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议案例教学在高校法律教学中应用与创新

更新时间:2024-02-2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法律课程是我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为了激发学生兴趣,提高教学效果,案例教学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教学策略。因为法律课程教学的目的是要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所以法律案例的选择具有法律专业性、真实可靠性、可讨论性的特点。同时,要真正实现法律案例教学的有效实施,还应不断探索案例教学形式的创新。
关键词:高校;法律教学;创新
由于传统的教育模式在缺陷较好的适应法律教学目标模式的转换,所以在教学策略上应进行一定的完善与更新,而案例教学法的引进与实施,并成功的中国传统教育模式相结合,相互补充,中国法律教育改革的一个突破口,并将对整个中国教育体制甚至法制建设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案例教学法就是以真实的事件为基础来撰写案例并进行课堂教学,让学生对案例进程分析并充分表达自己的见解,从而达到高层次认知学习目标的教学策略。基于高校法律课程性质,它的既要求学生学会对法理的探究,同时还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本文打算就如何案例教学法,从而实现教学互动,让学生更加积极地参与到法律课程的教学活动中来,提高教学效率,进行探索。

一、案例教学的概述

1、案例教学的界定。“案例”同时也叫“范例”,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案例”则是指对现实生活中某个事件的完整记录与陈述。与“案例”这个词相关的各种专业术语有,如案例报告、案例研究、案例教学等。案例的种类不同,其用途也会不同,比如法律案例、医学案例、管理案例等,当然本文中的案例就是明确指的法律案例,即对现实生活中法律事实的进行完整的再现。法律案例又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上案例就是指直接从司法实践中所提取的事实和案例;而广义上案例就是指除了真实的案例以外,还包括一些源于现实生活,并经过一些加工,对其中情节进行了变更的虚拟案件。本文所提到的案例就是案例的广义概念。
2、法的现代化也是一种法的发展,指一个国家和社会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其法律制度由传统向现代转化的历史过程。同时在这一过程中,该国家和社会的法律制度及其法制运转机制都将发生质的变化。其内容主要有:a、普遍而有效的法律社会调控的最主要、最有效的手段;b、法律由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转变;c、法律程序更加完善、更加公正、更加合理;d、司法机构以及法律制度日益完善;e、法学相关研究与教育工作的发展壮大。
法的现代化的标志是法制向着更加适应发展着和变化着的各种社会实践的方向转变,并且能够充分体现现代社会中人们人生观、世界观以及价值观。法律教学的目的是法律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向学生传授各种法律相关知识,培养学生熟练的运用法律相关知识来解决实际理由的能力,从而培养有创新能力的法律人才。其中,要求学生能熟练掌握理论知识只是法律教学的一个最基本目标,而其高级目标则是要求学生能学以致用。运用自己所学到的法律知识来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并在这个过程中获得启发。而这一高级目标在现阶段教学中只有法律案例教学的形式才能得以实现。所以,要使法律教学向现代化的教学形式转变,这就要求高校法律教育工作者完善案例教学,并将其与传统教学策略相结合,互为补充。

二、法律课程案例教学的具体形式

1、讲授理论中评析案例。高校法律课程教学的培养目标就是为了让学生熟练掌握法律相关的基础知识,并能运用自己所学到的法律知识来解决实际理由。例如在对法律基础课进行教学时,教师可以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来考虑法理讲授、法条解释、评析案例这三者所占的比例和切换的先后。教师可以先理论讲授,再进行法理与法条来分析案例;也可以先引入一个案例进行描述,并提出要解决的理由,再讲解相关的法理和法条,最后再回过头来解决案例中所提出的理由。如,教师在讲授“无因管理之债”的相关知识时,可以先阐明无因管理的概念以及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接着教师可以介绍“民法通则”中关于管理人与本人(也称受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然后提供一个能引起深思和争论的案例,案例中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所造成的损失超过了本人的受益范围,该案如何处理?因我国法律对管理人的管理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大于给本人所带来的利益时,在对管理人和本人的责任理由的处理上没有规定,这在同学中由于个人看法不同而出现意见分歧:此时如果给予管理人充分的支持显然对本人不公,不给管理人充分的支持又显得很遗憾,给人的感觉是好人没好报。此时再对案例进行讨论并引导学生对法理和法条的深思,然后再分析无因管理制度的目的,最终正确的结论,让学生更加深刻地去理解立法原理和基本精神。
2、组织专题讨论课。案例教学法如果仅停留在课堂上来解释一些法条的评析是远远不够的。不仅要培养学生分析案例的能力,同时还应结合具体的教学内容,并不定期的组织专题讨论课。例如,“继承法”、“婚姻法”的理论难度都不大,其所涉及的法律条文也不多,因此可大胆的尝试以专题案例讨论课的形式来展开这两内容的教学。在选择案例时注意到这样的几个理由。一是案例的典型性,即案例的案情与法律规则的具有紧密的联系;二是案例的系统性,即案例的编排能够系统的阐述法律的规则体系;三是案例疑难性,即案例在案件的各个环节分歧,以方便学生根据自己所学的知识进行讨论;四是所选案例涉及“婚姻法”、“继承法”的核心知识点。其次,在进行讨论课前教师应给学生要求提前预习并留出深思题。例如,在“继承法”中继承方式的知识点,遗嘱的有效条件,法定继承的原则,遗产处理的有关规定,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等要求学生预习,并事先给出若干案例。最后,在讨论课时教师应以学生为主,而教师只能是引导,且不能以自己的思维定势去影响学生自身思维能力的发挥,确保为学生开辟一个广阔的思维空间,从而引导学生自觉的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归纳分析。
3、模拟法庭教学。利用课程中实际教学案例为素材,运用角色扮演、模拟案件等多种方式,让学生分组,分别包括法官组、当事人组、律师组,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参与到模拟法庭中来,从而让学生对真实或模拟的案件进行分析与讨论。这样一来更多的同学就可以观察、评论、角色转换和辩论等方式来加入到模拟法庭中,并从中学到有用的法律知识,学生参与到案件的分析,从而寻求多种方案,并从中找出最的解决方案。这种策略不仅能够使课堂的案例分析向着深入、实用的方向发展,并提高了学生对法律事实及其运用的推理能力,并培养了学生独立深思和知识综合运用的实际能力,同时也能使师生之间的关系更加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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