失望越大。巨大的落差导致了“基础”课程教学的实效性大大降低。
2 结合高职生实际,在课程总目标的框架下进行单元目标研究的必要性
2.1 增强课程的实效性,提高学生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是的目标追求
法律基础的主要内容是法律基础理论、基本法律知识、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学生学习要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了解我国宪法和有关的基本精神和主要规定,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学生这内容的学习,应了解法的产生、本质和历史发展;对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作用、创制和实施、法制思想与依法治国方略等方面认识会加深,对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以及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规定会全面了解,对树立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性、必要性以及如何去提高法制观念和树立法制意识等方面的认识会有很大的提高。学生这一环节完整的学习,会获得一定的法律知识,对他们的法律(下转第192页)(上接第151页)素质提高会有一定的帮助。而现实情况是学生学习的热情高,但实际教学中的性不强、法律实践能力不高而变得学习动力不足。他们对法律概念有认识,但对于跳出理论范畴去解决实际理由的能力却远远不够。如学生对书写民事诉讼状等最起码的法律技能就不具备,这与教育目的是相背离的。这样的教学只是形式,没有实效性可言。
2.2 在总目标框架下制定切实可行的单元目标是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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