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土地流转 服务经济建设

更新时间:2024-02-1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土地流转是发展新型农村经济的有效手段,农民通过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转让、交换、出租、入股等形式流转出去,能在增加农民个人收入同时又把自己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另外土地流转后的规模化经营也推动了新型农业的发展。
关键词:土地流转;形势;理由;手段
土地流转是新时期下对农民比较重要的一项改革措施。简单的说,土地流转就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具体来讲就是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人,在保留承包权的基础上通过使用权的转让从而获得财产性增收。这样做既把一部分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又集约化地利用了土地,还在一定程度上向现代农业更近了一步,可谓优势明显。

一、土地流转的新形势

在2013年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理由的决定》中曾提到:“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日前,国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相关司局正在研究起草“农村征地制度改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等有关的一系列条例,目的在于使征地范围得到合理的缩小、土地征收程序更加规范、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协调同步增长。[1] 由此可见加快土地流转已经成为紧要的任务,加快相关策略的研究和相关工作的推进成为必要。

二、土地流转的理由

其一,农村劳动力的流失。随着近些年进城务工人员的不断增加,农村中空心村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而劳动力自农村向城市的转移,也自然而然地使得土地耕种理由日益突出。青壮力外出,留守的老人、妇女和儿童劳动能力又跟不上,这些因素使得把土地转让给其他有能力种好地的人成为必要,也就是说土地流转成为了一种事实上的需求。
其二,招商引资的需要。招商引资盖工厂需要大片的土地,因此在保证下达的耕地红线不动摇的情况下,村镇政府就会和农民协议,将土地从农民手中进行流转,服务经济建设。
其三,建设新农村,发展新农业的客观要求。现代化新型农业基本要求的是机械化连片作业,以先进的农业技术、集约化的土地利用策略和规模化经营手段为其基本特征特征。因此把分散的、利用效率不高的土地进行土地流转,集中在专业大户、承包大户手中进行规模化经营,就成为的发展新农业的思路之一。

三、土地流转的手段

第一,以土地作价和其他农户进行股份形式的合作。在坚持自愿的基础上,农民将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建立股份公司,并拥有相应价值的公司股份,并按股分红。这种土地流转形式是当前比较新颖的手段,该形式的最大优点在于股份归属明确、利益分配简单高效,另外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长期确定下来,参与者与所有者的双重身份也使得农民的利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第二,签订契约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种植大户。契约包括出租的期限、租金支付方式以及出租回报的形式内容等,这些由出租者和承租者双方协商而定。协议签订后,承租方获土地的规定使用年限,出租方按年度以协议内商定的内容获得土地经营权租金,其形式可为、实物等等,多种多样。
第三,农户根据需要可互相交换土地承包经营权。此种方式作为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必要手段,可以在土地互换后有利于土地集中连片,高效地进行土地的利用。

四、土地流转的原则

土地流转的优势十分明显,而且是现代化农业发展的有效辅助手段,但是也应该想到流转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土地流转的“非自愿”、对耕地红线的挑战等等理由。因此政府在管理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应当发挥积极作用,并且在土地流转的管理过程中,遵守一些原则,使得土地流转市场健康发展:二是土地流转要依法有序进行。三是引导形成合理的土地经营规模[2]。
严守底线,即是说要保护耕地红线,并且监督土地流转后的具体用途,防止假借土地流转的名号把农田用作非农业建设。
依法进行,即是指政府要建立正规、全面、有效的土地流转市场,做好土地确权工作,保证土地流转的整个过程有法可依,高效进行。
合理规模,就是说土地流转的规模要符合实际情况,根据具体能力去经营适度的规模,过大或者过小反而可能成为规模经营者的负担,损害了土地流转要提高生产效率和效果的本意。

五、土地流转的目前状况

虽然土地流转有诸多好处,但在现实的土地流转过程中,由于人们的认识理由、流转市场的不完善理由等因素使得土地流转的进程比较缓慢。以三个理由为例:
其一,土地流转过程的行为不规范。第一点,农户之间采取口头协议进行土地流转的仍然不少,缺少合同约束。第二点,存在强制性流转土地的现象,违反了自愿流转的规则。这些不规范的土地流转行为,既导致承包关系混乱,也容易引起土地矛盾和纠纷。
第二,土地流转市场的不健全。由于土地流转之前一直是处于试点工作状态,因此乡镇政府对土地流转就缺乏足够的重视,没有足够的相应人员去管理土地流转的工作,这使得土地流转市场的完善程度仍待提高。
第三,土地的质量也是导致土地流转困难的理由。土地流转的时候,接受流转的一方常常要求地块相对集中、面积足够大,而进行流转的农户所拥有的土地往往面积少、地块小,要实现土地的集中连片,需要多家农户的一致同意方可,但是农户间的情况也是千差万别,统一认识实属不易。因此土地流转有时候要牵涉到多户,存在客观上的困难。
六、总结
土地流转政策作为新形势下发展农业,服务经济建设总体要求的一部分,是势在必行的。虽然实行起来总会有实际的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理由存在,但是本着实事求是和不畏困难的态度,就一定能处理好理由,发挥出土地流转所具有的巨大优势。■
参考文献
[1]高伟.国土部:将出台征地补偿、集体建设土地流转等条例[N].经加快土地流转 服务经济建设由优秀论文网站www.808so.com提供,助您写好论文.济参考报,2014-02-25
[2]孙中华.引导土地有序流转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N].农民日报,2014-03-03
作者简介:田懋乾(1992--),男,汉族,河南登封人,现为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

点赞:4721 浏览:14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