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

更新时间:2024-02-0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治理要更加科学、更加,同时也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显然也要适用于这一基本要求。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撑,社会治理现代化既包括社会治理主体的现代化,又包括社会治理客体和社会治理环境的现代化;既包括社会治理硬件的现代化,又包括社会治理软件的现代化;既包括社会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又包括社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推动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要以当前社会存在的种种理由为“靶向”,通过研究理由、抓住特点、剖析理由,最终在化解这些社会理由的过程中,把握中国社会治理科学化和现代化的基本要求、主要内容以及关键环节,不断提升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一、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

应对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面对的诸多理由和挑战,需要创新社会治理思维和机制。其关键在于要把握社会治理规律,推动社会治理科学化和现代化。“科学的本质是实事求是。实事求是的基本含义是:我们的理性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探寻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固有的而不是虚构的规律性。科学活动就是实事求是的活动;科学精神就是实事求是的精神;科学态度就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这里要注意的是,实事求是涉及两类规律性:自然的和社会的。社会规律性因为涉及社会成员及其群体有意识、有作用的活动,涉及各种各样复杂的社会关系,因而与自然规律性不完全相同。例如,在现代社会,以人为本越来越从过去的理想变成现今的社会共识,沉淀为社会成员的集体意识,成为人们必须遵守的金科玉律,也就是成为一种社会学所说的社会事实。因此,在社会领域,实事求是,也包括从这样的社会实际出发。”提高我国社会治理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必须把握社会治理的基本要求。
第一,社会治理方略要实现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结合。从社会治理角度来看,法治与德治都是为了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减少社会理由,化解社会矛盾。“德”的外化即为秩序,“法”的内化即为秩序,法治与德治都是为了社会秩序,两者相辅相成、相互推动,共同构成社会治理的基础。首先是法治建设。法治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灵魂,无论社会管理还是社会自治都必须依法进行。当前,法治受到来自权力、金钱、人情、关系、非理性社会情绪等的扭曲、稀释、通融、异化,使法治权威和宪法至上大打折扣。要维护法的统一、尊严、权威,强化社会运转基础规则,牢固树立规则意识。其次是道德教化。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共同构成社会治理的基础。要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注重发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思想教育和优秀传统文化的道德教化作用。既要反对封建思想糟粕沉渣泛起,又要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旗帜鲜明地反对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坚决抵制西方文化中的反社会、反、反道德思潮,反对以追求极端个性为理由而,反对以追求无限自由为理由而丧失自我。
第二,社会治理方式要实现社会管理与社会自治的有机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改善社会治理方式,要“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优化社会治理,既要加强党政主导、社会管理,又要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社会管理注重自上而下、以权力为主导,重在“有为而治”;社会自治注重自下而上、以权利为主导,重在“无为而治”。二者交织融合、各有侧重,共同立于社会基础之上。如果把社会看作一棵“社会树”,则社会管理是“枝叶”,社会自治是“树干”,社会基础是“根基”,人民幸福是盛开的“花朵”。社会管理与社会自治何者为主、何者为辅,取决于特定的社会基础。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决定了当前社会管理应发挥主渠道作用。但绝不能将社会自治视为可有可无,正如列宁所言:“委托代表机构中的人民‘代表’去实现是不够的。要立即建立,由群众自己从下而上发挥主动性。”2008年,国务院提出“要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并反复强调,“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构建政府管理与社会自治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体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激发社会 活力。”
第三,社会治理手段要实现市场、政府与社会“三手”的有机结合。市场的无形之手、政府的有形之手、社会的隐形之手既是资源配置之手,又是财富分配之手。从资源配置方面来看:市场的无形之手配置经济资源,主要遵循效率原则;政府的有形之手保障秩序、配置公共产品,主要遵循公平原则;社会的隐形之手维系人们的基础公共生活,主要遵循自治原则。三者都同时遵循法治原则。从财富分配方面来看:无形之手、有形之手和隐形之手分别对应于初次分配、二次分配和三次分配并发挥主导作用。比如,在初次分配环节,主要靠无形之手来调节,社会人和法人通过创造、创业、就业、生产、经营、管理等发挥各自的作用创造社会财富,遵循市场规律获得相应的分配。在二次分配环节,主要靠有形之手来调节,政府运用财税政策等手段,确立平等保护与特殊保护相结合的制度。在三次分配环节,主要靠隐形之手来调节,隐形之手多种多样、若隐若现,社会慈善捐助就属于其中重要方式之一。在成熟的社会,社会的隐形之手越来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第四,社会治理机制要实现源头治理、动态管理与应急处置的有机结合。社会治理注重源头治理、动态管理与应急处置的相互结合。在加强源头治理方面,更加注重民生和制度建设,坚持科学依法决策,防止和减少社会理由产生。在加强动态管理方面,更加注重平等沟通和协商,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在加强应急处置方面,更加注重应急能力建设,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总之,针对社会治理领域存在的突出理由,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预防和减少突出理由的产生,提升治理的层次和水平,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总之,社会治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进程,也是一个没有止境的过程。“因而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科学化水平,人们只能追求本阶段能够达到的最佳目标。这决定了我们必须不断努力,与时俱进,才能达到更高的最佳水平。这说的科学化水平的相 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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