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档案管理初探城市房屋建筑档案管理

更新时间:2024-03-0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建筑工程中,城市房屋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工程,也是一个巨大的耗资工程,对于城市房屋的建设我们需要严格地把好各个关卡,以保证其工程的如期竣工和质量合乎要求。同时,在城市房屋建筑完成以后,房屋建筑的保养和维护是十分重要的,其中城市房屋建筑档案的管理对城市房屋后期的正常使用具有极大的意义。因此,我们在工程中需要注重对房屋建筑档案的管理,本文主要从城市房屋建设档案管理方面探讨现今我国建筑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难点和一些管理制度的建立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以优化档案管理的水平。
关键词:城市房屋;建筑档案;档案管理

一.前言
城市房屋是城市的主体,在城市的发展中具有重大的影响作用,对城市房屋建筑档案管理也是城市建设完成后的重大任务,这项任务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资金。在近些年来,随着政府部门对城市旧城区的改造建设,城市房屋建筑的档案管理越来越受到政府及房产局相关部门的重视,城市房屋建筑源于:论文www.808so.com
档案管理为后期城市建筑的质量管理和维护提供了依据。

二、城市房屋建筑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城市房屋档案的建立管理对社会是有多方面的利益和好处的,一方面为城市的日后改建或者重建提供了参考依据,可以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优化设计;另一方面为工程建设方提供了大量的资料以便查阅房屋的竣工时间,并在对其性能检测方面给予重大的帮助。

三、房屋建筑档案的特点

1.长效性
对于城市房屋建筑档案的保存管理,我国虽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了明确的规定,但是作为房产开发商在建设完成后也应该按照要求,建立房屋档案管理,其建档的时间和保存期限可自由确定,根据不同地方的情况而异。
2.权威性
房屋档案是一份房屋建设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是施工方履行合同的保障,对于日后房屋在正常使用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是一种查找方式,因为其记录了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的全部详细过程。
3.互联性
档案的管理不是一项独立的工作,而是需要许许多多的部门共同参与完成的,在建档的过程中需要对档案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进行确认调查核对,每一步都是至关重要的。

四、城市房屋建筑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1.管理意识淡漠,重视程度普遍不高
招投标档案之所以有局限性,源于其所处的位置十分尴尬。它只是工程建设环节的一部分,不及城市建设档案馆所收集的建设工程档案系统全面。因此,往往对其重要作用认识不充分,把对招投标档案的管理工作当作可有可无的事情,束之高搁顺其自然,从而放松思想,忽略了对业务的整理、总结和思考。
2.责任主体混乱,保存周期不统一
到目前为止,国家相关部门对招投标档案的管理没有制定统一规范的文件。由于各地的管理体制不同,在档案管理方面产生了许多问题。比如,档案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有的地方是交易中心,有的是招标,也有的被纳入城市档案馆。再者,保存周期不统一,时间过长,就会加大工作负担和投入,但涉及工程招投标活动,没人愿意主动对招投标档案进行处理。
3.管理难度大,管理手段落后
虽然近年来全国各地在招投标活动中均或多或少的引入了无纸化办公模式,但招投标档案仍然避免不了大量纸制资料的存在,导致管理困难。加之管理人员变动过于频繁,专业性又不强,几经易手,招投标档案的延续性便得不到很好保障。
4.档案重复性强,管理任务重
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往往会产生大量档案资料,由于招投标工作的敏感性,档案入库时,往往胡子眉毛一把抓,全部移交。这样,许多重复的资料,被多次保存,既加重了管理人员的工作强度,又不利于档案室空间优化。
5.法律地位不明确,使用过程中存在误导
一般来讲,在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档案,一方面是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开标、评标以及定标过程中的客观记录。方便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可以为日后解决合同纠纷等提供依据。但实际上,为了方便评标专家评审,各地建设工程项目在招标过程中,均要求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设置正副本,一旦出现不统一的情况,便认定以正本内容为准。并且正本投标文件又是标后签订承发包合同以及施工过程中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一般由招标人自行保存。因此,在解决合同纠纷时,法院到有形市场调取的存档资料在招标过程中的有效性便会大打折扣,这对于正确解决合同纠纷便产生了一定的误导性。
6.目前,许多城建单位没有按规定将技术工程档案全部送给当地城建档案馆审验,建设施工单位及相关的项目管理人员对城建档案知识了解不多,对城建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也是社会各界对城建档案知之甚少,没有产生一种城建档案必须规范管理的氛围所至。
7.目前,各地档案馆普遍存在的问题是馆藏内容不丰富、形式单一、结构不合理。因此,城建档案馆要加强经常性的接收档案业务指导工作,及时帮助建设施工单位整理资料,积极上门收取档案,防止档案资料的散失、残缺不齐;经常与建设施工系统单位、主管部门沟通联系,掌握市政施工、建筑的动态,将建筑规划档案、市政工程档案等及时接收到档案馆存档。

五、改善城市房屋建筑档案管理的有效措施

1.加强城建档案法制建设,依法治档
随着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档案接收任务日趋繁重,在缺少有效的经济制约的情况下,必须强化法规和制度建设,从制度上强化对工程档案的监管力度,保证档案的接收质量。
近年来,国家和建设部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案卷质量规定》等法律、法规,某地城市建设档案馆结合实际,也制定了《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依据相关规定凡列入市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和恢复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必须到城建档案馆项目登记手续,并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否则规划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责任书》中,进一步明确和告知建设单位依法承担收集、整理和移交工程档案的责任,明确了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原件,同时还明确了违约需承担的责任。这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确立了城建档案的工作地位,为规范城建档案管理、理顺收集渠道提供了法律依据。
2.应用高科技管理
在今天的计算机时代,我们应该把握这个机遇,计算机的能力与人的能力相比是难以想象的,利用计算机完成管理中的事物是比较简单的,甚至有时候人工完成需要很长时间的工作,而计算机只需要几分钟就可以解决,以科技来取代人力的劳动,是知识时展的趋势。对于城市房屋建筑档案中的管理问题,我们呢也应该利用计算机来为我们完成一部分,建立数字化档案,这样不仅仅可以节省很大的档案存放地方,而且还会使得档案查阅工作非常的方便,减轻了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负担。
3.主动服务指导,提高案卷归档质量
在新的形势下,城建档案工作者如果仍然墨守陈规,守株待兔,等待建设单位主动上门移交工程档案,必然导致城建档案工作的被动。城建档案从业人员在思想认识上,必须努力克服档案收集难的畏难心理,勤动脑、勤动口、勤动手、勤跑腿,爱岗敬业,兢兢业业,树立主动服务意识,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通过和建设单位面对面的沟通,掌握档案资料收集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为后续档案整理、接收和提高归档质量奠定基础。建设单位在签订《责任书》时需要进行项目信息登记,馆里将项目划分到业务人员,业务人员根据项目信息定期到施工现场检查指导,服务工作更加有的放矢。确保每个项目都有专人负责、全程跟踪、经常性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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