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规范连云港港口设施维护管理推动港口生产健康可持续发展

更新时间:2024-02-0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本文结合连云港港口实际,系统阐述了港口设施维护的目前状况,分析了规范港口设施维护管理的措施,提出了存在的理由及解决方案,可为连云港市港口相关部门和其他类似港口提供借鉴。
关键词:港口设施 维护 管理 可持续发展
连云港港口建设发展历程
1933年连云港港口因横贯中西部的运输大动脉陇海铁路东延而开始建设。建国后连云港港口进行了多次改扩建,尤其是1973年以来得以大规模地建设。进入新世纪,特别是2008年《连云港港总体规划》获交通运输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联合批复,2009年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连云港的发展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江苏省委、省政府举全省之力支持连云港港发展建设和发展,要求在更高的平台上加快推进以30万吨级航道为龙头的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时期连云港港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港口吞吐能力、集装箱吞吐能力分别为“十五”末的2.4倍和7.4倍,港口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年均增速分别达到18%和31%,比“十五”末分别翻了一番和两番;港口基础设施和集疏运条件明显改善,服务中西部能力大大提升,连云港港口发展站到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近年来,连云港基于“连接南北、沟通东西”的独特区位优势,被作为江苏沿海开发、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长三角一体化、创新型试点城市等四大国家战略的基础平台,我国中西部地区、哈萨克斯坦等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便捷的出海口。按照党、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江苏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连云港市明确“转型升级、综合发展、做大做强”的港口发展总体思路,围绕实现“大港梦”,全力推进30万吨级航道、防波堤等港口设施建设,全面开拓两翼港区等重点发展空间,取得了显著成绩,港口口岸建设取得较大突破。连云港港口已进入世界为数不多的深水大港行列,30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建成通航,连云港区可满足25万吨级散货船乘潮单向通航、7万吨级以下船舶全潮双向通行的要求,徐圩港区可满足10万吨级散货船乘潮单向通航要求。连云港区和赣榆港区防波堤建成投入使用,徐圩港区防波堤快速推进。连云港区30万吨级矿石码头投入使用、氧化铝散化肥泊位和庙三集装箱码头建成对外开放;赣榆港区航道、专业化码头建设顺利推进,实现开港并稳定运营;徐圩港区和灌河港区先后开港。可以说,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连云港港口连云、赣榆、徐圩、灌河“一体两翼”组合发展的大港格局已见雏形,港口的综合服务功能得到大大提升,港口现有集装箱、矿石、焦炭、煤炭等万吨级以上泊位52个,总吞吐能力达到1.2亿吨、集装箱吞吐能力340万标箱。港口设有木材、集装箱、物流保税、矿石物流等专业园区和公路中心货运站,投产面积超过150万平方米。在2008年突破亿吨大港的基础上,2013年港口吞吐量突破2亿吨,集装箱运输突破500万标箱,海铁联运、海河联运、大陆桥运输等特色物流加快发展。在港口建设的带动下,钢铁、石化、先进制造业等大型临港产业加快向连云港沿海区域布局,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已开工重点产业项目总投资达1000多亿元,港口与产业良性互动局面正在形成。
近期,总书记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并亲自见证连云港市与哈国铁签约中哈物流中转基地项目。李克强总理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第十二次会议上表示“中方愿在新亚欧大陆桥东端的连云港为各成员国提供物流、仓储服务”。连云港处于“一带一路”交汇点,港口发展迎来了新一轮重大机遇,港口口岸系统积极推进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加快建设30万吨级原油、LNG、液体散货等一批大型专业化泊位,着力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优化“一体两翼”港区功能布局。港口2014的年度目标任务要进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新突破,完成港口基础设施投资76.4亿元,新增泊位6个,新增吞吐能力1600万吨,确保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2.1亿吨。
连云港港口设施维护目前状况
港口设施的建成为生产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也为设施维护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港口发展取得成就的评价,不仅要看港口完成的吞吐量,还要看港口生产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具有发展后劲,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这就需要各级港口管理部门和港口经营人要正确认识设施维护管理工作是提高港口码头通过能力和延长码头使用寿命的必要措施,树立长远发展的思想,在加大对港口工程建设投资的同时,更加注重对港口设施的维护管理。
连云港港口设施维护管理技术发展历史不长、缺少有效的制度和措施保障、从业人员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使得港口设施维护管理难以完全达到效果。近年来,虽然该项工作已引起港口管理部门和企业的重视,但与现代化的港口生产和设施管理水平相比,尚存在一定差距。随着30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防波堤、疏港道路等一大批港口设施投入运营、港口生产任务量迅猛增长以及在建港口设施不断增加,对港口设施的使用率、在线完好率的要求越来越高,如何维护管理好现有的港口设施,成为大家较为关心的理由。
关于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国家和交通运输部均有明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港口建设管理规定》执行;亦有行业规范要求,按照2012年12月起正式试行的《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和2013年9月起正式施行的《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执行。为满足连云港港口建设和发展需要,规范港口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加强港口设施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港口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完善港口设施的养护管理机制,2012年连云港市委常委议港会同意设立港口设施管理中心。2013年1月连云港市港口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中心正式成立,主要负责包括码头、防波堤、引堤和护岸、港池、进出港航道、锚地、港区道路与堆场、仓库、港区铁路与装卸机械轨道、防护设施等及港口设施的管理养护,港口公共基础设施维护资金的筹措,以及港口设施维护的行业管理工作等。
规范连云港港口设施维护管理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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