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政治改革与政治家历史地位

更新时间:2024-02-1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十一届三中全会启动的思想解放运动与改革开放之声浪迄今已达36个春秋,神州面貌天翻地覆,社会转型早已进入攻坚阶段。最近,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议公布之后,赞美和兴奋者有之,观望与沉默者亦有之。民众是如此,学界也是如此;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是如此,法学界与法律实务界也是如此。较之36年前全国上下热火朝天响应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号召而昂首向前的情景,显然略有差别,今非昔比。个中现象,弥足思考。

一、近代遗留的历史任务

古老的中国曾经有过辉煌的过去,这是国人与媒体经常喜欢叙说的事实。但自近代战争以降,爱新觉罗皇朝统治之下的中国经常被动挨打,中外差距不断拉大,腐朽的清朝政府也不得不把改革与开放提上议事日程,疲于应付。
既然存在中外差距,学习西方(即“师夷之长技”)谋求富强便是题中应有之义。但平心而论,曾国藩、李鸿章等人当年通过洋务运动,把林则徐、魏源私下提出的“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主张付诸实践时,难度很大,对多数国人来说,至少存在两个障碍:一是思维习惯,二是情感挑战。就思维惯性来说,自古以来,都是别人向中国学习,即“以夏变夷”,而不是“以夷变夏”,如今却提出“师夷”,“以夷变夏”,是否有这个必要?至于情感的障碍就更大,国人所要学习的对象,就是攻打我们的西方侵略者,是强盗,如果向强盗学习,那不是认贼作父吗?这是气节和立场理由,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政治原则理由,应当宁死不屈才对。正因为这样,晚清时期的顽固守旧势力异常强大。在这样的格局之下,清朝最高统治者的胆识如何,便是关键。按理来说,最高统治者不仅比一般人更了解中外局势,更知道敌我差距的切肤之痛,而且大权在握,更能调动国家资源,看准国家发展方向,扶植改革力量。理由在于,秀女出身的慈禧太后还缺乏这样的见识和胆略,接连耽误改革的大好机会,常使顽固守旧者在权力格斗中稳操胜券,让力主改革开放的曾、李等人夹着尾巴做人。到了甲午战争前夕,法国驻华公使施阿兰(A. Gerard)对中国的印象是:
在1894年4月这一时期,中国确实处于一种酣睡状态中。它用并不继续存在的强大和威力的幻想来欺骗自己,事实上,它剩下的只是为数众多的人口、辽阔的疆土、沉重的负担,以及一个虚无缥缈的假设——假设它仍然是中心帝国,是世界的中心,而且像麻风病人一样,极力避开同外国接触,当我能够更仔细地开始观察中国,并同总理衙门大臣们初次会谈以后,我惊讶地发现这个满汉帝国竟是如此蒙昧无知、傲慢无礼和与世隔绝,还粗暴地标出“不要摸我”的警告。
如果说两次战争的败局还能使中国保留一点“东方大国”的虚幻体面,那么,经过甲午战争的惨败,中国连“东方大国”的体面都已荡然无存,激发起全国上下的改革呼声,维新运动席卷朝野。可惜慈禧的改革热度十分有限,权力斗争游戏倒是乐此不疲,还把一个好端端的戊戌变法变成宫廷政变的牺牲品,结果使守旧势力纷纷回潮,沉渣泛起。慈禧还视国家安危如儿戏,鼓动义和团民众帮她发泄私愤,攻打西方使馆,杀害西方外交官,结果引发八国联军的报复,换来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诚如两江总督刘坤一所言:“此次创剧痛深,实与亡国无异。”
还在狼狈西逃的慈禧见势不妙,开始反思,对身边的随从说:“我总是当家负责的人,现在闹到如此,总是我的错头,上对不起祖宗,下对不起人民,满腔心事,更向何处诉说呢?”她就借光绪皇帝的名义下罪己诏,宣布变法,启动“新政”,先是从筹饷、练兵、兴学开始,继而受日俄战争的刺激,破天荒地派遣欧美政治制度考察团,出洋考察宪政,启动政治体制改革。于是,清朝政府不仅变革官制,还开列预备立宪清单,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计划以9年为期,推行君主立宪制。
清末新政无疑属于全方位的改革,颇有新的气象,理由在于新政来得太晚了,千古皇权的神圣灵光已在丧家之犬的角色扮演中逐渐退化,主持改革的清朝统治者已经进入没落期,财力与人力都很欠缺,力不从心,社会精英与民众却对新政的期望过高,失望就更多,加上满汉矛盾的存在,慈禧与她的政治接班人载沣、隆裕太后等总是担心改革会把权力改到汉人手里,特别是慈禧于1908年病逝后,威望与手段都比她差得多的摄政王载沣等人轻率地开缺手创北洋新军的袁世凯,愚不可及地抛出“皇族内阁”,羞辱那些炙手可热的国会运动者,载沣等人就成了名副其实的孤家寡人。武昌起义爆发不久,不仅国会运动者纷纷转向反清行列,而且实力在握的袁世凯也充当盟友,策动逼宫。正是三者的联手,汇成辛亥革命的洪流,结束了清朝的皇统,开启民国纪元。
中外史书都习惯说,辛亥革命推翻了延续中国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统治。在我看来,此话并不十分确切,因为早在辛亥年(1911)之前,清朝政府毕竟就已着手改革君主专制体制,迈出预备立宪的步伐,并且有所行动,此时此刻的君主制毕竟已经不是千年一式的君主专制,皇帝的权力也要通过《钦定宪法大纲》来确认。准确的表达应该是,辛亥革命斩断了清朝的预备立宪,推翻了帝制。清朝虽被推翻,但它在末期也看到了自由的世界潮流,曾经启动政治体制改革,推行预备立宪,迈出宪政的第一步,今天的历史学家都不会遗漏这个闪光点。当然,较之孙中山三义理论体系中的民权主义,以及《临时约法》确定的主权在民的政治原则与相关条款,清朝的预备立宪还不可同日而语。
2011年,时值辛亥革命一百周年,中国大陆标语林立,大江南北纷纷高呼“弘扬辛亥精神”,至于何谓“辛亥精神”,我看过很多文章与讲话,都没找到清晰的答案,很少有人直接回答,最直接的表达莫过于当年10月9日国家主席在人民大会堂的讲话,其中有一句话与此有关:“为振兴中华而矢志不渝的崇高精神”。然而,在近代中国,能为振兴中华而矢志不渝的,并非只有辛亥先驱们,中国留学生之父容闳是如此,实业救国的张謇也是如此,即便是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张之洞等封疆大吏,又何尝不是如此。至于辛亥精神的特质究竟是什么,还需要细化,不能兜圈子。应该说,孙中山、黄兴等辛亥革命先驱们与其他救国者迥然不同的,共有三个方面:一是屡败屡战的进取精神,特能吃苦;二是置生死于度外的牺牲精神,毫不怕死;三是坚定不移的自主精神,外争民族独立,反抗西方列强的侵略,内争,反抗专制。只有这样,才能把辛亥精神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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