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释打造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滨州模式

更新时间:2024-03-1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近年以来,滨州市坚持“依法行政、资源整合、管办分离、规范透明”的原则,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实行监管职能和市场职能分离、监管部门与交易机构分设,组建了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形成了统一、有序、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截至目前,交易中心共完成项目1602个,交易金额90亿元,节支增收6.85亿元。

一、创新体制机制,打造特色交易模式

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注重顶层设计,基本的内涵是:以“全国一流、山东领先”为建设目标,以“统一管理、电子支撑、网上交易、全程监控”为要求,强化管理体制创新,建立了“一组、一办、一中心、行业监管、行政监察”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滨州模式。一是调整职能,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管办分离。按照“一市一场”、“应进必进”原则,取消滨州市内所辖四区和市直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职能,涉及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交易、产权交易等领域的公共资源交易职能一并调整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行使,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统一进场、统一交易、统一服务。交易职能调整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然履行法定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能,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窗口或监管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审批、备案业务,依法对相关交易活动实施统一监管,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的管办分离。二是整合机构,实现机构编制资源优化配置。成立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重大事项的领导、决策和协调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在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设立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和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建设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确保职能调整后行政机构不增加。撤销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市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和滨州市所辖四区现有的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将上述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统一整合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机构编制资源的优化配置。三是体制改革,实现政府职能有效转变。职能调整和编制整合,实现了改革管理制度,规范交易流程,优化配置效率的目标,本质上也达到了把公共资源配置权交给市场完成,让行政权力退出市场的目的。改革完成后,既切实提高了政府公信力,真正赢得了老百姓的口碑,又真正转变了政府职能,让市场在公共资源配置中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实现了公共资源效益最大化,充分发挥了机构编制资源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

二、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市场运转规则

一是梳理归纳交易工作制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建后,从交易市场管理、交易监督管理和平台内部管理等三个层面制定33项规章制度,整理形成了包括102部国家法律法规45万字的公共资源制度汇编,交易中心每名工作人员均比较熟练地掌握以上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各项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二是创新资格审查方式。力推“资格后审”,将“资格预审”转变为“资格后审”,将由招标人自主进行资格审查,改为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强化评标委员会的作用。三是改革评标定标策略。实现“网上评标”一步到位,由“综合评审”转变为“符合性评审”,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标系统,自动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评审,只要符合招标条件,低价优先,有效解决串标、围标理由。同时,限额以下的小额零星工程及服务类项目,进行协议会员单位网上竞价,机构随机摇号产生。

三、规范运转程序,营造优良市场环境

一是扩大信息发布渠道。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这一平台交易的信息滨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显示屏实时发布,同时还在省级、国家级网站发布,并且同步在省、市主流新闻媒体刊登公告,增加交易信息公开透明度。二是落实投标报名信息保密制度。实行网上报名、产权拍卖报名环节封闭管理等制度,杜绝报名信息的泄露,防止招标人与投标人及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三是加强开(评)标监督。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精英中聘请300多名“大众评委”作为特邀监督员,建立监督员库,开标前随机从监督库中抽取监督人员对招投标项目实行现场监督。四是严把合同签订关口。严格实行“三规”制度,即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指定规定人员在交易中心现场签订合同、现场鉴证,在签订承发包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并随承发包合同一道备案、一道存档、一道检查。

四、强化监督管理,确保交易安全高效

一是同步推进物理隔离与网络科技防腐。在交易中心受理区、开标区、评标区现场设置58个视频监控点、31个拾音点,监控室设有16台监视拼接屏,进行无缝隙、全时段音视频监控,大厅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开标现场及评标现场的活动都有音视频监控和备份记录。同步建设了电子监察系统,随意切换监察点,可实时进行交易监察,对可能出现的理由及时预警预告,监管手段科学高效。二是切实发挥监督监察人员作用。行政监管部门在中心设立了行业监管办公室,9名工作人员对项目开评标实施全程监督。市派驻中心监察室提前介入,驻场人员对交易受理和开评标情况实行动态巡查。三是畅通监督受理渠道。在交易场所设置意见箱,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部门监督职责、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详细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强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坚持规则至上、规则引导的原则,制订了《工作人员纪律“十不准”》、《工作人员行业守则》等40余项工作制度,有效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行为的规范管理。□作者单位:滨州市编办 E:CSQ
关键词:公共资源 交易管理 滨州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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