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述超载加强超载治理构建和谐交通技巧

更新时间:2024-01-2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超限超载车辆对公路和桥梁造成的破坏是隐性和积累性的,积累到一定程度可引起破坏,甚至由此引发桥断、车毁人亡等事故。据统计,在载重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中,80%以上是由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引起的各级政府还要加大政策引导力度,积极鼓励运输车辆不超限超载,实行公路运输费用最低保护价制度及责任连带制度等,使当前的交通运输环境呈现出良好的、和谐的氛围。
关键词:超载治理 构建和谐交通
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对道路桥梁的损害是呈几何倍数增长的。一辆超载2倍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一次,对公路的损害相当于正常车辆行驶16辆次;一辆重达36吨的超载车辆对公路的毁坏程度,相当于一辆1.8吨的小汽车正常行驶9600辆次。更何况路上行驶的一些严重超限超载车辆竟重达140至150吨。
据专家调研分析,严重超限超载现象造成公路沥青路面寿命缩短40%,水泥路面寿命缩短50%。据统计,2003年至2007年,天津市因车辆超限超载造成的道路维修投入累计达7.2亿元之多。其中仅桥梁维修一项直接经济损失就达3.2亿元。如果超限超载运输得不到有效遏制,就会陷入一方面道路建设、养护投资力度不断加大,另一方面道路边修边坏、屡修屡坏的“怪圈”。
超限超载车辆对公路和桥梁造成的破坏是隐性和积累性的,积累到一定程度可引起破坏,甚至由此引发桥断、车毁人亡等事故。据统计,在载重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中,80%以上是由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引起的
2012年8月24日5时32分许,哈尔滨市三环路群力高架桥洪湖路上行匝道垮塌,导致4台货车翻落,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据事故调查组介绍,4台货车同顺方向倾覆匝道右侧翻落至地面,由北至南排序分别编为1—4号车。1号车(黑AH3976号)为2轴货车、2号车(辽M45107号)、3号车(黑E52268号)、4号车(黑L82392号)都为6轴重型半挂车,均属非标车辆。
经调查和实际称重,1号车核载9.6吨,实载12.42吨,超载率29.375%,车货总重18.625吨;2号车摘自:学报论文格式www.808so.com
核载30吨,实载125.23吨,超载率317.43%,车货总重153.29吨;3号车核载31.235吨,实载134.55吨,超载率330.77%,车货总重163.59吨;4号车核载31.3吨,实载123.2吨,超载率293.61%,车货总重149.68吨。 1至4号车核载总量为102.135吨,实载总量为395.4吨,总超载为293.265吨,车货总重485.185吨。
众所周知,超限超载运输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装载货物超过路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行为。对其危害通常达成的共识:一是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易诱发安全事故;二是给公路、桥梁造成严重损害;三是扰乱市场秩序;四是破坏生态环境;五是造成国家规费大量流失;六是造成汽车业的畸形发展等等。超限超载运输不仅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危害,而且影响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突出问题。
多年来,各级地方政府对此问题也高度重视,、交通不断的开展声势浩大的专项治理行动,但均难以巩固取得的成果。笔者认为,要形成公路路政、交警、公路养护管理、货运源头治理、汽车出厂规范等多部门齐抓共管的机制,构建和谐的交通运输环境。

一、规范路政治超行为

当前,很多公路路政管理部门存在治理超限超载的误区——以罚代管 ,这无疑就给超载车辆给了一个存在的空间。在哈尔滨的塌桥事故中的三辆超载车,我们看到情况披露说,它们一路接受处罚,因为在一辆车里面查出了9张罚单。他被查了9次可还是一路畅通,交了钱就过来了,九张罚单450块钱,也就是说每次被次罚50块钱。它就这么一路过来了,应该说这个非常典型。以罚代管在全国治理超载当中都是常态了,所谓治理超载就是加强罚款。针对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对于超载治理来说,对于超载车辆超出核定载质量的部分要进行卸载,分车装载,并进行登记,对超载驾驶员要进行教育并对驾驶证扣分,坚决制止超载运输的侥幸心理。首先要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路政管理工作效益。其次要落实执法责任,实施执法责任追究制。严格实行执法评议和年度综合考核制度,对群众反映大的执法人员,要坚决按照规定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纯洁路政队伍。再次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按照《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到既不越权,又不缺位。加大宣传力度,使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在公路沿线家喻户晓,教育群众自觉爱路、护路,为路政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同时,还要切实加强公路赔、补偿费的管理,严格遵守规定,搞好检查督察,使路产赔补偿费真正收取有据。加强路政管理应急保障、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横向联系,主动地向当地政府宣传汇报路政管理工作情况,使路政管理工作从单纯的部门业务工作,变成政府和全社会的工作。

二、加强交警和车辆管理

由于当前交通人员装备有限,在对机动车治理和处罚方面存在很多困难。就哈尔滨塌桥事故中的几辆超载车辆,其中就有几辆车的行驶证载质量严重超出了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车辆进行改装,车身加长、多加了近十层钢板,就这样的车辆,在每年的年审中被检验为合格,这实际上就是给超载车辆发了一个合法的运输通行证。所以,交警部门要对这类车辆要加大处罚力度直至没收,对以前存在超载运输的行为进行累加,超载次数超过规定时车辆不予以年审,有效遏制超载车辆上路。

三、加强公路养护管理

吸取近些年全国各地发生的由于超载引发的事故,公路养护管理部门要因地制宜的进行管理。在公路桥梁的两端要提示桥梁的设计荷载,超过桥梁设计荷载的车辆一律不允许通行;对于单立柱式的桥梁两端竖立醒目的提示牌“重型货车靠中间行驶”,以免哈尔滨的塌桥事故重演,造成不必要的事故。

四、加强货运源头治理

由于各地沙石料场等货运源头比较分散,点多线长很难治理。在这些场所资质审批时要严格审批程序:土地、林业、供电、运管等多部门审批。在运营管理上要设定红线,只要在运营过程中闯了红线,就取缔货运源头单位的运营资质。货运源头单位对进出的货运车辆要进行记重出入,对超出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货车禁止出厂,严格按照核定载质量规范装载。
对超限超载运输的治理,理论界也做出过许多有益的探讨,但是,如果站在地方政府的角度,许多理论的提出在实践上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对超限超载运输等社会经济实务问题的解决,在理论取得突破后,应对其进行可操作性的论证,以便能更快的将理论研究成果体现在现实问题的解决上。各级政府还要加大政策引导力度,积极鼓励运输车辆不超限超载,实行公路运输费用最低保护价制度及责任连带制度等,使当前的交通运输环境呈现出良好的、和谐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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