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释巴马对奥巴马上海演讲文体怎么

更新时间:2024-03-2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引言:
人们在不同的场合和不同的对象讲话时,总是不经意地使用不同的语言,这种在不同环境和场合产生的变体叫文体或语体(王佐良,1987)。文体分析对文体学的研究极有价值。奥巴马是一位杰出的演说家。唐小兵(2008)评论说:“他在公开场合的数次演说既有林肯式的深邃和思辨,也有马丁· 路德· 金的和抑扬顿挫,不仅能感染打动眼前的听众,事后也经得起推敲细读,反复品味。”本文以奥巴马上海演讲为例,从词汇特征、句法特征及修辞手段方面对公众演讲的一般特征进行了文体分析。
1、词汇特征
公众演讲作为一种正式的文体,对词汇的选择十分讲究。一方面,其用词比日常谈话复杂,难词、抽象词相对多些,体现了措辞的严谨及准确性,增加了演讲的可信度。另一方面,奥巴马频繁地使用了第一人称,又拉近了和听众的距离及中美的关系,提高了其亲和力。
1.1 抽象难词
在这篇2307字的演讲中,共有157个三个音节以上的难词(不包括专有名词和因时态和数演变而来的派生词)。使用抽象词是公众演讲中一个明显的文体特征,本篇演讲中尤为突出,如entrepreneurial,tumultuous,infrastructure等,这些词的使用一方面增加了理解的难度,另一方面使语言更为庄重、正式。不过,考虑到了面对的是中国听众,本演讲并未使用特别生僻的词语。
1.2 第一人称
 摘自:论文查重www.808so.com
 本篇演讲的另一个词汇特点是第一人称代词的使用。演讲中使用最多的是第一人称(our,we),而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则使用较少。一人称的使用(124次)远远超过二、三人称(分别为19和13),占总人称数的79%。we和our的运用便于拉近演讲者和听众的距离,与听众处于同一立场,显得更亲切,容易赢得听众的赞同和支持。在这篇演讲中,we和our 的多次运用使听众意识到,在当前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下中美两国合作的必要性及双方文化的和谐融洽。
2、句法特征
长句和复合句的使用是正式文体的特点之一。在演讲文体中,句子的容量可以充分扩展,句子的功能也可以充分发挥。句子长度的充分扩展是扩大信息量和提高句子表达各种逻辑关系的前提和基础(侯维瑞,1988)。
2.1 长句的使用
本次演讲共102个句子,2307词,平均句长22.62词,高于英语的平均句长 17.6 个词(Leech & Short,1981)。其中,20词以上长度的句子约占总数的64%,50词以上的句子有4句,最长的句子达65词。长句的使用既可使语言正式,也体现了行文的缜密性和思维的逻辑性。
2.2 复合句的使用
复合句的使用能增强语句的准确性和严密性,也可使语言的难度和正式度大增。在总统的演讲中使用,更给人有深度、有逻辑、有依据的印象,绝非信口开河。在本次演讲的102个句子中,大量地使用了复合句,其中,定语从句最多,达51个。定语从句使语言雅致庄重,也体现了大人物公众演讲的严密准确,不能留下漏洞,成为把柄。
3、修辞特点
梁文道(2008)把奥巴马的胜利归结为“修辞的胜利”。本次演讲奥巴马使用了排比、类比、重复等修辞,展现了其独特的语言魅力。
排比是公众演讲中常用的修辞。奥巴马的多次演讲中将排比运用地得当自如,或气势壮阔,或节奏明快,或清晰流畅,或重点突出,有极强的煽动性和说服力。在本次演讲中,奥巴马共使用排比9处。例如:
16段:The job we do, the prosperity we build, the environment we protect, the security that we seek – all of these things are shared.
这些排比句式的使用,既使语言形式匀称、声音富有韵律,又重点突出,渲染和烘托了主题,给听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种句式不仅情感充沛,气势恢宏,而且表现力极强,极易感染人、打动人,从而赢得听众的共鸣与支持。
美国总统访华,面对中国听众,中美的类比就成了必然的话题。奥巴马的演讲中将这一修辞手法演绎得自如娴熟。类比是把某一事物比做另一个与之相似的事物后者应该是大多数人都熟知的,容易在各自的经验中寻找的相对应的具体形象,从而调动起人们的视觉、听觉、味觉或触觉等感受以引起听众的共鸣(曹艳,2009)。演讲中奥巴马对中国、上海和当时的听众---年轻的学生充满了溢美之词,又时刻不忘对美国的热爱和称赞,既满足了听众们的爱国情愫,又表现了对祖国的尊重和扬升,也表达了两国互相促进、互相合作的意愿和平等的原则。
另外,奥巴马援引中国古语“温故而知新(第10段:Consider the past, and you shall know the future.)”,回忆过去,展望未来,表现出了对中美关系的乐观期待。重复、音韵修辞、语义修辞等在演讲中也有所体现,但运用不多,故在此不做详述。
4、结语
本文利用文体学理论,从词汇、句法和修辞等方面对奥巴马上海演讲作了简要的分析,从中领略到成了一种国际媒体现象的“奥巴马魅力”,同时意识到公众演讲的文体比较正式、庄重,语言结构也比较复杂,精彩的演讲离不开对演讲文体和演讲技巧的熟练把握,演讲者若能恰当地使用各种演讲技巧,语言会更为生动形象,富有感染力和号召力。
参考文献:
Leech, G. N. & Short, M. Style in Fiction [M]. London: Longman, 1981.
曹艳. 奥巴马在总统记者招待会上的语用技巧分析[J].新闻记者,2009, 10: 87.
[3]侯维瑞.英语语体 [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88.
[4]梁文道.奥巴马的胜利是修辞学的胜利[N]. 南方周末,2008.03.06.
[5]王佐良.英语文体学引论 [M].北京:外语教学研究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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