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实现法律建设核心目标

更新时间:2024-03-2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 本文探讨了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法律建设应努力追求的核心目标:即推进树立“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理念;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文明和谐;推动社会公平正义。
【关键词】 社会管理;法律建设;核心目标
社会建设是党的十八大强调的一项内容。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保证。社会管理部门以及涉法系统,应认真深入社会实践,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法律建设,为全面进入法治社会有所作为,努力追求法律建设核心目标并推动目标实现,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加强社会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党和国家始终社会管理,对形成和发展适应我国国情的社会管理制度进行了长期探索和实践,在创新社会管理、加强法律建设及追求核心目标方面,不断制定出适应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作出新的工作部署。在创新社会管理、加强法律建设实践中,社会管理部门以及涉法系统应明确法律建设的方向,并努力实现法律建设的核心目标,让全社会尽快进入法治轨道。

一、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法律建设,推进“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理念

党的十八大报告概括出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中在社会建设方面,用“自由、平等、公正、法治”8个字,反映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属性,体现了现代社会的基本精神要素和价值追求。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终极目标是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党将这一信条奉为发展理念,并在实践上努力将自由、平等、公正和法治循序推进,发扬光大。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价值取向出现多样化,社会思潮形成多元化。新形势下也滋生了各种非马克思主义思想意识,出现了理想丧失、诚信缺失、公平失约、道德失范、社会规范权威失落、社会规范出现真空等理由,急需培育核心价值观进行正面引导。党的十八大提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其本意即在于此。
社会建设如果没有“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氛围,广大劳动者没有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必将会影响经济建设和其他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如果劳动者经济收入差距过大、平等欠缺、公正不存、法治不严,城市化过程中的市民化发展缓慢,社会保障体系发展不足,就会限制经济购买能力,限制内需等等。这些社会理由会经济发展的阻碍。如果社会力量发展不足、社会运转体制发育不足,也会弱化人民群众自治、参与公共事务和实施监督的能力。只有发挥强大的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新性,并有效的运转机制组织发挥社会力量,努力促使法律建设核心目标实现,才能够推动国家建设各项事业的发展,也才能够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自身利益。,党一贯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其次,要加强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我国社会事业的发展奠定基础。最后,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坚持一切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

二、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法律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

创新社会管理、加强法律建设,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安居乐业,对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战略机遇期、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战略。
创新社会管理、加强法律建设,推动决策化、科学化,积极推进监督,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发挥人体作用,努力引导社会舆论,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法律建设,实现核心目标—真正上的法治,保障和改善民生。
党执政的60多年里,始终在积极探索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国情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已制定多部加强社会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改革开放给我国社会经济带来了迅猛发展,尤其我国在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与法律建设的整个过程中,要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宣传代表社会进步、时展方向的思想道德和高尚品质,激励人们积极向上,追求真善美;大力宣传和弘扬一切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思想道德,一切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一切有利于追求真善美、抵制假恶丑、弘扬正气的思想道德,一切有利于履行公民权利与义务、用诚实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的思想道德。从而为推进文明和谐精神的培育,创造良好的舆论文化氛围。一方面,要大力宣传以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另一方面,要旗帜鲜明地批判和抵制与社会主义文明和谐文化不相融的东西,特别是对关系到国家、民族整体利益和人心向背的事件,更要各种渠道向群众传达正确的道德价值导向,使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占据舆论的主导地位。

三、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法律建设,推动社会文明和谐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谋求科学发展的总依据。我国目前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理由将长期存在。因此,人民内部各种具体利益矛盾也就避开,而且会经常大量地表现出来。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法律建设,实质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不断解决好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课题。
社会管理是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项管理活动。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与法律建设,坚持以人为本、遵循规律、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管理、抓住关键、难题。我国作为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社会管理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是其他任何国家都无法相提并论的。但只要充分发挥党执政的政治优势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做好社会管理工作、推动社会文明和谐是完全能够做到的。各级政府部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抓住这一条,就找准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与法律建设的根本点。社会的发展变化,我国原有的社会管理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法律政策、策略手段等方面出现了许多不适应,这就要深入研究和探索现代社会管理规律,特别是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着力做好组织、宣传、教育、服务群众的工作,不断提高我国社会管理和法律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在社会管理和法律建设方面,要最大限度的激发社会活力与潜力,增加和谐因素,尤其是将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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