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释中国旅游保险产品体系目前状况与展望

更新时间:2024-02-2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根据保障主体的不同,中国目前旅游保险产品体系可分为针对旅行社的旅行社责任保险,针对各相关经营主体的责任保险,以及针对游客的旅游意外保险。目前存在的理由,主要为供给和需求中的不协调。通过对2014年展望认为,旅游保险产品体系要向着产品细化,便捷服务,保障全面等方向发展,同时要建立独立于商业保险体系外的旅游保险基金,构建旅游保险产品评估体系。
近年来,我国旅游业蓬勃发展。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三大入境旅游接待国,亚洲最大的出境旅游客源国和全球最大的国内旅游市场之一。举例来看,2013年上半年仅北京就接待旅游总人数1.10亿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6.7%。实现旅游总收入1759.8亿元,增长9.1%。其中,接待国内旅游人数1.08亿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1620.7亿元;接待入境旅游人数2514.3万人次,接待外国游客185.3万人次,实现旅游外汇收入22.0亿美元,同比均有下降。世界旅游组织预计,到2015 年,中国旅游市场将扩展到30亿人次,其中入境、出境旅游人数将达到1亿人次以上,中国将成为全球最大中国旅游保险产品体系的目前状况与展望相关范文由写论文的好帮手www.808s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的入境旅游国和第四大出境旅游国[1,2]。随着旅游人数规模的增长,我国旅游风险也趋于增长。旅游保险作为整个社会风险防范的重要构件,作为社会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在化解社会矛盾、完善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合理转移旅游风险压力,构建和谐社会保险产品体系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同时看到,旅游保险收入与旅游消费的高速增长相比较而言,明显滞后,国家旅游局调研显示,中国游客主动购买旅游保险尚不足3%,绝大部分出游者处于无险状态,旅游保险市场的发展落后于旅游产业市场发展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观,因此,对现有旅游产品体系做深入分析,探讨存在的弊端和可能采取的对应措施,显得极为重要。本文尝试对我国2012年--2013年旅游保险产品体系的目前状况和2014年度展望作深入探讨,并提出针对性措施,为旅游产业发展、旅游保险产品体系发展提供有益参考[3]。

一、中国旅游保险产品体系

旅游保险产品定位,应以建立健全对突发性的、并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害的事故的善后处理有重要作用的保险制度为重点,以积极引导和提升旅游活动或产业参与者的保险意识、扩大自愿保险普及面为辅助,从而达到规避风险、维护权益的目的。由于旅游产业链条具有环节多,主体多等客观因素,相应的,旅游保险也具有相似的特征:(1)链条长:旅游保险应该始于游客出发,终于游客结束行程,保障时间为旅行的全过程;(2)覆盖面广:旅游保险涉及到游客、各类的旅游企业和相关的社会经营企业,如:旅游饭店,餐馆,景点(区),车船,娱乐活动组织者及购物场所的商家。2013现有的旅游产品种类见表1[4]。
根据主体的不同,2013旅行保险产品体系包括的大类介绍如下:

(一)针对旅游相关企业的责任保险

旅行社责任保险。据国家旅游局相关信息,截至2013年10月,有效投保2012年度示范项目的旅行社达到15465家,统保率67.88%。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31个启动示范项目,占比97%。其中山西、内蒙古、海南、青海、宁夏5省区实现100%统保,福建、广东、云南、陕西4省统保率超过90%,天津、吉林、山东、湖南、贵州、新疆6省区市统保率超过80%。可见,旅行社责任保险形成了以统保示范项目为主,其他保险公司自有产品为辅的市场格局[2]。
随着《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和《旅行社责任保险投保信息报送和检查暂行办法》的出台,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逐步扩大。从已经废止的《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中“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的损害”,扩大到对旅行社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统保示范项目还约定可赔偿被保险人向旅游者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旅行社责任保险还包括多种附加保险,被保险人可自行选择投保紧急救援费用保险,旅程延误附加保险,旅行取消损失保险,抚慰金附加保险,扩展费用保障保险中的一项或几项。
针对其他相关经营者的责任保险。其他相关经营者主要是:旅游饭店,餐馆,景点(区),车船,娱乐活动组织者及购物场所的商家,覆盖了旅行者的“吃,住,玩,购”等环节。主要的保险类别是:所责任保险;购物场所责任保险;景点景区责任保险;旅游餐饮保险;旅游饭店保险;旅游交通保险,会展旅游保险。该类保险多以公众责任保险为基础,实际操作中出现界限划分不明确,理赔难等特点。旅游相关经营者或可聘用专业保险经纪公司,为其量身责任保险。

(二)针对游客的旅游保险

自《旅行社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与《关于旅行社接待的海外旅游者在华旅游期间统一实行旅游意外保险的通知》废止之后,旅游意外保险不再属于强制性的保险。根据投保游客的人数,针对游客的旅游保险可划分为旅行意外团险和个险。国内保险公司推出的针对此类游客的保险首先区分境内与境外两个不同的保障空间,往往以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为主险,其他风险则以附加险的形式予以保障。保险公司会根据游客旅行目的地的风险程度的不同,目的地国家的签证对保险保障范围及保额的要求的不同,将现有的主险与附加险相组合,再打包上市售卖。
2013年8月下旬以来,虽然由于暑期收尾,出游人数明显下降,但旅游意外险的投保率却在原来的水平上上升了10个百分点,比例创历史新高,自由行、团队游客户的投保率都有增加,在暑期旅游高峰之后的短时间内,出现如此明显的变化,最主要的理由是菲律宾劫持游客事件和伊春空难,这两个意外事故冲击了国内旅游者的观念,把一向不甚重视的旅游意外险推到台前。但就2012年总体情况来看,我国旅游意外险的投保率还是明显偏低,全国通过旅行社出行的游客中,只有10%到20%购买了旅游意外险,而欧美国家购买单次和全年旅游意外险的比例达到80%到90%。
二、旅程产品体系存在理由及理由分析中国旅游保险产品体系的目前状况与展望相关范文由写论文的好帮手{#GetFullDomain}提供,转载请保留.

(二)进一步完善旅游产品体系

在2014年度中,旅游保险产品的发展方向应该顺应旅游市场的变化,从细分市场,便捷服务,保障范围等方面进行拓展。就目前保险产品体系来看,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具体来说,应在以下方面加以改善。
市场细分,推出更有针对性的旅游保险产品。展望2014年,我国旅游保险市场细分可以从旅游保险空间的细分、旅游保险群体的细分以及加强与旅游地合作三方面着手:
第一方面,旅游线路综合保险。例如:观赏古代建筑,帝都王陵等人造景观的风险会远远低于野外旅游攀登高海拔山岳的风险。针对不同类型旅游资源的风险特征而设计、按旅游线路细分的旅游者保险方案,会更加契合旅游线路的风险需求,为游客提供更具针对性的保障。
第二方面,开发针对特定消费群体的专业保险。根据旅客自身或者旅行活动的特征,划分出多类专门的消费群体:老年旅游、毕业旅行、商务旅行、登山旅行、自驾游等[12]。
第三方面,加强与主要旅游目的地的合作,推出方便两国或两地居民在对方国家或者区域内旅行的保险。
以更便捷的赔付服务及紧急援助保险对旅游保险产品体系提供支撑。针对现有的种种理由,在2014年中,应大力推广旅游合同纠纷中的先行赔付制度,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以书面形式约定旅游商店,旅游中前往该旅游商店购物遇质量理由的,旅行社先予赔偿,然后向旅游商店追偿。保险公司与国际救援组织联手,将原先的旅游人身意外保险的服务进一步扩大,使传统保险公司的事后理赔在时间上向前延伸,以便于事故发生时就可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国内从2010年开始研究《旅游紧急救助服务规范》,拟在规范旅游接待单位和专业救援机构在旅游紧急救援工作中的人员、设施、服务等,这对于构建中国旅游的紧急救援体系,提升旅游业的安全保障水平将起到重要作用。
旅游保险产品体系涵盖的范围要有所侧重。2014年度,我国旅游保险产品体系应更加注重在游客健康和财产这两个方面进行风险保障和拓展。近期出台的海南旅游保险体系项目方案将将流产、分娩或投保前原有疾病发作的紧急施救费用列入可赔偿范围;以往的个人旅游意外险险种中,往往并不包含针对突发传染性疾病的条款;在非典疫情爆发之后,多家保险公司的附加条款中加上了包含传染性疾病赔付内容的条款和附加疫区扩展保险。可见保险保障的范围随着旅游市场环境的变迁,也日益丰富起来。

(三)专业保险作用的发挥是旅游产品体系功能得以体现的重要保障

2012年保险渠道实现保费收入12757.74亿元,占2012年全国总保费收入的82.4%,同比增长3.3%。其中,保险专业渠道实现保费收入1007.70亿元。在渠道保费收入中,保险专业机构实现保费收入586.64亿元,保险经纪机构实现保费收入421.06亿元,保险公估机构估损金额265.61亿元,实现业务收入15.68亿元,同比增长14.96%[13]。以此来看,保险专业机构在保险领域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保险是越来越成为保险市场中举足轻重的重要环节,作为联系和沟通保险公司和保险购买者间的有效渠道,专业化机构对于整个保险市场,包括旅游保险市场,都起着不可替代的维系和推动作用。在2014年中,保险机构应该更积极参与到旅游保险产品的推广中,并注意被保险人消费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反馈,以此作为支撑旅游保险产品体系研究完善的第一手资料,并进而对整个旅游保险产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构建旅游保险产品评估体系

为了提供给消费者安全与稳定的旅游环境,一些部门和机构正致力于构建旅游保险产品的评估体系。整体来看,该项工作在我国还处于摸索阶段,具体表现为评估策略不够科学、评估体系不够完善、评估标准定性成分多而定量中国旅游保险产品体系的目前状况与展望相关论文由www.808so.com收集成分少等理由,也未能对现有旅游保险产品真正起到评估、筛选、推荐的作用。旅游保险行业以科学发展观、创新观、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引的发展方向中,必定包含了对科学性强、可执行性强保险产品评估体系的呼唤。
展望2014年,可预见的是随着我国经济继续转轨,对于旅游行业的监管方式转变将更为巨大。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人,对旅游保险产品进行科学评价和选择的产品评估体系的地位和作用将更加突出,被保险人对旅游行业提供的服务质量、旅游保险消费能够达到的层级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需求,传统的低效的旅游保险产品简单评价模式将受到严峻挑战,在2014年度中,建立新的以需求为导向的旅游保险产品评估体系势在必行。
(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 )
参考文献
[1] 王婷. 探析旅游保险发展的新机遇[J]. 上海保险. 2010(11): 26-28.
[2] 朱劲松. 中国旅游保险发展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2012(1): 12-16.
[3] 柴寿升,龙春凤,鲍华. 中国旅游保险市场协调发展策略[J]. 社会科学家. 2012(1): 74-76.
[4] 董志文,王斐斐. 我国旅游保险产品开发研究[J].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2012(4): 42-46.
[5] 季宇杨绪忠. 旅游意外险最高保额可达72万元[N]. 宁波日报.
[6] 罗海晴. 浅析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目前状况与理由[J]. 时代金融. 2011(9): 7.
[7] 杨晓. 旅游保险业的目前状况及发展策略[J]. 金融经济. 2007(12): 54-55.
[8] 韩玉灵,翟向坤,王业娜. 国内旅游安全理由的前沿研究述评[J].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1): 39-46.
[9] 齐兴田,徐淑梅. 我国高危险性旅游项目安全保障系统构建研究[J].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7(2): 54-56.
[10] 石曦. 我国旅游保险发展滞后的理由及策略研究[J]. 中国保险. 2012(9): 20-23.
[11] 付中丽. 加强保险文化建设提升保险企业核心实力[J]. 知识经济. 2012(18): 95-96.
[12] 于成君. 中国旅游保险发展策略分析[J]. 黑河学刊. 2011(5): 18-110.
[13] http:///news/20130708/1422342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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