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学生伤害事故案件有关法律适用理由初探

更新时间:2024-02-0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学生伤害事故案件是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各类侵权案件中一种常见、多发的案件类型。需要我们从法律角度正确界定学生伤害事故,明确各方在学生伤害事故之后的法律责任,并及时、妥善处理损害赔偿理由。此外,法律还规定了特别的学校责任,即补充的补偿责任;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学校过错的本质是教育管理过错,但还应当有条件地适用公平责任原则。
【关键词】归责原则,补充责任,学校过错

一、学生伤害事故的界定

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未成年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范围,应当限于学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事故的种类,包括学生本人的人身伤害事故和死亡事故,以及学生造成的他人的人身伤害事故和死亡事故。

二、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归责原则,是指行为人侵权致他人损害的情况下,根据何种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的侵权民事责任,它解决的是侵权责任由谁承担的理由。

(一)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

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为过错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理由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了未成年学生受到损害和未成年学生造成他人损害两种情形下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这两种责任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第二款规定了学校承担的补充赔偿责任,即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时的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这也是适用的过错责任原则。
所谓过错学生伤害事故案件有关法律适用理由初探由提供海量免费论文范文的www.808so.com,希望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帮助.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其中,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在判断教师是否违反对学生负有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特定注作用务,即是否构成过失时,应采用客观标准,即根据具体的时间、地点、条件,判断该教师当时的行为与一个具有正常判断能力的普通教师相比是否正确合理。当教师的行为达不到“合理的普通教师”的标准时,就构成过失。

(二)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

在处理学生伤害案件中,公平责任原则在一定条件下也应当适用。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双方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法律又无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观念,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损害给予适当的补偿,由当事人合理地分担损失的一种归责原则。在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适用公平责任原则,要求学校承担公平责任,须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在确定责任时,只有在不能根据过错确定责任,或依据过错确定赔偿明显有失公平,或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第二,虽然学校的行为没有过错,但却从该行为中有所受益,应承担公平责任。需要说明的是,只有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方可判令学校承担公平责任。

三、学校承担补充责任的条件和依据

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除了应具备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基本构成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两个要件:第一,学生人身损害是由于第三人的理由所致;第二,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如果无过错也不会产生补充赔偿责任,损害的赔偿责任应当完全由加害的第三人承担。需要说明的是,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过错与第三人的侵害行为应当有一定的关联性,如果不存在关联性,也不应当让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学校之所以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是因为学校在该伤害事故中存在过错,使本来可避开或者减少的损害得以发生或者扩大,因此学校应当为受害人向第三人求偿不能承担风险责任。在赔偿责任的承担上,受害人向侵权第三人请求赔偿时,如第三人无力或不能完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向有过错的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请求赔偿的,被请求的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就应当承担补充的赔偿责任。

四、学生伤害事故防范与处理策略

不论是从理论还是从实践看,学生伤害事故大多是由于各方的过错造成的。即使是没有过错方的学生意外伤害事件,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防范意外发生的可能。因此,全面、深入地剖析学校事故的防范举措,采取切实有效的策略,解除目前普遍存在的遭遇学生伤害事故时的困境,具有重要现实作用。
(一)坚持以防范为主的处理方针。鉴于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对学生本人及学生家庭所带来的巨大不幸和对学校、对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一定要把立足点放在事故的防范上,尽可能地减少和避开事故的发生。具体策略包括:1.要在学校、教师、家长中大力强化事故防范意识,切实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2.增加教育投入,改善学校设备。很多事故的发生,都与学校的设备陈旧有关。3.加强教师工作责任心,端正教育思想,增强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选择正确的教育策略,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二)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应坚持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和及时、妥善处理原则。学生伤害事故难以避开,一旦事故发生后,在处理过程中只有坚持一些基本原则才更有利于事故的解决。首先是依法处理原则,依法处理是当今社会处理一切事务必须遵守的原则,也是做到客观公正、维护当事人各方合法权益的根本保证。二是客观公正原则。即事故处理要求实事求是地分析和认定造成事故的理由,应实事求是地评价学校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和学生自身的行为以及第三人的行为。三是合理适当原则。主要是指在赔偿理由上,要根据责任认定依法赔偿,不能脱离损害后果的实际需要而提出不切实际的巨额索赔,也不应超出责任方的实际能力。四是及时妥善处理原则。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救治受伤害学生,把伤害后果降到最低限度;要及时处理事故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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