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从辽代石刻看辽代社会中贤妇观

更新时间:2024-04-0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在中国古代社会,人们对已婚女性有着诸多的要求和规范,达到这种要求和规范的,即成为“贤妇”。这种对已婚女性的要求和规范,反映古代社会中的“贤妇观”。时代不同,人们的贤妇观也不尽相同。本文主要从辽代石刻出发,尤其是以墓志铭为中心,来具体探究辽代社会中的贤妇观。通过这些石刻资料,我们可以认识到,辽朝时期的贤妇观主要体现在女性的侍养舅姑尽妇道、辅助其夫尽妻道、生育子嗣尽人道以及治理内务尽才干等方面。
关键词:辽代石刻;辽代社会;贤妇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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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社会,在“男主外、女主内”的观点下,已婚女性大多在家操持家务,做一贤内助,这在辽代也不例外。从史料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在父权制占统治地位的辽朝,“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的观点依然是正统的观点,而且越到后期越明显。法律、宗教、、文化都在塑造女人在婚姻中的角色形象,并让这个形象高度固定化。有辽一代,虽然有些女性活跃于政坛,比如述律后、承天太后等,她们把持政权,处理国事,大有“女主外”的姿态,但是这毕竟是少数女性,不具普遍性。而且到了辽代后期,像这样权倾一时的女性几乎没有,也再没出现过“摄军国事”的女性。所以,辽代女性还是与其他封建社会的女性一样,承担着主内的角色。辽代的贤妇观主要是指辽代社会对已婚女性的一些要求和规范,只有达到这种要求和规范的,才能称得上是“贤妇”。
我们在讨论辽代贤妇观时,主要借助于辽代的一些墓志资料。因为我们知道,墓志铭是是一种称颂性的文字,虽然有着固定的格式和写作套路,文学特色比较浓重,其所反映出的形象大多也是经过理想化的,但其透露出的基本信息是确定的。而且经过美化了的人物形象,才能更好地反映出一个时代、一个朝代的价值观念和思想倾向。在大多数辽代墓志铭中,有关女性的记载,除了因为端庄美丽而受到赞扬外,大多数的墓志铭在提到作为妻子的女性的时候,无一例外地会对她的贤内助的作用大加赞扬,综合而论,大概有以下几点:

一、孝敬父母

在古代,除了“男尊女卑”的性别秩序之外,还有长幼秩序。理论上讲,男性高于女性,但儿子一定低于母亲,这点在契丹族内表现得尤为明显。辽代是契丹贵族建立起来的政权,契丹族长期保留着本民族的一些习俗和观念。《辽史·礼志》开篇即点明:“辽本朝鲜故壤,箕子八条之教,流风遗俗,盖有存者。自其上世,缘情制宜,隐然有尚质之风。”①其中,母权制的遗风甚浓,对孝道和母权较为重视。《辽史》中记载了辽代的各种契丹本民族的仪式,如:“遥辇胡剌可汗制祭山仪,苏可汗制瑟瑟仪,阻午可汗制柴册、再生仪。其情朴,其用俭。敬天恤灾,施惠本孝,出於悃忱,殆有得於胶瑟聚讼之表者。太古之上,椎轮五礼,何以异兹。太宗克晋,稍用汉礼。”②其中,再生仪就是契丹母权制痕迹的遗留。再生仪生动形象地把契丹族尊敬母亲、热爱母亲的观念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辽史》载:“再生仪:凡十有二岁,皇帝本命前一年季冬之月,择吉日。前期,禁门北除地置再生室、母后室、先帝神主舆。在再生室东南,倒植三岐木。其日,以童子及产医妪置室中。一妇人执酒,一叟持矢箙,立于室外。有司请神主降舆,致奠。奠讫,皇帝出寝殿,诣再生室。群臣奉迎,再拜。皇帝入室,释服、跣。以童子从,三过岐木之下。每过,产医妪致词,拂拭帝躬。童子过岐木七,皇帝卧木侧,叟击箙曰:‘生男矣。’太巫皇帝首,兴,群臣称贺,再拜。产医妪受酒于执酒妇以进,太巫奉襁褓、彩结等物赞祝之。预选七叟,各立御名系于彩,皆跪进。皇帝选嘉名受之,赐物。再拜,退。群臣皆进襁褓、彩结等物。皇帝拜先帝诸御容,遂宴群臣。”③之所以会有这样的仪式,《辽史》中也有明确的记载:“善哉,阻午可汗之垂训後嗣也。孺子无不慕其亲者,嗜欲深而爱浅,妻子具而孝衰。人人皆然,而况天子乎。再生之仪,岁一周星,使天子一行是礼,以起其孝心。夫体之也真,则其思之也切,孺子之慕,将有油然发于中心者,感发之妙,非言语文字之所能及。”④由此,再生仪的用意体现出来。契丹建国后,这种敬母观念并没有消亡,而是随着儒家思想文化影响的加深,以及佛教的影响,敬母观念深入到社会的各个方面,成为辽朝的道德观念和行为标准。
因此,对于辽代的已婚女性来说,是否孝顺公婆,是其能否成为贤妇的首要标准。由于大多数女性的一生大多数时间是在夫家度过,孝敬父母不仅是要孝敬自己的本家亲生父母,更重要的是要侍奉自己的公婆。在绝大部分墓志铭中,对女性的赞扬大多离不开孝敬公婆之类的言语。如《耶律元宁墓志》记载:耶律元宁之妻,“始女于室,以孝敬奉父母;暨妇于家,以柔顺事舅姑。”《耶律隆祐墓志》记载,耶律隆祐之妻陈国夫人萧氏“以孝和上下,以敬奉烝尝”。《耶律宗福墓志》记载耶律宗福之妻:“当处闺庭之时,侍父母以纯孝,乡闾称之为淑女。洎适王家之际,养姑舅以礼敬,六亲褒之为良妇。逮生息胤之后,训子女以仁善,中外推之为贤母。始于孝亲,中于敬尊,终于训子,三者必备,□尽美焉。”《萧德恭墓志》记载萧德恭夫人漆水郡耶律氏:“在家以和顺奉其亲焉,既笄以柔正从其夫焉,及嫁以孝敬侍其姑焉,可谓三从无阙于一。”《萧乌卢本娘子墓志》记载萧乌卢本娘子:“为妇时,尊宗祖,奉翁姑。”《耶律昌允妻萧氏墓志》记载耶律昌允妻萧氏:“夫人处室也,事父母以孝,恭兄妹以悌。宜家也,侍夫以敬,睦族以和。”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辽代女性孝顺父母、公婆的做法,既是社会所需要的,也是社会所极力赞扬的,这也是辽代社会贤妇观的首要方面。

二、相夫教子

“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因此,相夫教子也是辽代社会衡量一名女性是否是“贤妇”的重要标准。所谓相夫就是帮助和服侍丈夫,处理好家庭内部的关系和事务,使丈夫无后顾之忧;在事业上对丈夫进行劝谏和辅佐。至于教子,就是要教育好子女。劝慰或勉励丈夫,使其在事业上能有所成,是妻子内助之份。很多传记和墓志铭中都会强调妻子怎样辅助丈夫。如《韩匡嗣妻秦国太夫人墓志》记载:“‘隆通后官阶勋爵,并为一品’。繄我夫人内助之力焉。”⑤在教子方面,辽代的墓志资料中也有很多,如《韩匡嗣墓志》记载韩匡嗣之妻兰陵萧:“以圣善训诸子,故诸子克其家。”⑥《耶律宗福墓志》记载耶律宗福之妻:“逮生息胤之后,训子女以仁善,中外推之为贤母。始于孝亲,中于敬尊,终于训子,三者必备,□尽美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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