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困境我国中小科技型企业融资困境制度理由与策略

更新时间:2024-04-2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 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因融资困难,一直难以壮大。而制约中小科技型企业融资困境的根本原因是科技企业的产权不清晰、政府财政支出比重小、企业缺乏完善的法规约束以及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由此,应通过明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权、政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法规、健全信用担保体系而提高中小科技型企业的融资能力。
【关键词】 中小科技型企业 融资困境 制度约束
中小企业是支撑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关键力量,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后金融危机时代,随着国内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以及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中小企业对我国经济的促进作用将更加体现,必将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中小科技型企业是以创新为主体的企业,它既是高科技产业发展的主要动力,也是高科技产业实现产业化、商品化的有效载体,更是国民经济增长的源泉。但是中小科技型企业一直面临着融资困难的问题,成为制约其发展壮大的阻力。

一、我国中小科技型企业融资的现状

1、融资结构不合理
目前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采取内部融资方式,其资金中的96%来自于个人积累、亲戚朋友借贷等自筹形式。外部融资中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比例严重失衡。银行贷款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主渠道,80%的外部资金来自于银行等金融机构。
2、融资成本居高不下
由于受到政策的优惠较少,科技型中小企业通常难以获得贷款,即便得到银行贷款,信用贷款很少,多采取抵押或担保的方式,因此融资成本居高不下。而且中小企业在得到贷款之前还要提供信用评级、财务审计等报告,大大提高源于:论文www.808so.com
了企业的筹资费用。
3、融资成功率不高
科技型中小企业因发展的长期性或者产品的无形性,能够用以抵押的固定资产数量较少,使其获得银行贷款的成功率并不高,反而具有相当的难度。统计显示有68%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认为从银行获得贷款有困难;14%的企业感觉银行融资很难;只有18%的企业认为比较容易得到银行的贷款。

二、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

1、企业产权不清晰
当前我国科技型企业多以中小企业为主体,很多中小科技企业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在企业所有权上一般界定为所依托的学校和科研机构,实际操作中可能在科研人员共同开发的技术所有权上产生分歧,使得所有权缺乏明确的主体。
2、政府的市场意识不浓厚
因为政府出资方式多为无偿拨款,使得科技型企业的行政依赖性强,参与市场的积极性不高,导致政府科技投入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杠杆拉动效应,科技投入效应不显著。
3、统筹协调机制不健全
首先,中小企业自身风险过大而又不具备防范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达不到银行要求;其次,是信息在资金需求和供给方之间的不对称使得金融机构获取信息不符合成本效益观;再次,银行等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的意识不强,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政府、企业与金融机构的统筹协调机制来规划金融资源,为科技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4、信用担保体制不完善
目前信用担保机构规模较小,全国有多家担保公司没有达到规定的注册资本额,而且担保费用太高导致与商业银行的合作不协调;再则缺乏评价中小企业信用等级的有效量化指标和风险分散与补偿机制,信用担保机构实际操作与政策上脱节较严重,担保企业违规操作频繁发生,没有建立专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服务的资信评级机构和专业队伍,增加了信用优良企业的融资难度。此外,我国信用担保机构运作不规范,也缺乏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因而难以控制和分散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风险。
5、金融创新机动力不足
当前全国各省市缺乏比较健全的金融创新机制,多数成长中的科技型企业,商业银行提供的仍然是传统业务。虽然引进了专利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金融商品,由于成立时间非常短暂,这些业务的范围很狭窄,也尚未全面展开,而且服务对象基本以各省的技术开发区为主,影响力有限。
6、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法律环境欠佳
完善健全的法律体系是经济发展的坚强后盾,我国在2000年9月和2002年6月分别制定和通过了《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但是缺乏专门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如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法、信用担保法、知识产权质押管理办法。而且“机构重叠、多头管理的局面提高了企业的交易成本,致使扶持科技企业的政策措施难以落实”。

三、解决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1、强化企业自身的融资能力
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自身素质的方面下功夫。深化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法人产权主体和终极所有权,引入社会公众股东和法人股东,可以通过员工持股、法人持股、人力资本入股、公开上市等方式实现产权的多元化。
企业融资风险内部的控制与防范要确定合理的融资结构,同时融资结构与资金需求结构要匹配。选择恰当的融资时机和融资方式,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融入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使用效益。
2、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完善各省市的产权交易所功能,积极推动中小科技型企业通过转让企业资产、出让一定股权等方式以获得资金,从而成为中小科技企业产权融资的坚实平台。继续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提供低息和免息贷款、提供担保等方式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进一步扩大政府的政策性基金规模,吸引地方政府、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投资,弥补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匮乏。
3、尝试中小企业互助融资机制的建立
互助融资虽然是意大利金融业的一项创新之举,但是其在我国的运用却屡见不鲜,虽然国内对于中小企业互助融资尚没有相类似的政策,但是并没有影响到其在国内的开展。深圳市在2007—2008年通过“银、协、企互助融资工程”为中小企业融得资金9.788亿元;由于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影响到经济的健康发展,各级政府都出台了相关的扶持政策,例如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税收减免、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但是由于财政资金有限,这些扶持政策的效果并不明显。互助融资为这些扶持政策提供了释放杠杆效应的平台。政府对互助组织的注资或拨款可以吸引大量中小企业的资金注入,而贷款额度又对担保资金产生了成倍的放大效应,可以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出最大的促进作用。因此,政府的扶持政策应该向互助融资方面倾斜,从而撬动更大的中小企业融资市场。地方政府可以通过所属企业对互助担保组织注资或者以财政补贴的方式直接对其拨付,带动中小企业加入到互助融资组织中来。同时可以对互助公司或者互助组织贷款银行的税收进行减免,激励互助融资模式的开展。 互助融资对中小企业融资以及自身发展的促进作用在国内外都已经被广泛认同,在国内也已经初现成效,但是其效果的有效发挥必须依赖完善的制度,包括国家对其制定的宏观政策、市场运行和互助组织内部管理制度。我们需要从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互助融资机制出发引导组织行为使之更好地服务于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
4、完善企业融资外部环境
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在《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阶段性等特征而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法》,为中小科技企业的融资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积极培育信用担保体系。信用担保体系可以从信用信息平台、信用管理及失信制裁角度予以完善。当前我国大部分省市、地区已搭建的企业和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完全由政府管理,因此未来要加强信用信息平台的非政府机关的监督,避免政府垄断信用资源。信用管理主要是针对中小科技企业的审批过程,应注重信用类型、信用风险控制与防范的能力的评价。失信制裁可以起到震慑作用,这项工作具体应由各级地方政府联合工商、税务、银行、宣传等部门,对不讲信用、破坏信用的行为实施联合制裁和。也要发挥司法及门的作用,加大金融违约案件的执行力度,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在建立我国信用体系中,政府应从法制上加大对的违规处罚力度,同时加强对机构的社会舆论监督,建立机构的信用记录档案,定期公布,从而保证机构的公正性和源于:职称论文www.808so.com
独立性;同时,可以建立会计师事务所的定期相互轮审制度,并由证券交易所审计部门不定期抽查,建立他们的信用记录档案,定期公布,可以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机构的公正性,预防融资风险。
(注:本文得到湖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湖北省创新型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及对策的调查与实证研究:科技金融创新视角》(2011DEA018-2)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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