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初探城市房屋拆迁与产权产籍档案管理探讨科技

更新时间:2024-02-2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社会经济迅猛发展,各地区持续加速城市建设的步伐,过去传统破旧的低矮建筑物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崭新的高耸建筑,这些崭新的建筑物给城市居民供给了优良的居住以及生活的环境。在实际的工作生活中,城市房屋建筑的产权与产籍相关档案的搜集管理工作密切联系着城市房屋的拆迁。城市房屋的拆迁工作既然涉及到了被拆房屋的现有状况,以及被拆房屋产权的改变,自然而然的就应该涉足于城市房屋产权以及产籍相关存档资料的改变以及相对应的管理措施。
关键词:房屋拆迁 产权 产籍 档案管理
1.城市房屋的产权管理部门需要在房屋进拆迁之前,就主动的跻身其中,积极地与相关单位配合,做好对所需要拆迁房屋的房屋调查的系列工作
1.1详细的阅览即将拆迁房屋的产权属资料。在城市里,需要拆迁的房屋多半都是处在繁华地带的,这便产生了一些难题,如其房屋产权形式的繁多、关系难以理清。然而,房屋的产权归属资料是全面并且真实地反映房屋使用情况,基本的状况,以及其产权是否变更的一大重要档案。
通过与拆迁部门的协作,估算机构阅览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资料,能够更进一步的确认该房屋的合法的权属者,对房屋整体的构造面积、楼层的高度和朝向以及设计该房屋的作用进行详尽的了解,从而加深对相应拆迁范围里的建筑物的情况的了解,做到胸有成竹。这是房屋拆迁的一大重要前提,直接关系到了拆迁后房屋补偿标准的合乎情理的制定,也是对该拆迁房屋的价值进行正确评估的一大重要依据。
1.2拆迁现场的勘测与调查。尽管房地产权属资料可以精确的反映建筑物的所有状况,但是仍有部分房屋因为不同的原因而没有明确权属,导致档案中找不到未登记的房屋。在这些没有确定权属的房屋中,一些是违章建筑,另外一些则是临时搭建房或者极为简易的房屋。另一个重要方面,虽然一些房屋已经确定了它的权属,登记过详细情况和资料,但在登记后又进行了大大小小的改变,如旧屋翻新,扩建等,但却没有向相关部门申请实况登记,导致记录的档案却不符合实际情况。
2.拆迁部门在对房屋进行拆迁的过程中,必须强化对房屋产权限制的管理
在规定范围内将要被拆迁的房屋,通常在向其权属者发布拆迁通告时,就已经收回了该房屋的使用权,个别则早已被拍卖或者转让他人,然而房屋也面临着被拆除,那么该房屋相关的产权处置也应当受到明确的限制。
2.1国家房屋拆迁的相关法规规定,需要被拆迁的房屋一经确定后,其范围内的无论企业或者个人都不得违反以下条例:(1)新建房屋、扩大房屋建筑面积、重建房屋;(2)优秀论文查重www.808so.com
把房屋或者土地的用途进行改变,如居民楼改成商业用楼;(3)房屋对外出租。被拆房屋的范围确定后,拆迁单位就应该向相关部门发出书面通知,不得为拆迁房屋譬如房屋转让登记、房屋租赁登记等相关的手续。
2.2依据我国有关房屋转让的相关法规规定,处于拆迁范围内的房屋不得进行房屋转让,也不能进行抵押,有关部门不能给拆迁房屋房屋转让或房屋抵押的手续。
3.房屋拆迁工作完成后,有关部门需强化对已经被拆迁房屋注销产籍以及新建房屋及时登记的工作
3.1已拆房屋的灭籍工作。房屋拆迁工作完成后,被拆除的房屋已不存在,依照先关规定,由于房屋灭失,该房屋的所有者应当在发生当天起三十天内向有关部门申请注销房屋产籍。但是,无论拆迁前后,被拆除的房屋所有者最关注的还是房屋赔偿和人员安置的相关事宜。在他们得到满意合理的赔偿之前,通常不会主动的去有关单位产籍注销的相关登记。
3.2对于新建房屋进行及时的登记。对于已被拆除房屋的产权人需要进行先关补偿,有一些是通过原地补偿这种方式,所以,新建成的房屋产权较为复杂。为了维护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与拆迁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有关的产权登记部门必须及时告知原有的产权人按照程序相关的登记手续。比如,当拆迁双方进行协议的签署过程中,拆迁部门必须要求被拆迁户的房屋所有人将原有的房屋产权证书交回。同时,具体的拆迁协议书也可以一式多份,并且可以通过拆迁部门将多分拆迁协议书中的一份还交给产权管理部门。另外,在对于拆迁改造后的新房屋登记手续的过程中,产权部门可以对被拆迁户进行拆迁许可证收取的相关要求。
4.强化对拆迁房屋的产权档案的收集与管理
4.1房屋产权的管理单位应该主动和房屋拆迁部门沟通,就相关产权资料的收集、管理和移交工作制定出相关的协议或制度,来保证房屋产权资料的完整。另一方面,在房屋拆除后新建房的产权人产权登记的手续时,产权登记部门有权力要求新建房屋的产权人提供原房屋的相关资料,如拆迁许可证等。
4.2拆迁房屋的产权档案管理。房屋拆除前后的产权资料都十分重要,二者既不能混为一谈,又必须保持一定的联系。首先,一定不能放弃对产权资料的管理;第二,要始终保持房屋的现状与产权档案的有关登记相符合;第

三、房屋拆迁前后的档案资料要进行清楚的标示,区别开来。

5.小结
城市房屋的拆迁工作较为繁琐,这便要求了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的相互协作,在拆迁之前做好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的调查工作便于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拆迁工作进行中更要一一告知被拆房屋的产权人国家对于拆迁工作的相关规定,拆迁完成后更是要做好对相关资料的管理工作。各部门相互协调,为城市房屋拆迁打好基础;有序管理相关档案,减少拆迁双方的纠纷。
参考文献:
王萍.档案成为城市房产建设中的重要“信息链”[J].兰台世界,2004,(12):37-37
作者简介:
袁增春(1973-),女,山东省枣庄市人,学历:大专,枣庄市房产管理局馆员,研究方向:档案管理。 WWw.808so.com 808论文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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