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档案社会化服务理论依据

更新时间:2024-02-1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本文基于对档案社会化服务的概念界定和含义解读,提出档案社会化服务的理论依据来自现代服务业、档案学、政治经济学和公共管理学,分别是服务外包理论、文件生命周期理论、社会分工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
关键词:档案社会化服务理论依据
TheoreticalFoundationof Archival Social Service
Abstract: Based on analyzing the concept of so? cial service in archival profession, the article ex? pounds the theoretical foundation of social service in archival profession. The foundation include Theo? ry of Service Outsourcing, Theory of Records Life Cycle, Theory of Social Division of Labor, Theory of New 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Theory of Public Choice.
Keywords: archival profession; social service; theoretical foundation
笔者曾对档案社会化服务进行概念解读[1],阐述了其定义和基本含义。随着研究的深入,笔者发现档案社会化服务尽管目前在国内外均有一定的实践发展,但学界对于档案社会化服务产生理由和依据的探讨尚不深入。笔者拟从理论视角,分析阐述档案社会化服务的依据和基础。

一、档案社会化服务理论依据的整体图示

笔者深思档案社会化服务的理论依据主要从其概念定义和含义入手。在研究中经不断完善,笔者最终将其定义为“社会组织基于社会分工,以经济、高效、优质、安全的方式提供的涉及档案的专业性、专门化和社会化服务,与档案服务社会化的区别在于服务主体不局限于档案部门而是社会组织”。该定义既全面揭示出档案社会化服务的内涵和外延,又清晰展示出其与档案服务社会化的区别。
按照笔者的解读,档案社会化服务的含义包括三个层次:首先,档案社会化服务是一种服务,是服务的下位概念;其次,档案社会化服务是涉及档案专业的服务,其服务内容和范围都与档案专业有关,档案社会化服务与其他服务的关键不同点,就在于它的专业界限;再次,档案社会化服务是社会化或者说立足社会分工的服务,是基于社会分工的立场,顺应社会实践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种专业性、专门化、面向社会的服务,其特点和优势在于集中和整合档案专业的资源(包括专业人才、专业制度、专业策略等)优势,为需求方提供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的档案服务[2]。服务—档案专业服务—社会化的档案专业服务,这种外延范围就为笔者指引了探寻档案社会化服务理论依据的基本思路。
笔者认为,档案社会化服务的理论依据主要涉及现代服务业领域、档案专业领域、社会分工领域和公共管理领域四个方面。第一,档案社会化服务从服务产业分布来看隶属于现代服务业,因此现代服务业中的服务外包理论成为其理论基础;第二,档案社会化服务是一种专业的档案服务,档案学专业领域内的文件生命周期理论也是其有力的支撑;再次,档案社会化服务是一种基于社会分工的服务,因此政治经济学中的社会分工理论可为其提供依据;最后,档案社会化服务是一种面向大众的服务,其实践发展也可得到公共管理学中相关理论的支持。综上所述,其具体理论依据的整体关系如图1所示:

二、基于现代服务业的理论——服务外包理论

服务业在20世纪被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提出,早期被称作第三产业。“第三产业”这一概念最早由英国经济学家阿·费希尔提出,英国经济学家在1957年以“服务性行业”代替了“第三产业”概念。根据服务业排他式定义,凡不能划入农业和工业的产业部门全部划归服务部门。
“现代服务业”一词在我国最早出现于1997年的“十五大”报告中,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将其定义为“是在工业化比较发达的阶段产生的,主要依托信息技术和现代管理发展起来的信息和知识相对密集的服务业”。其主体是为了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特征和要求而提供市场化服务的部门。既包括伴随着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新兴服务业,又包括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改造传统服务业而生成的服务业升级。其特征在于:建立在信息基础设施之上;将信息技术和知识融入服务的各环节;实现了客户服务的集成化、化、精准化;服务内部管理实现了精准化运作、精确化管理、协同化创新。显然,档案社会化服务符合“现代服务业”的相关特征要求,并且属于其下的生产性服务业—专门服务业—管理及科技咨询服务[3]。
服务外包的理论思想可溯及英国经济学家罗纳德·科斯和奥地利经济学家奥利弗·威廉姆森的“交易费用”,分析途径沿着“交易成本—采购—外包”的脉络不断发展。外包依据转移活动对象的差异可以分为制造业外包和服务外包。如果转移对象属于制造加工零部件或某种组装、总装活动则是制造业外包;如果转移对象是作为投入的服务性活动则是服务外包。服务外包是把原来在企业内部提供的服务性投入活动,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服务水平合约”转移给外部厂商去完成的现象。服务外包使原先通过企业内部协调组织的服务性投入活动,转变为通过市场合约方式联系的活动。
按业务内容划分,服务外包主要分为信息技术外包(ITO)和业务流程外包(BPO)。前者是指企业向外部寻求并获得包括全部或部分信息技术类的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系统操作服务、系统应用服务、基础技术服务等。后者是指企业将自身基于信息技术的业务流程委托给专业化服务提供商,由其按照服务协议要求进行管理、运营和维护服务等。服务内容包括企业内部管理服务、企业业务运作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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