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述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推进缓慢理由和倡议

更新时间:2024-03-1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人行牟定县支行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林业部门的支持,创新工作模式,大力推广林权抵押贷款,实现林农得实惠、林业得发展、金融增投入的多方共赢的可喜局面,但在推动过程中也出现林权抵押贷款推进缓慢的状况,本文在深入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林权抵押贷款原因建议
牟定县是云南省确定的全省30个林权抵押贷款重点推进县之一。自2010年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人行牟定县支行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林业部门的支持,创新工作模式,大力推广林权抵押贷款,实现林农得实惠、林业得发展、金融增投入的多方共赢的可喜局面,并助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1年10月末,全县仅农村信用社发放了林权抵押贷款128笔,金额2396万元,其中,2011年新增45笔98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笔85万元,呈现出林权抵押贷款推进缓慢的状况,需要我们及时加以解决。

一、林权抵押贷款推进缓慢的原因

(一)林权分散,抵押率低

至2011年10月末,牟定县确权林地面积148.15万亩,扣除国家重点公益林3.47万亩和省级公益林61万亩,实际均山到户的林地面积83.68万亩。按46355户农户计算,户均林地面积18亩;按已发放的34507本林权证计算,平均每本林权证拥有林地面积24.25亩。林权证的分散,导致林农在申请林权抵押贷款时,所需要的资金与林权面积不匹配,造成抵押物不足值,银行拒贷。从我县农村信用社的林权抵押贷款情况看,林农需求的资金大多在5万元以上,但是,以每本林权证平均25亩计算,按每亩1000元的评估价乘以40%的抵押率,实际仅能贷款1万元,远远不能满足林农发展种植的资金需求。林权分散,抵押率低是制约我县林权抵押贷款推广的主要障碍。

(二)林农获得贷款的渠道多,进一步阻碍了林权抵押贷款的推广

目前,农户可以获取贷款的途径多,有信用社开办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金碧惠农卡贷款、农村消费贷款,小额扶贫贷款;农行开办的金穗惠农卡贷款;邮储银行开办的农户小额贷款、个人商务贷款、存单质押贷款;建行开办的个人消费贷款。这些贷款品种的手续简便,审批时间与林权抵押贷款相比要短一些,筹资成本低,林农在5万元以下的资金需求,均不会首选林权抵押贷款,而选择其他贷款方式。同时,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在家的基本上上老人和小孩,无力进行林地的开发和利用,也进一步阻碍了林权抵押贷款的推广。

(三)金融机构参与面较小

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支持“三农”,推进新农村建设,遵循政府的导向,是农村信用社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因此,在林权抵押贷款这个舞台上,首先看到的是农村信用社的身姿,难觅与农业导向性牵连不大的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影踪。林权抵押贷款本为林权权利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民事行为,应以市场化模式大规模推广开来,然而运行至今,期待商业银行的广泛介入仍存在于理想状态。目前,我县只有农村信用社一家金融机构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其他银行尚未涉足,究其原因,一是商业银行退乡进城后,在农村业务开展存在诸多不便。二是业务创新激励机制不健全,基层金融机构创新动力不足,担心贷款创新出现风险而受到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三是业务创新审批程序复杂,需要层层上报审批,基层金源于:论文封面格式范文www.808so.com
融机构缺乏自主权,积极性不高。

(四)宣传力度不够,林权抵押贷款规模总量小

目前,大部分拥有林权的农户对林权抵押贷款的认识不够,对林权抵押贷款的用途、期限、利率等政策规定也知之甚少,对林权融资缺乏基本认知。截至2011年10月末,全县发放林权抵押贷款金额2396万元,仅占全县农信社农户贷款余额的3.7%。从地域分布看,林权抵押贷款大多分布于共和、新桥、安乐、戌街等四个乡镇。从贷款用途看,仅局限于栽植经济林和养殖业,贷款笔数少,金额小,且用途单一,尚未把林权抵押贷款同发展生态兴县的大目标结合起来,缺乏引导林业产业发展的典型性贷款。从借款客户构成来看,一般性农户多,专业性大户少;自然人客户多,无法人企业客户,尤其缺乏能带动林业产业经济的林业龙头企业和经济组织。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林业经济的深度发展,由此也导致权抵押贷款缺乏有效需求和长期的经济产业支撑,形成不了规模效应。

(五)保障机制未建立

由于林权抵押贷款的贷后风险补偿机制未建立,金融机构和林业部门林权抵押贷款的积极性不高。从我们对金融机构和林业部门的调查了解看,金融机构的信贷员不了解树种的等级分类和林地的实际价值,为避免造成不良贷款而对其进行责任追究,不主动林权抵押贷款,或压低贷款金额;而林权流转中心的工作人员在财政贴息的林权抵押贷款和对金融机构委托林权评估过程中,也担心林权抵押贷款出现损失追究责任,不愿过多。

(六)林权流转难

一方面,由于山地承包责任制时,政府提倡分山到户,因此,普遍存在林地集体经营少、农户分散经营多,“一户多山、一山多户”的现象,可流转林地规模不大,连片流转难,难以实现林农大规模经营。另一方面,有些村级组织意向将山场对外进行流转,但苦于松散型的农户思想难以统一,往往因个别人的影响,而导致整体流转失败。据统计,从林权制度改革结束后的2008年至2011年9月末,全县仅流转林地97宗,占全县已确权林权证总数的0.28%;流转面积1.04万亩,仅占全部确权发证山林面积的1.25%;流转金额279.51万元。流转户数少、面积小,也制约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推广。

(七)森林产业风险大

一是灾害风险。森林资源成片、成林,一旦发生火灾、虫害,容易连锁反应,造成毁灭性损失。二是评估风险。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较为复杂,要考虑到坐落位置、四至界址、面积、树种、树龄、蓄积量等诸多因素,银行信贷员对山林知识相对缺乏,难以估算其价值。而由林业部门实施的评估,无法避免抽样误差或人为操作等可能带来的评估风险,其权威性、合法性及准确性难以保证。三是管理风险。对于抵押人在贷款期限届满前如有砍伐指标,或确需对抵押的林木进行砍伐、采伐的情况,尽管抵押人做出承诺砍伐或采伐收益优先用于归还贷款,但由于整个砍伐、采伐周期长,有的还要对砍伐的林木进行深加工后出售,这样势必造成贷后跟踪监控难以到位。同时,还会出现抵押或抵偿的林木被偷盗、偷砍的情况。因此,抵押物的管理也是一个难题。四是处置风险。国家实行严格的森林保护政策,对木材实行限额采伐,未经林业部门批准,金融、司法部门对被抵押的林木均无权进行变卖处置。一旦借款人出现信用风险,贷款到期不能归还,银行就会遇到无采伐指标,难以变现的困境。摘自:毕业论文范文www.808s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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