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院内护理所潜在法律理由及防范措施

更新时间:2024-02-0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 目的:分析院内护理潜在的相关法律理由及探讨有效的防范措施。策略:分析院内护理工作中涉及法律理由的相关潜在因素,并探讨总结有效的防范措施。结果:加强护理人员法律意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是可以有效降低护理过程中产生的法律理由。结论:强化护理人员法律意识,建立完善的防范措施,对于降低护理过程中法律理由的发生及提高护理质量具有至关的。
【关键词】 院内护理; 法律理由; 防范措施
B 文章编号 1674-6805(2013)19-0133-02
近年来,伴社会不断的进步及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使得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也逐渐加强,从而也就导致了护理工作者在日常实施护理行为时所面对的法律理由不断增加。因此就要求护理人员应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提高对护理风险的防范意识,从而建立和谐的护患关系,进而有效的降低护理过程中法律理由的出现。此次笔者对实施护理工作时可能出现的潜在法律因素及相关防范措施进行了总结,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 院内护理潜在的法律因素
1.1 患者因素
患者可能会因家庭、社会等因素造成其不能积极配合治疗及护理,或因患者个人因素擅离医院而导致其病情产生变化,或因患者家属护理失误而导致患者发生意外。其次患者可能会因其不良的心理情绪(如:对医疗水平期望过高、缺乏对疾病的认识、过高的医疗费用等)而产生的法律理由。
1.2 护理因素
1.2.1 护理记录理由 长久以来护理工作的一直侧重于临床的实际护理操作,而忽视了护理记录的收集与保管,而护理记录是真实反映患者在住院期间的病情变化及对其实施的各项护理操作的文字证据,同时也是支持护理人员公平的评价事实的法律依据。在护理记录中常见的潜在法律因素主要包括:(1)护理记录书写不建全、连贯性差,护理人员对其没有足够的[1]。目前在我国,护理人员极度缺乏,因此他们在每日忙于临床操作后会对护理记录产生厌烦,同时临床护理工作者也会将其工作的放在临床操作中,这样就会导致对护理记录的书写出现漏记、错记及记录书写不建全等现象,而这种记录不完善、连续性差的护理记录在发生法律理由时是不能称为有力的书面证据的。(2)护理记录书写规范性差。目前临床尚无统一的护理记录书写模式,因此各医院、各科室的记录过程均寻求简单化,且护理人员在记录时过分依赖医生医嘱,这样就导致了护理记录内容中主诉过多、治疗内容过多,而其本身的护理内容却较少,这样的护理记录不能真实反映护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此外护理记录中由于大多数的记录均未记录患者的生命体征及生理情况,这样也就忽视了对患者疾病转归及患者心理活动的记录。(3)病例的涂改。由于护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因此会出现为医生代签医嘱、抄袭护理记录、删改原有的护理记录等现象,这样便破坏了护理记录的真实性。而此时一旦发生法律理由,这些被删改的护理记录将会使的法律以及失去其原本的可信性[2]。
1.2.2 忽视患者权利 护理人员常会因自身法律意识淡薄,而忽视了患者就医过程中所应有的权利,从而引起不必要的法律理由产生,其中包括:(1)患者有知情权,护理人员因其工作繁忙,而忽视患者的理由,甚至对患者产生生硬的态度,从而忽视了患者就医过程中的知情权。如果护理人员未履行告知义务,而导致患者发生意外危险,则极有可能引起法律理由。如在对一些侵入性操作时,护理人员应向患者讲解治疗内容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等,使其可以做好充分的准备并签署知情同意,避开法律理由的产生[3]。(2)患者隐私权。我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传统国家,患者就医后希望院方可以为其病情保密,此外对于某些特殊疾病,患者家属也会要求医务人员对患者本人保密。但在正常的医疗工作中,医护人员对患者的隐私权利没有足够的,如在日常工作中不经意说出患者的诊断、或在对患者实施暴露检查时未实施遮挡等,都有可能造成法律理由的发生,更有甚者将患者的隐私用于非医疗意外,这样便严重触犯了患者的隐私权。
1.2.3 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护理人员工作时疏忽大意,玩忽职守,导致患者发生意外甚至死亡,将会引起严重的法律理由,如未正确按照医嘱进行治疗;使用过期、失效的药物对患者实施治疗;患者发生紧急情况时,未及时通知医生等。因此护理人员应做好自己应尽的义务,努力防范法律理由的产生。
2 防范措施
2.1 提高医护人员素质
由于护理工作的特殊性,因此要求护理人员提高个人素质。(1)要对自己所从事的护理工作具有一定的认识,并把责任心赋予在工作中。护士的责任心是其个人在其服务的对象实施护理行为的保障[4]。(2)提高个人的法律意识,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这样可以使护理人员了解自己应尽的义务及维护患者应有的权益,同时也应学会建立个人的维权意识,要懂得防患于未然,用法律保障护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2.2 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
建立“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的护理服务思想。在护理工作中,护理人员要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及时了解患者的心理情况,以便患者的理解与配合。同时要懂得换位深思,将过去被动的等待护理改为积极的主动服务,努力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最优质的护理服务,从而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减少法律理由的产生。
2.3 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
(1)护理人员应提高对护理记录性的认识,良好的掌握护理记录的正确书写规范并认真做好护理记录,对护理记录的法律效应要有充分的认识,坚决做到不抄袭、不删改、不冒名签字,保证每份护理记录可以真实有效的法律依据。(2)临床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三查七对”制度、值班制度等各项医院制度,要切实做好不分人前人后、不分有无上级检查、不分患者身份,严格的、科学的按照规章去执行每一项任务。
2.4 加强管理,建立完善的全院管理制度
由一级管一级的方式组成全院护理安全的监管网络,实现对护理操作过程的全程监管[5]。此外应积极调动护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如建立奖罚制度,按每月考核结果发放护理人员工资等),同时应调整护理人员的工作情绪,使其可以充分发挥其工作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其护理工作的效果。此外,护理管理人员应培养护士间的协同合作意识,这样可以较好的弥补个人在工作中的缺陷及漏洞,从而有效的避开法律理由的产生,也可有效的提高护理工作效率。
院内护理所潜在的法律理由是多方面的,而有效的护理防范措施是增强护理人员自身法律意识,提高护理效率,保护护患双方合法权益的措施,同时也是患者安全就医的保障。因此笔者认为制定相应的法律防范措施,是可以在降低法律理由发生的同时,提高患者的就医环境,同时还可帮助院方树立良好的社会。
参考文献
[1]李丽静.从法律证据角度分析护理文书存在的理由及策略[J].天津护理,2010,18(4):230-231.
[2]莫辛少,韦琴.新时期书写护理记录最应注意的几个理由[J].现代护理,2003,9(7):533.
[3]苏萍.护理纠纷理由[J].天津护理,2010,18(5):302-303.
[4]迟宝兰.中国医院管理难点要点指导[M].北京:研究出版社,2006:541-543.
[5]席淑华,周立,张晓萍.建立护理安全管理监控网络的探讨[J].中华护理杂志,2004,39(3):196-197.
(收稿日期:2013-02-25) (编辑:程旭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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