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焕发还原学生主体地位,焕发课堂生命活力

更新时间:2024-03-0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传统的政治课堂教学忽略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被动接受知识,扼杀了课堂活力。在新课程背景下的课堂教学中,教师的作用在于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学生在课堂上自觉内化知识。笔者在一堂《经济生活》探究课教学中,进行了尝试,并从中进行了反思。
关键词: 政治探究主体活力

一、背景与缘起

在一次作业中,我布置了一道《经济生活》中的辨析题。题目给出了以下这段材料:
某顾客先到几家商场购买了一批假冒伪劣商品,然后又根据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承诺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经营者索要赔偿,并连连得手,获得了较高的赔偿费。对该顾客的这种知假买假索取赔偿的做法,社会舆论褒贬不一。有人为之叫好,认为这是合理合法的正当行为。也有的人认为:动机不纯,是投机行为;不是真正的消费者,而是刁民;把商界搅得不安宁,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买假索赔所得的收入属不正当收入,应当没收。
问题:你是怎样看待这一经济现象的?试加以分析。
结合教材上的内容,本来我想学生们会回答“这是一种合理合法的正当行为”,但没想到,学生们回答出来的答案和我想象的答案却大相径庭。有的说:顾客明知假货还要购买,动机不纯,道德境界不高。有的说:如果与商家对簿公堂,顾客不一定能胜诉。也有的同学说:顾客打假,有利于消费者,值得肯定。答案各不相同,同学们都写出了自己的理由。
我一方面为同学们积极动脑而感到高兴,同时也对如此众多的答案一时有些无所适从,难以驾驭。同学们说的理由对吗?为什么这么说?他们是怎么分析的?怎么会有这样的观点呢?
我将一些认为有价值的答案摘录了下来,准备在课堂上讨论这道题。

二、过程与情境

师:我们现在抽出一些时间好好来讨论一下这个问题。大家一定能够猜出这个民间著名的打假英雄就是——?
生一:王海。
生二:(嘀咕)打假也能成英雄,那未免英雄太多了!
师:对,王海是一个有名的打假英雄,但是王海的打假与其他人不同。王海打假是从打假中谋取利益,方式是发现假货大量购买,然后利用《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索取几倍的赔偿,是一个专职打假并从打假中获利的民间人士。王海打假必须要打很多官司,但并不顺利,有一些法庭判了王海败诉。以下是一个案例。王海在一家叫隆福大厦的地方买了两副耳机,上面注明是索尼耳机,实际上这个标识是一个假标识。王海索取了赔偿。后来王海又去这个地方,发现类似的假货还在卖,于是一次性买了10副耳机,又一次与商家对簿公堂,引起轩然大波。以下是两个人对此事的看法。
(读一则材料)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民法室主任梁慧星认为,隆福大厦第一次售给消费者两副耳机有欺诈。“隆福”对这批“索尼”耳机的产地做了不真实的标识是否出于故意,不能以经营者的说法为准。即使“隆福”没有主观上的故意,但虚假标识的事实依然存在。至于消费者第二次在“隆福”购买10副耳机,“隆福”不构成欺诈,理由是消费者在购买之前已经知道该型号的耳机是假货,没有陷入错误的判断。对此,如果又让“隆福”加倍赔偿,就会使消费者获得不当利益。
师:事情大家已经听清楚了。这位专家的态度是什么?
生一:认为王海应该败诉。
师:理由是什么?
生二:王海第二次购买是明知假货还要购买,知假买假,商场的欺诈不成立。
师:现在再听一个人的说法。(读另一则材料)
隆福大厦电讯商品部安经理说,王海第一次购买两副耳机是纯消费行为,经鉴定是假货,隆福大厦“认打认罚”。但消费者在知悉这种型号的索尼耳机是假货之后又买了10副,其动机就值得考虑。既然已知是假货,为何还要购买呢……“隆福”两次卖耳机给王海本身不构成欺诈,欺诈必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我们是无意识的。作为“隆福”,不可能有意识地组织假货卖给消费者。但无论怎样,王海在隆福大厦买到了假耳机,并受到了一定的损失,说明我们进货把关不严,对消费者帮助我们发现假货的做法表示感谢。
师:这是商家的说法。第一次买耳机商家赔偿没有争议,争议在第二次。大家刚才听了一遍,商家讲了几点理由来说明王海这样做摘自:本科生毕业论文www.808so.com
是不对的?
(有说两点的,也有说三点的,说两点的居多)
师:哪个同学起来说一说?
生三:商场的看法是王海故意买假货,动机不纯,还有就是自己虽然卖了假货,但不是有意的。
师:好极了!我们现在开庭,我是审判长,大家都是陪审团。(众笑)咱们来个表决,你认为王海应该胜诉还是败诉?
(有说胜诉的,也有说败诉的,认为应该胜诉的人占了主流。)
师:我找个同学说说。(有人举手)
生四:我认为应该败诉。商场虽然卖假货,但不是故意的,而王海却是故意买假货,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欺诈。
生五:(迫不及待)我认为应该胜诉!王海第二次之所以买假耳机,目的是让商场贩卖假货的人意识到,消费者在注意着你们!如果他不这样,不涉及到商场的利益,那商场还会继续卖假货。
生六:(举手)我觉得要一分为二地看。(众哄笑,有些同学现出不屑的表情)
师:注意,这是法庭辩论,一定要分出个胜负,你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态度。(众又笑)
生六:(有些激动)请大家尊重我!让我把话说完!
师:大家不要笑,先请这位同学把话说完。
生六:我认为,双方都有过失!商场的行为是欺诈行为,王海的行为虽然能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但是他本身也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任凭他从欺诈中获益,那么道德何在?社会的信用何在?所以我觉得商场要赔偿损失,而王海也要受损失,不能让他从中获益!
师:抱歉,刚才我们轻率地打断了这个同学的话。胜负之外,还真有第三种判法,商场为假货付出代价,又不让王海从中获利。
生六:(举手,激动地)我不同意!我认为王海应该胜诉!人都有功利心,没有私心的人是没有的!如果王海不这么做,商场还会继续卖假货!现在这个社会,就是要让他吃亏,他才不会继续欺骗消费者!(这个同学还从义利观的角度进行了分析)生四:我觉得王海如果真要打假,他应该去告诉商场经理,这是假货,请你及时清除,或者通知有关部门,但他没有!他利用对方的弱点来攻击,牟取暴利!
师:(看学生讨论了一阵子,制止继续举手的同学)我现在不做评判。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你是消费者,你是愿意王海多一些?还是不愿意看到王海这样的人?
生:(异口同声)愿意多一些。
师:既然如此,那又为什么要让王海败诉?这不是自相矛盾吗?(众笑)
师:再问,王海打假对社会有利还是有害?
生:有利。
师:既然对社会有利,能不能说是义?
生:能。
师:对,公利即义!王海的行为是行义。那我们为什么要阻止行义的行为?(众笑,点头)大家有没有想过我们的深层心理?我们反对王海的关键在什么地方?
生:他为自己谋利。
师:对,关键是我们认为王海打假的动机是为已的,是为自己谋利源于:毕业论文致谢格式www.808so.com
的!刚才有一个同学提出说王海应该告诉商场或者有关部门,这是假货。这当然也是打假的一种方式了。那么大家想,如果王海不能从打假中谋取利润,他会去打假吗?
生:不会!
师:未必不会,他要是大公无私的人呢?
生:(笑)那太少了。
师:是啊,我也觉得是。那我们没有了王海打假,还可以政府打假啊?有工商局,还有。
生:不相信!
师:对,美国人说,总统是靠不住的。如果只依靠政府来打假,按中国现实,可能会越打越多!
生:(笑,点头)
师:大家想,如果有成千上万个王海,社会上还会有假货吗?
生:不会。
师:是啊,至少不会像现在这么泛滥。那么大家想一想,我们一方面想让王海打假,我们受益,一方面又要让他败诉,这样合理吗?
生:(众笑)不合理。
师:我们刚才讲了义利观,如果让每一个行义的人在行义的同时都能得到利益,那么行义可能就会成为一种普遍的行为。如果让一个人行义,同时又要指责他从中获得利益,可能就没有几个人行义了。前段时说,《物权法》(草案)当中就规定对拾金不昧者要给予相应的报酬。
师:那么大家想一想,王海打假值不值得肯定?
生:值得肯定。
师:对,王海打假是一种合理合法的正当行为。他虽然知假买假,但客观上有利于打击假冒伪劣,规范经营者行为,净化商品服务市场。王海索赔,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这种行为唤醒消费者用法律武器来保卫自己。这样可以在全社会形成查假打假的风气,经济秩序不仅不会破坏,而且能够大大好转。

三、总结与反思

在讨论中听到学生们过去未曾出现过的积极回答,我深受鼓舞。我发现,在教学过程中通过讨论问题、探究问题,可以将新课程三维目标有机统一起来。
1.在课程要求的知识目标方面,通过预习、讨论探究问题,学生们在这个过程中主动识记和理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知识。
2.在课程要求的能力目标方面,通过讨论探究问题,学生们将所学的知识和具体事例相结合,举一反

三、增强了从多个角度分析问题,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

3.最为关键的是,通过探究问题的讨论,达到了课标要求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同学们在讨论中理解了王海打假是一种正义行为,值得肯定,能够净化市场经济秩序。学生们在自己心中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
政治新课程教学与传统教学的不同之处,就在于思想教育的方法不一样。传统的政治课,老师常常是将正确的价值观“教”给学生,学生记住了这些观点,然后用这些观点来分析问题。但是学生是否真的从心底里认同呢?如果不给学生自己思考的自由,不让他自己探究问题,学生可能并不会真正地接受思想上的教育。这就是为什么以前说到政治课,有些学生会认为过于“正统”、没有兴趣。现在,新课程通过学生自主探究问题,让学生在学习中得出正确的价值观,形成正确对待事物的态度。通过这种方法,将思想教育渗透到学生的思想中、语言中、行为中,让学生真正从心里接受正确的思想。老师在这个过程中起的是引导作用。这种探究问题的教学不但能达到教学目标,也能增强学生对政治课的兴趣,提高学生的参与积极性。学生通过讨论问题,在掌握知识、树立正确价值观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强的满足感。
通过这次问题的讨论,我深刻地感受到,政治课新课改中教师教学观念应有如下转变:
第一,教学过程中以学生为主体。学生思维的可开发性、可塑性非常强,关键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能否充分信任学生,发现学生思维的闪光点,适当引导学生思考问题。
第二,面对开放性问题,答案不要有局限性。如果仅以书本知识作为教学的唯一答案,虽有标准答案,但学生的思维会被束缚,可能会抑制学生思考问题的热情。鼓励学生思考问题,教他们掌握正确的思考方法和解决问题的办法,这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在考试中考题多变、情况多变,只有学会自己独立思考问题,才能回答好题目,光背几个“标准答案”是没有用的。现实中也是如此,我们将会遇见许多不同的问题,没有标准答案可供参考,只有靠自己分析问题、判断情况,这是学生学习能力的体现,也是教师在教学中所要注重培养的学生能力。
第三,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一起成长、共同进步。新课程带来的教学变化有许多,教师在教学中还要不断地发现、认识、探索,一边教课一边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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