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企业社会保险费负担情况调查与分析

更新时间:2024-03-0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自2005年10月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以来,社会保险费收入规模增长迅速,缴费企业面逐步扩大,政府支付能力也在不断增强。但目前对杭州市区企业用工现状和社会保险费实际负担情况尚没有比较全面的调查,尚未能做出比较有可信度的评价。本文力图源于:论文格式范文www.808so.com
通过对上述问题的调查和分析,探寻合理的社会保险费负担水平,加强社会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规范缴费行为,夯实缴费基数,公平企业负担,为费率进一步下调探寻空间。
关键词:社会保险费负担调查分析
企业社会保险费负担(费负)是指一定时期内企业因国家征收社会保险费而承受的经济负担。从绝对角度看,它是指企业应支付给国家的费款额;从相对角度看,它是指社会保险费负担率,即企业的应缴费额与缴费基数的比率。合理费负的确定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企业的生存发展。本文通过调查分析,就杭州市区企业社会保险费实际负担问题展开讨论,分析其合理性及存在的问题,为合理地制定和及时地调整政策提出建议,为杭州市区企业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发展提供参考。

一、杭州市区企业社会保险费负担现状分析

(一)杭州市区社会保险费征收总体情况分析

自2005年10月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以来,杭州市区社会保险费收入规模增长迅速,缴费企业面逐步扩大,政府支付能力也在不断增强。截止2009年12月,市区社会保险费各费种参保户数已分别突破五万户,参保率达到94.28%,全年市区入库社会保险费134.20亿元,社会保险五项基金累计节余为170.29亿元,养老保险支付能力达18.27个月,为全市社会保障体系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抽样分析

我们根据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按照缴费金额大小和不同行业分别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抽样调查对象98户。我们把98户企业根据年工资总额的大小,以100万元为标准分为两类进行了统计分析,表中37户企业为2009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在100万元以上,61户企业2009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在100万元以下:
表一: 部分企业抽样调查采集数据表
通过上表相关数据和分户的情况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未参保人员和申报不足等问题确实存在,但是比例较低,参保企业缴费情况总体良好,规模大的企业情况更好一些。
2、通过其他途径参保人员在企业职工人数占比很低,总人数为520人。从分户资料看,除总分机构外,其他途径参保的人员更为零散,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个人形式参保、村级经济参保、在外地老家企业参保、通过本地其他非关联企业参保、按事业编制人员参保。
3、劳务派遣是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采用较为普遍的一种用工方式且劳务派遣主要集中在37户规模较大的企业。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知,杭州市区社会保险费总体缴纳情况良好,缴费工资总额已占全部工资总额的88.86%。

二、杭州市区社会保险费名义费负与实际费负存在差异的原因分析

(一)负担不公影响企业缴纳积极性。目前,杭州市区社会保险费企业部分费负在29%左右,而未参保企业的此项费用为零,企业征缴全覆盖问题得不到较好解决,影响了企业缴费积极性。
(二)费负偏高使企业负担过重。虽然这几年杭州市区已连续三年下调基本养老企业部分缴费比例,但是近29%的总体费率仍高于国际劳工组织提出的25%的警戒线。企业为了维持或提高竞争能力和盈利水平,在一定限度内少缴社会保险费,以此来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三)自行申报管理模式使企业存在侥幸心理。

目前,市区企业社会保险费月度和年度申报采用的都是自行申报模式。由于人员有限,稽核和检查的面还不是很广,力度也不是很大,所以部分企业存在侥幸心理。
(四)劳务派遣等用工途径造成部分费源的流失。一些企业出于自身管理和成本考虑的要求,选择与我市相比费率明显较低的外省市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造成我市一部分费源的流失。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认为要使名义费负尽可能地接近实际费负,必须从政策和征管两方面着手开展工作,一方面合理费负,一方面夯实费基。

三、合理杭州市区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的建议

(一)加强征管,夯实费基,公平企业缴费负担

1、协助劳动保障部门积极推进参保扩面工作。地税部门要与劳动保障部门通力协作,助借劳动保障部门全面推进社保全覆盖的契机,一方面从源头上进行控制和规范,做好新办企业税务和社保同台登记工作,一方面采用缴费登记等倒逼机制,配合劳动保障部门敦促企业参保,解决遗留问题。
2、完善管理手段以提升管理水平和夯实缴费基数。以实施《社会保险法》为契机,在加强比对分析、日常管理、纳税评估和稽查工作的同时,采取加收滞纳金、申请扣款和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增强社会保险费征收严肃性,不使企业存有侥幸心理,增加威慑力量。
3、细化措施加强对劳务派遣等用工形式的管理。劳务派遣做为一种合法的用工途径,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地税部门应加强对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外地有效参保证明资料提供等反面的监督管理,防止企业过度投机情况的发生。

(二)完善政策,合理费负,提高企业缴费积极性

1、进一步下调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
降低企业缴费负担,形成企业与社会民生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一直是政府部门追求的目标。笔者看来,杭州市区社会保险费收入每年保持百分之十以上的增幅,社会保险资金的节余和支付能力也保持着较好的水平,因此费率下调存在着合适的空间。建议市政府在适当的时候,进一步采取费率下调的举措。
2、增加企业统筹部分与缴费人利益的关联程度
从我市目前现状来看,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部分基金积累制这一模式是值得进行探索和尝试的。该模式的核心是引进了个人账户储存基金制的机理,积累基金建筑在个人账户的基础上,同时又保持了社会统筹互助调剂的机制,具有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同时也保留了社会统筹互济的优点,集聚了个人账户储存基金制和现收现付社会统筹制两者的优点,有较高的实际运用价值。
通过上述调查分析我们认为,目前杭州市区社会保险费负担水平有所偏高,应该进行适当的下调,而且从征收情况来看,也有进一步下调的空间和可能。合理的社会保险费负担水平能进一步和谐征纳双方的关系,提高企业缴费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为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进而促进杭州市区社会保险事业更健康稳步地发展。
参考文献:
郑秉文,房连泉.《社会保障供款征缴体制国际比较与中国的抉择》《公共管理学报》2007(10)
杨建敏,孙炳耀.《中国社会保障专家意见调查报告》《中国社会保障》2000(3)
[3]萧明同.《世界各国社会保降税的现状与发展趋势》涉外税务2001(1)
[4]卢仁法.《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税制改革走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5]王怡,刘晶.《开征社会保障税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必然选择》税收与经济2004(3)
[6]郑秉文.《从国际发展趋势看我国社会保障不宜费改税》《宏观经济研究》2007(3)
[7]郑秉文.《社会保险费与税的区别到底是什么》《中国经营报》2007(3)
[8]郭晋辉.《社会保险费改税方向等待明确》第一财经报 2007-08-16

点赞:34658 浏览:158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