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期货私募发展现状及监管建议

更新时间:2024-02-1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本文首先对我国期货私募快速发展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期货工作室和期货投资管理公司是目前期货私募存在的两种主要形式;其次,对我国期货私募的规模和运营模式进行了分析;第三,分析了我国期货私募的盈利模式和行为模式,其盈利主要来源于返佣和盈利提成,不同的盈利模式激励着期货私募采取不同的行为模式;最后,从加强监管和引导期货私募正确发展的角度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期货私募;运营模式;盈利模式;行为模式
JEL分类号:F33 1006-1428(2012)06-0053-03

一、中国期货私募主要存在形式

本文讨论的期货私募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于期货品种(主要投资于期货或者在投资期货的同时也投资于证券等金融产品)的资金。本文主要讨论以期货工作室和投资公司形式存在的期货私募。
1、期货工作室一般由优秀的操盘手创立,接受多账户委托理财。
期货工作室一般由优秀的操盘手创立,他们凭借自己的影响力和过往的交易业绩,为期货经纪公司招揽客户,充当期货公司与客户之间居间人的角色。他们还负责为客户提供操作策略,或者经客户授权后直接客户进行买卖交易。居间人的角色使他们能够获得客户在期货经纪公司交易手续费的佣金分成;接受客户委托理财使他们能获得一定的利润分成。目前期货工作室的形式比较松散,客户大多都是通过熟人关系进行介绍,通常由期货公司营业部提供一间房间作为办公地点。
还有一些虽然名义上没有成立期货工作室,但实际上一个操盘手接受了多个客户的委托,全权处理客户的交易,并与客户约定利润分成方案,对于这种委托理财资金,本文认为其与期货工作室形式的期货私募没有本质区别。
2、期货投资管理公司不能发行信托产品,在自营的同时接受委托理财。
由于期货投资管理公司还不能通过发行信托产品的方式筹集资金,目前,投资期货的管理公司一方面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投资,另一方面接受客户的委托理财。对于客户的委托理财,目前通常采用单账户理财方式,即每个客户都根据投资管理公司的要求在指定的期货公司开立自己的期货账户,资金由客户进行调拨。交易指令下达人和结算单确认人为客户本人,但实际上交易交给管理公司,由管理公司进行操盘,下达交易指令并确认结算单。
投资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主要有以下四种:
第一种是比较有名的期货工作室转变为投资管理公司。
第二种是由期货经纪公司离职高管或资深交易员发起成立的“投资管理公司”。
第三种是由期货经纪公司发起设立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种是合伙制投资管理公司。这种形式的合伙制公司,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大多由单个企业或几家企业及个人共同出资成立并管理企业自有资金。但是。这种方式在获得合法地位的同时,必须面对较高的税收和管理成本,而且在投资者发生变更时手续也比较繁杂。因此,在具体运作中,为了规避高额的企业所得税,这类私募基金通常采用各种方式,将资金转移到以个人名义开立的期货账户中进行操作。

二、中国期货私募的规模和运营模式

1、期货私募的规模大小不等。
截至2010年7月,上海、深圳和江浙地区的各类期货私募已有1000家左右。资金规模方面,则在几十万、几百万、上千万,甚至几个亿不等,资金规模差异较大,管理水平也良莠不齐。规模达到1亿元左右的期货私募,其管理规模及管理水平可以排在行业前列;规模达到l千万元左右的期货私募,可以算做中型的:大部分期货私募的管理规模都是在几百万元。目前专门做期货的私募相对较少,大多数私募同时做期货和股源于:大学毕业论文格式www.808so.com
票,在仓位的控制上,通常期货占2成资金,股票占8成资金,在期货行情好的时候,会加大在期货上的资金配置。期货私募的资金规模目前还没有一个权威的数据,具体的资金规模也难以估算。
2、期货私募基金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基金,每种产品由多个独立委托理财账户组成,公布的净值为各账户的加权平均投资收益。
每种期货私募产品由多个单独的委托理财账户组成,每个账户的资金相互独立,而不是集中到一个账户,所公布的净值是根据该品种下所有客户账户的投资收益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出来的。该净值缺乏一定的公开透明性,只能做一定的参考。

三、中国期货私募的盈利模式及行为模式

1、期货私募的盈利主要来自返佣和盈利提成。
期货私募资金的管理者收入主要来源于两个部分,一是期货经纪公司返还佣金,二是客户的盈利提成。
期货工作室和期货投资咨询公司利用自身的优势,争取到较多的大客户,通过较为频繁的交易,为期货经纪公司创造了巨大的成交量和不菲的手续费收入,因此,成交量较大的期货私募通常都会得到期货经纪公司的返佣报酬。
期货私募的另一个主要收入来源就是代客理财中的盈利提成。在“代客理财”协议中一般会注明提取管理费的比例或在盈利部分公司与客户按比例分成。总体来看,期货私募一般是以一年或半年为封闭期,如果到期产品能够盈利,基金管理人就可以提取管理费或奖励。
2、不同的盈利模式激励着期货私募采用不同的行为模式。
(1)通过炒单的方式获取较高的返佣。
不少期货工作室的期货私募会对接受委托的账户进行频繁交易。特别是当受托管理的账户盈利无望,已经不太可能通过利润分成来获取报酬时,容易引发期货私募管理人的道德风险。目前,有一些期货工作室以程序化交易之名,对受托管理的账户进行频繁交易。这种账户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买卖成交量巨大,而持仓量很小或没有。
(2)通过利润分成获取报酬。
对于一些操作经验丰富的期货私募管理人而言,其更希望通过尽职尽责地对所托管的账户进行趋势投资,通过较少的买卖交易,较长时间的持仓,来获得较为丰厚的利润。这种账户的共同特征就是:买卖交易次数少,持仓时间相对较长;买卖成交量小,持仓量大;手续费支出较少,一个操作周期中的盈利或亏损较大;采取趋势投资交易策略,选准时机后,买卖交易非常果断,一般在一个交易日即可完成开仓或平仓操作。3、期货私募的交易行为特征——多账户间报单、成交成比例。
由于目前期货私募还不能把不同的资金集合到同一个账户进行交易,通常采用单账户委托理财的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委托,因此,当账户数量增加以后,不可能逐个账户进行手工交易。通常的做法是。借助程序化交易软件将报单按比例分配到各个账户。
长此以往,由同一受托人管理的一组账户,在报单和成交单上会形成一个比较固定的近似比例。

四、引导我国期货私募良性发展的对策建议

1、委托理财形式的期货私募存在一定的隐患,需要加强监管。
碍于期货私募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很多期货工作室甚至是期货私募投资管理公司都没有建立自己的网站,也不在公开媒体上露面,缺乏与普通投资者对接的平台,很多优秀的期货私募只能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在小范围内被认可。由于期货私募还不能像阳光私募证券基金一样筹集资金,其管理规模还难以扩大,虽然有些期货私募正在探索公司化的管理模式,但尚没有能力设立相应的部门、聘用足够的人才,其管理水平与阳光私募证券基金相差甚远。由于期货私募不能以“集合账户”的方式进行操作,只能以“单账户委托理财”的方式进行管理,这就会造成交易人员的投资操作应接不暇,进而影响私募管理人的正常投资操作,使交易效率受到较大的影响。
在运行过程中,期货私募还容易产生一些违法违规的行为。如,恶意炒单,致使委托人账户大幅亏损,受托人却得到期货经纪公司不菲的返佣;在远期合约上进行对敲,将一个账户的钱输送到另一个账户,进行利益输送。当期货私募管理人在接受委托理财的同时经营自营盘时,则更容易出现道德风险。如,在上涨行情中,自营账户先持有大量的多头头寸,然后用委托理财的账户进行频繁交易,制造市场活跃的假象,将行情逐步推高;而在下跌行情中,则可能自营账户先建立空头头寸,然后再逐步打压行情;在自营盘出现亏损且持仓为不活跃合约时,则有可能在委托账户和自营盘之间进行对敲,进行利益输送。
可借鉴证券私募基金“阳光化”的三条路径,对期货私募进行“阳光化”,即:一是依据公司法成立公司制企业;二是按照合伙企业法实行有限合伙制;三是信托公司和私募基金管理人合作向特定投资人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所募集的资金全部存放于托管银行的专用账户上,由托管行负责资金的安全管理,私募基金管理人承担具体投资的日常管理职责,信托公司则执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下单指令并通过运用所掌握的最终审核权控制投资风险,所获得的净利润按预定比例由投资者、基金经理和信托公司分成。
2、“有限合伙+信托”模式是一个有益的探索。
为了突破现有法律地位不明确、规模难以扩大的困境,期货私募一直在尝试各种突破方向。尝试最多的是以有限合伙制形式成立公司,这种方式在获得合法形式的同时,由于需要征收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必须面对较高的税收和管理成本,税收问题成为制约期货私募发展的最大障碍。
北京格雷投资管理公司于2010年探索“有限合伙+信托”的方式发行了一款标准化阳光合伙制私募产品,该产品的设计完全参照信托产品的模式。每月开放一次,投资人可自由申购、赎回,净值公开。“有限合伙+信托”模式,通过信托公司成立合伙制私募(投资顾问是有限合伙人之一),解决开户问题,同时把信托公司的一个子公司(普通合伙人)作源于:毕业论文致谢信www.808so.com
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合伙制私募的公章保管。
3、由期货公司成立资产管理公司(部门)的探索。
2009年6月成立的中融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家股东中有5家为期货公司。由于目前政策的限制,其采用的是一对一账户委托理财方式,管理的客户资产规模在1亿元左右。今后可借鉴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模式,由期货公司旗下的管理公司(或部门)作为管理人,由银行对集合理财资金进行托管,发展期货集合理财产品。也可以通过发展ETA(期货交易顾问)的方式,引导中小投资者合理投资期货。这样,既可以解决目前期货经纪公司业务单

一、过度竞争的现状,也有利于各期货经纪公司做大做强。

4、发展期货投资基金,有利于改善期货投资者结构,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在目前的期货市场上,少数大宗商品期货由于对应的现货市场产业集中度太高,而导致期货受大型产业客户的影响较大。大型产业客户与普通中小投资者之间实力相差悬殊,长朝有利于产业客户的方向发展,长此以往,一些中小投资者逐步退出这些期货品种,导致这些期货合约不活跃,产业客户最终也因为合约缺乏流动性而不能很好地进行套期保值。
期货投资基金的发展壮大,有利于改变目前以中小投资者为主的期货投资者结构,也有利于打开期货行业进一步发展的空间。期货投资基金的发展壮大,能够为期货市场提供更多的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期货品种的流动性,吸引更多的产业客户参与到期货的套期保值中来。
参考文献:
方俊,期货私募已达千家阳光化遇瓶颈[N].上海证券报,2010年7月5日第0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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