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风险及其策略

更新时间:2024-02-1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获取以及后续发展有重大的作用。但是企业在融资过程中也面对着一定的风险,如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不完善等,企业的信用状况以及知识产权效益的不确定性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质押融资效果。面对风险,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提高融资能力,同时,政府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金融机构加强金融创新能力、机构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手续也是鼓励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并获得成功的关键。
[关键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及策略
[]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27-0063-02
1 引 言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企业将其合法有效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出质,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资金的同时,按期偿还本息的一种融资方式。但是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资产中,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比重较大,且具有“轻资产,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质押价值评估困难,从而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但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技术与金融的有效对接,在企业自身有限资金投入研发后,如何获得后续资金来支持企业技术成果转化成为亟须解决的理由。本文从探索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风险开始,进而提出一些可行的策略。
2 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风险
2.1 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尚不完善
知识产权是无形资产,是智力成果,极易传播,其客体具有“难开发、易复制”的特点,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其质押融资的高风险。由于国内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尚不完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屡有发生,一旦企业的核心技术泄露,被他人抢先合法占有或非法复制,反过来限制其研究和发明专利者对它的经营和使用,将严重损害权利所有人的利益。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时,银行对其估值是建立在权利所有权为企业自身所有的基础上,当该项知识产权不再具有唯一性,势必会影响获得融资的企业产品市场的开拓与发展,并有可能使银行与担保公司也蒙受巨大的损失。
2.2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估值成本高、程序复杂
银行无法完全了解企业的知识产权价值,所以需要委托专业机构对其进行评估,同时,银行对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并没有完全把握,可能会要求企业提供担保公司的担保证明,而担保公司需要找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来评估该知识产权处置变现的能力,整个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程序冗长而复杂,信息传递经过的环节过多,这很容易导致信息精确度下降甚至失真,不利于遴选出真正有价值的企业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贷款。同时,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本身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以银行及机构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物质成本来进行调查,使整个知识产权融资链条变得更长,不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及时获得资金发展业务。
2.3 银行承担较大风险,对贷款持谨慎态度
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中,银行通过贷款给企业来获得主要利息收入,但是对于银行来说,取得利息收入可能无法弥补该项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所带来的坏账风险,抱着谨慎态度,必定会要求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交担保证明,将风险向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和担保公司等机构转移,但是由于知识产权本身的特殊性,这些结构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制约也比较困难,并最终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无法获得有效担保并从银行成功获得贷款。银行对于风险的规避抑制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对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积极性,不利于企业进一步发展和国家科技进步。
2.4 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益的不稳定性
科技型中小企业赖以存活的知识产权可能带来的利益和发展本身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没有人能准确预测技术的发展方向,价值不菲的知识产权可能会因为技术革新而一文不值,导致企业的经营状况恶化,这直接决定其能否顺利还款,在自有资金不够的情况下,银行对于此类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会更加谨慎,不利于企业成功融资。即使科技型中小企业转向融资或民间信贷,也会因为没有稳定的资金流入而无法承担高昂的融资成本,这不利于鼓励我国企业科技创新创业。
3 应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的策略
3.1 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提高融资能力
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效果首先体现在该知识产权自身的价值上,被评估为有发展潜力的知识产品乃至企业,自然会被市场看好。所以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业初期就应该遴选出合适的项目进行开发,同时积极申请专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当然,企业也应不断提升自身信用,避开产生不良贷款记录,从而进一步推动融资。
3.2 政府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在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作为新兴的一种融资方式,需要有一个有利于其不断发展的实施环境,要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发展,政府部门应该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制度,充分保障企业和银行,即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利益,完善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公示制度。同时可以加强宣传、引导和规范,如提供一定程度上的信用担保,来增强金融机构的贷款信心。
3.3 金融机构应不断加强金融创新能力
我国金融市场正在不断发展壮大,但是大部分机构仍集中于争夺面对饱和的传统信贷业务。面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这样一个庞大而亟须资金支持的群体,金融机构应该加强金融创新能力,开发与这个群体特点相适应的金融产品,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业务,同时降低贷款门槛,采用适合的风险管理策略与服务手段,推动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功,实现互利共赢。
3.4 评估机构应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手续
知识产权只有在市场化过程中才能创造效益,在质押融资过程中,只有及时获得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才能把握住进入市场的时机,所以烦冗的手续需要被简化,尤其是知识产权评估手续。为了改善这一目前状况,评估机构在合理简化手续的同时,应该大力引进和培养具有专业知识的高素质人才,使知识产权评估工作做到事半功倍。
4 结 论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迅速,尤其是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一个极为有效的融资途径。如南京道及天软件系统有限公司将企业拥有的5项软件产品著作权进行质押登记作为贷款担保,获得了南京银行200万元的贷款。推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能够把政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直接资助转变为间接地帮助企业从市场获得资金,从而转变政府职能,放大财政资金效能、激活中小企业融资市场。当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也有一定的风险,但重点是如何来规避应对这些风险,也就是要求企业、政府、金融机构等社会各界应该不断改善自身业务并且加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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