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谈建立保险产品责任成本核算模式

更新时间:2024-02-0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本文从资本和经营需要出发,利用生产工序的专职性,以作业数量和管理责任相配合为手段,清晰揭示效率、效益和管理责任,建立为经营管理服务的产品分步责任成本核算模式。
【关键词】生产工序作业费用成本管理责任效益和效率
近二三十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生活保障的需要,商业保险越来越成为市场主干,在做好保险补偿的同时取得雷同产品背景下的超额利润,已经成为保险公司追求的主要目标。资本和企业需要从具体产品的角度去了解超额利润或大额亏损的具体出处、投入资源的效率高低所在、产品生命周期不同定价的依据等运营信息,这些要求已经越来越成为经营管理中的头等大事。因此,保险行业在执行国家法定会计制度、满足政府监管的同时,迫切需要建立一个既能为股东利益和经营管理服务又能为市场普遍认可的核算思路。本文提出以生产工序的作业为管理基础的责任成本核算模式概念,目标在于揭示效率和价值。

一、当前产品费用成本的理由

历史上,保险行业只是收支相抵的“社会稳定器”,承担灾害损失的社会补偿职能,保险公司单个网点承担从承保到理赔直至编制会计报表的全部经营职能;成本核算除赔偿成本据实记账外,全部费用成本用占比法等平均分配到每个险种大类,会计报表主要是用在税收计算和政府监管上。但是,由于保险产品成本中的费用成本,可以因各种理由而发生,可能存在不科学、不真实的理由,因此对企业管理和资本评价而言,当把这种核算模式所提供的信息用于当前商业经营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无法解决的理由。
1.分摊规则模糊造成产品费用成本受疑。费用成本全部简单归集在一起,再以保费收入、赔案件数等业务数量和自定的权数等进行分摊,以此计算险种大类的盈亏,从而导致那些展业难度小、保费收入大的险种承担了较多费用;反之,承担了较少费用,难以反映真实费用的投入情况。而对计算分摊的分母应该选择数量还是权数,事先也没有作过合理性的测定评估。同时,对同一保险大类中各个产品按赔案件数分摊同额或同比例费用,也与保险承保标的特征相左。另外,目前费用分摊“按照系统、合理的原则”“对分摊计算复杂、金额不大的费用,可以不分摊,直接计入业务量较大的相关业务”的规定过于原则,可以自行解释。这事实上也成为企业倾向操作的借口,可以用于突出某一险种成本水平来炫耀市场,忽悠同行。而且,分摊策略自由度过大,也给达成行业公认规则带来麻烦,更使保险行业无法自证具体产品的盈亏理由。
2.费用成本全额分摊无法揭示资源效率情况。目前的费用成本是按法定会计制度的规则,必须由对应时期的产品全部承担,这样的当期费用,也会包括之前因决策不当而目前处于闲置状态资源的固化成本以及开发失败等得不到对应产品直接补偿的费用。因此,从经营责任角度看,本期产品成本多承担了不应该承担的未产生、未服务的非受益费用,从而掩盖了资源投入的效率理由,更无法促使职能管理部门尽职调整配置。同时,由于保险机构普遍存在一人多岗、一个机构推销多类产品的情况,因此目前由经办者自己指认费用所涉险类或用途的费用报销做法,也会造成对费用承担对象有意的错指或无意的误指,这增加了不科学分摊因素,也导致无法反映出产品真实的费用成本。
3.缺少产品工序成本的数据,造成产品费用成本分析依据不足。产品附加费率主要是由经营管理中必须开支的费用构成,应该来自各个生产工序实际耗用资源的价值。但是,目前保险公司拿不出这类详细的耗用数据,导致在新产品设计中,很难找到可以参照或利用的相近产品数据,而不得不对个别分支机构采样或拍脑袋推测确定;在经营评价中,也不敢用所设定的产品设定附加费率作为评价标杆。

二、建立费用责任成本核算的基础

从其他行业经营实践可知,对保险经营而言,分析产品费用成本重点是揭示包括数量和价值在内的投入效率和效益;同时,要取得真实可信能为经营管理服务的费用成本,需要一个可以让社会以一般概念理解的、可以让市场进行行业横向比较的核算逻辑,好比像工业产品成本那样可以按生产工序展开成本构成一样。因此,笔者认为,转变揭示具体产品成本和经营分步效率无能的目前状况,可以结合现代管理理论,从利用现代保险经营组织架构和IT工具的角度着手,建立基于企业管理的核算模式。总体来说,一个核算模式能够持续有效地稳定运作,需要有生产工序稳定的支撑、会计和管理理论的支撑以及数据和信息系统的支撑、外加管理者自身需要的支撑。从目前保险行业情况看,这四方面都已经具备建立责任管理的基本条件。
1.保险公司的生产工序已经呈现专业化作业和条线化管理。如同生产加工行业的生产组织基本都分设为主件车间、装配车间、动力和保障车间以及管理部门一样,当前的保险企业也形成了按运营功能分设工序、集中管理、流水作业为主要模式的经营组织架构。这种生产工序架构与工业企业经营模式一样,特点是工作单

一、流水操作,责任清晰。

2.管理会计和作业成本法理论以及在制造加工行业的实践,已经为保险行业管理者所了解。管理会计理论强调受益对象和对应工作责任,作业成本法强调所投入人、财、物的消耗去向,二者相加的管理,就可以达到揭示效率和优化管理的目的。值得一提的是,作业成本法已经被财政部明确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的分摊策略之一。
3.各生产工序的人、财、物消耗可以计量。保险产品主要以不同保险目的的标准条款进行销售,标准条款意味着保险服务过程是规定动作,执行同样的工序步骤,如发生保险事故后须进行报案登记、查勘定损,最后给保险受益人支付赔款等。这些规定动作在企业管理中主要以投入的人工工时、占用的网络时间、使用的财产设备价值等数量形式体现,从而形成了同质可计量的成本核算基础。
4.向内挖掘效益成为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更重要的是,经过市场闯荡,保险企业的管理层对保持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了新的和更现实的深思,开始从跑马占地式的向外扩张逐步转向挖地三尺式的内部优化,从漫灌式的大把投入转变为滴灌式的精算细扣;更开始重视保险利润的来源,比较销售渠道的成本效果,关心经营功能的效率水平,研究费用投入对产品效益的作用,这对细分成本提供了内在的需求动力。同时,保险企业责任到人的管理要求,也使得责任人和管理者对工作效率进行精细统计有了自身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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