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我国现行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中存在缺陷与策略

更新时间:2024-01-3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我国经济的发展,各项工程项目在数量及规模上均有了较大的提升。招标投标工作是整个建设工程的重要环节,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现行的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中存在某些缺陷,造成了工程在该阶段出现违规操作的理由,投标人无法得到公平竞争的机会,还会无形中滋生严重的腐败理由。本文简单的分析了我国现行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中存在的缺陷,如同体监督及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执法分工交叉理由、招标制规定中的漏洞、投诉制度缺乏操作性等,并针对上述理由提出了相应的策略。
关键词: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缺陷;相应策略;研究
现代工程建设项目的流程较为复杂,其包含了较多的环节,其中招标投标即是其中的重要构成部分。招标投标的制度能够使供求双方更好的进行双向选择,鼓励施工企业之间进行公平竞争,使得工程造价更加合理,减我国现行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中存在的缺陷与策略由优秀论文网站www.808so.com提供,助您写好论文.少平均劳动消耗,达到制约工程投资,保证工程质量的目标,并构建市场定价的体制,规范行为,集中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但是我国现行的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中存在某些缺陷,造成了现在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出现了许多理由,如暗箱操作、违规操作等,导致潜在投标人不能够公平的参与竞争,也使得腐败及投机分子有机可乘,因此对其的研究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同体监督及行政监督、执法分工交叉理由

1.1具体表现
对招标投标的监督工作被编制在行业部门把内部事务中,本质上是自己对自己的监督,即同体监督。行业部门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会组织部门的内部人员进行实行政监督及落实执法,其身份具有多重性、综合性,将原本有效的监督转化为一种软约束。在该情况下,容易出现许多违法违规行为,如表面上是在对外进行招标,事实上其已经内定了中标单位;形成行业的垄断现象;行业部门内部容易也出现腐败行为。行政监督及执法职责的分工方面,并没有清晰的界定,存在较多交叉的方面,如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的房屋建筑招标投标,其涉及到多个部门,包括交通部门、建设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等,上述各个部门均具有一定范围的执法权,直接造成了重复执法的理由,招标及投标的当事人无能适应还混乱的情况,如果工程出现理由,追究责任时,则会出现互相推脱,规避责任的现象。
1.2相应措施
基于上述理由,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执法体制需要及时进行调整或者改革,其改革的重点应是将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执法职责剥离开来,使之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并集中赋予其他行政部门,该部门需要与行政机关没有利益关系,不受到原行政机关的制约和影响,处于相对超脱的地位,并对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执法体制分别进行优化、完善,建立新型的体制。该措施的作用在于不仅能够较好的解决招标投标活动中同体监督、重复行政、行政交叉、重复监督、行业保护等诸多理由,该事务分配于其他部门,无形中分散了工作量,降低了行政资源的消耗,有效的提高了行政效率。该类改革方式牵涉的部门较多,因此需要认真研究,制度后,先试点,再遵循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推广应用。

二、招标制规定中的漏洞

2.1具体表现
《招标投标法》的第12条中明确的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机构,委托其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机构”。按照这一规定,招标人选定招标单位是可以自由选择,直接委托。该方式并不是完全没有理由的,招标人在选择招标单位时,其会将重点集中于结构是否能够让自己看好的人选中标,以此作为前提条件。由于招标人能够直接决定招标单位,在权力租金的驱使下,招标人一般会与自身关系较好的招标公司进行合作。而另一方面,招标单位在存活与发展的巨大压力下,需要得到更多的招标项目,从而获得可观的垄断利润,因此会对招标单位作出承诺或者满足其诸多要求,采用各种方式实现招标人的意愿,即帮助招标人看好的投标人中标。招标公司的各项费用也会在最后转嫁至公共财物,包括高额费用、招标人收取的酬金、高价中标的投标人在前期的消耗,构成一种顽固的恶性产业链。
2.2相应措施
从我国现代的建筑工程发展的情况来分析,当前的社会招标服务并没有开阔的市场,且价值较低,市场经济的发展方面,对其也不存在刚性需求。招标制的应用,并没有体现出工程招投标过程需要遵循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且由于制度存在漏洞,单位会和招标人结成联盟,进行各种违规操作。另外还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使招标单位逐渐沦为招标人、中标供应商之间实现商业贿赂的介质,招标人也可以利用招标单位作为逃脱法律责任和制裁的免死金牌。因此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制度应予以取消,取而代之的是招标人独立的进行招标,或者政府部门专门构件国有专业招投标部门,专门进行国有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去除了中间的环节,减少了不稳定因素,也使得各种违规操作失去了可依赖的环境。而非公有制投资项目,业主可以自由选择是否需要实行招投标制度,强化自主性。
三、总结
我国现在的建设工程的数量、规模均有了较大的提高。由于该类工程性质较为特殊,且具有流程复杂、涉及范围广、资金投入大、周期长等特点,对其的监管有一定的困难。招标投标活动作为工程项目中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存在着缺陷,严重影响了我国招投标的发展。对现行的招标投标法规进行完善或者改革,并制定与我国建筑市场相适应的招投标制度,使招投标工作处于法制化运转中,具有重要作用。实践中还需要国家结合现代建筑市场的情况,做好法制建设,推动招投标的发展,保障建设项目的质量,创造出更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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