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中法律理由

更新时间:2024-04-1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 高校学生管理中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就是学生事务管理,需要对学生事务管理中的内容进行详尽的分析,才能让事务管理变得更加顺利。本文对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概念和内容进行界定,确定高校和学生的法律关系,通过对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中的典型案例进行详尽的分析,研究其中的冲突和管理责任,并提出依法加强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途径。
关键词 高校 学生事务管理 案例 途径
:A
Research on Legal Problems of College Student Affairs Management
LIU Yongmei
(Chuxiong Normal University, Chuxiong, Yunnan 675000)
Abstract A very important part of college students' management is student affairs management, needs to carry out a detailed analysis of the content of student affairs administration, in order to make the transaction management more oothly. In this paper, the concept and content of college student affairs administration to define, determine the leg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university and students, through the college student affairs conducted a detailed analysis of a typical case study in which conflicts and management responsibilities, and proposed to strengthen the law college students' transaction management approaches.
Key words college; student affair management; case; approach
目前,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被称为学生工作或学生管理,在实践中形成了一个由学校党委集中领导,院系、年级、班级逐渐管理、条块相结合的运作模式。
1 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界定
1.1 高校学生事物管理含义
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条文中,、国务院就对学生事务管理及其理念做出了明确指导:学生事务管理是指在“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下,通过高校灵活的工作方式和多样化、现代化的教育教育学手段,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与高校自身的教育、管理、服务职能有机结合,从而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实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活动总称。它与教学、科研一样,都是高等教育中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
1.2 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基本内容涉及到学生心理咨询、思政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奖励与处分、学籍管理、学生资助、校园秩序、健康教育、课外活动等。其中课外活动包括学生社团、文体活动、勤工助学和社会活动等相关内容。
2 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2.1 民事合同说
学校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是属于独立的事业型法人,在办学方面上享有自主的权利,学生能够在报考学校以及相关的专业类别上进行选择。学生还可以有接受高质量的服务以及进行教育的权利。学生在进行报到注册时,需要取得学籍,也就是能够接受学校的教育和管理的服务。要能够缴纳一定的学费,同时需要遵守规章制度。学校要根据招生简章制定规则,招纳学生,向学生提供更加优秀的教学服务,保证学生能够顺利结业。这样看来,高校与学生之间存在着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关系。
2.2 双重法律关系说
很多学者认为学校和学生两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双重的,也就是有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两种。所谓民事法律关系就是前文所讲的,学校是事业法人,要想学生提供教学以及相关的生活设施,保证学生进行自主的选择。高校和学生之间是平等的,这种事教育民事关系。而行政法律关系就是指学校要在法律的基础上才能够行使一些职权,在其中处理学校和学生之间发生的关系。
2.3 特别权力关系说
所谓特别权力关系说就是指,国家和一些公共团体作为行政主体,要区别一些特别的法律,在相关的条件范围内,可以对人享有的权力实施强制权,让人们履行相关的义务。在19世纪末的德国,这一理论比较盛行,其涉及到的内容与入学许可、学校进行毕业的分配、博士学位的认定以及是否进行书的发放等。这些行为都是能够进行诉讼的,属于一般的管理行为,而例如学术研究和相关成绩的评定、宿舍内容的管理都是行政规定,不能进行司法审查。
3 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当中的典型理由法律分析
3.1 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湖北省某学院的3名大一男生和3名大一女生被同学发现喝酒后在寝室同寝,之后将其反映到学校相关部门,学校通过访问了解到,他们六个人经常酗酒,还出现男女同寝,谈恋爱等情况。根据调查,学校作出的决定是,根据情节的不同,予以他们开除、勒令回家戒酒以及勒令退学处分。之后,这6名学生以学校在没有任何根据的情况下,对他们的情况进行了延伸,损害了他们的名誉权为理由向学校提出经济以及精神损失费的补偿,大约36万元,还要求学校能够进行书面的赔礼道歉。之后法院作出了学校败诉的判决,但是在一审之后,学校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书认为,此学院在学生同寝的错误理由上可以进行处分,对他们的行为在全院学生大会上进行批评,让他们能够正确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起到警醒其他学生的作用,这是一种内部的管理行为。所以校方对学生做出的行为并不属于人民法院的职责范围内,这个名誉权纠纷最终撤消一审判决,对学生要求的30余万元的赔偿也没有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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