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谈艺术可不可以操作

更新时间:2024-01-1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要在中国建立一个名副其实的艺术市场,其努力的范围涉及政治体制改革、调整意识形态的权利范围、建立完善的艺术立法、转变旧有的税收制度、建立艺术保险制度、调整画廊管理制度等,这一切的困难程度和艰巨性都是当时参与‘广州双年展’的批评家知道但没有充分认识到的。
——吕澎
中国最早的双年展对大多数人来说或许是陌生的,因为它只举办了一届就夭折了,那就是1992年在10月23日,在广州酒店国际会议厅举办的“广州·首届90年代艺术双年展(油画部分)”,简称它为“广州双年展”。无论从展品内容,还是展会本身所提出的理由都无法和今天的双年展相提并论,整个展会只展出了9天就于10月31日落幕了。
今天,我们再提到“广州双年展”往往会将注意力放在其推动中国艺术市场建立所起到的作用方面,而非它作为在国内首次提出“双年展”这一概念的展会来看待。但不可否认的是“广州双年展”在学习西方操作规则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在将这种游戏规则中国化改造过程中进行的尝试。最起码在策展人的心中怀有在中国市场经济允许的条件下,建立像“威尼斯双年展”那样国际艺术交流平台的理想,同时通过艺术市场使得前卫艺术可以以高昂的达到文化生效的目的。不管结果如何。
1991年夏天,吕澎的两位在西蜀艺术公司工作的大学同学找到他,希望他能到西蜀担任艺术顾问,吕澎对艺术市场的介绍,以及对西蜀发展方向的展望让公司总经理罗海全非常兴奋。这位曾经尝试以国画取代烟酒作为礼品赠送给领导而尝到甜头的总经理对吕澎信任有加,原本有投资开画廊的意向,但这个念头马上被吕澎的展览计划所取代。吕澎给罗海全算过一笔账,如果举办展览可以有诸如报名费、赞助、卖画等收入,总之一定会赢利,也因此罗经理决定投资举办一个“双年展”。
1991年10月份,关于“广州·首届90年代艺术双年展”的策划方案就完成了,但在当时就连吕澎自己也不是非常清楚何为双年展,据吕澎回忆当年只是知道有“威尼斯双年展”,但也是模模糊糊的概念,此外还对“卡塞尔文献展”有一定的了解,这主要得益于当时刚从德国回来的艺术家周春芽带回了一些信息,至于“圣保罗双年展”尚处于未知状态。之所以定为“双年展”,是潜意识对西方的模仿,只是看中两年举办一次这样一个形式,至于是否真的能够持续举办下去,根本不在他们当时的考虑范围。吕澎说,“就当时的目的而言,主要是想给年轻艺术家提供一次展览、发表、卖画的机会。”至于能不能卖,他并没有太大把握。
也正是因为对双年展这一展览形式的概念的认知缺失,广州双年展申报的审批非常顺畅。作为分管、审批文化事业的成都市武侯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并未对“双年展”提出任何质疑,习惯性的把它理解为一般作用上的展览,并在申报批复中提出如下期许:“希望你们精心组织,勤勉团结,为武侯区争光”。至于为什么组织方要强调艺术市场这一概念,除了主观因素,也有许多客观理由,在当时如果说要举办一个现代艺术的展览,审批是不可能通过的,但如果说展出的作品是商品,是为了出售,广电局就会同意。另一方面,企业是不可能“赞助”文化的,只有有了“投资”文化可以赚钱的前提,企业才会真正感兴趣。在“广州双年展”的《认定书》中“利益保证”一项中,我们可以看到如下字样:“两年内作品未能增值3倍,主办单位将原投资(除广告、宣传费用外)奉还。按国家正规贷款利息补偿。作品收回。”在这样的保障下,在主办单位的名单中除了西蜀艺术公司外,还有多家企业在列。
1992年2月15日,吕澎正式开始了“广州双年展”在全国范围内造访艺术家的旅程,同行的肖全后来回忆当时的情景说道,那时艺术家们对“双年展”的热切关注令人感动,他们大多数都期盼着能够展示自己的作品,表达自己的观点,当然也希望自己能够尽快走上“致富”的道路。面对这样的期盼,主办方将展览的地点选在了广州——紧邻“国际中转枢纽”香港,这个地点对于一个将中国现代艺术推向世界的希望来说尤为重要。同时,广州的艺术市场并非一片空白,在这些沿海城市,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逐步加大,市民的收入也大幅提升,在购买需求上也不再满足于风格单一的古典绘画,现代艺术也成为购买的选择。
1992年3月1日,已经投入展览筹备工作的吕澎正式收到组委会发来的聘书,此时整个展览已经进入全国征集收稿阶段,与之相结合的是大手笔的宣传,从3月份开始直到展览开幕,“双年展”除了以往展览惯用的新闻报道模式,还在各大媒体花重金进行了展览奉告、大型广告的投放,仅这一项就花掉了近15万元人民币。资金紧张在上世纪90年代是大多数自筹资金的艺术展所必须面对的,以1989年举办的“89现代艺术大展”为例,策展人高名潞曾两次在巨大的资金压力下放出豪言,表明决心。一次是在筹委会上,他说“以前是政治上不可抗拒的理由办不了展览,那实在是无奈。但如果这次是因为经济理由使展览不能开展,我将宣布永远退出美术界。”另一次是在高名潞获知哈尔滨市政府建委有可能提供赞助的消息,临行前所说,“哈尔滨之行如不能成功,我就变成冰雕,立在哈尔滨街头为中国现代艺术募捐”。虽然不至于变成“冰雕”,但吕澎也同样遭遇资金理由,缺钱是“广州双年展”的常态,自始至终。所有企业的投资合计45万元,1992年7月,距离开展还有3个月左右的时间,吕澎可支配的资金为零,自己借了7000块,很快就花得只剩3000元。眼看就要进入评审阶段,批评家们的差旅费、住宿费还没有着落,好在吕澎及时与东辉公司关于27件获奖作品的达成协议,共计100万,东辉公司立即支付了第一笔金40万,解了燃眉之急。
“广州双年展”之所以重要还体现在它影响了后来的艺术操作和体制建设,像如今已经走过20年的“上海双年展”虽不能说直接受其影响,但或多或少还是有某些关联。“广州双年展”首次聘请了法律顾问,对作评审进行了现场公证,与艺术家签订了参展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且留下了可供分析和研究的出版物。在双年展的整个运作过程中,一系列看上去“死板”、口号似的的原则为年展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基础,诸如“以学术标准为主,以商业标准为辅”、“依法原则”、“平等原则”等。在“规则在先,评审在后”的总原则下,以学术主持(吕澎)为中心,资格鉴定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共同评审,这两个委员会的阵容可谓豪华,当年的委员在今天都是颇具影响力的批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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