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协同城乡结合部治理中社会协同保障机制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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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运用实地研究法中的问卷法、观察法与访问法,对湖南省湘潭市城乡结合部治理中社会协同保障机制的现状进行了深入调查和分析,指出城乡结合部治理中社会协同保障机制缺乏长效性、能动性、衔接性等问题,分析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并从人、财、物、技术、信息、组织、制度等方面提出改善城乡结合部治理中社会协同保障机制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城乡结合部;治理;社会协同;保障机制
1001—5981(2012)05—0068—04
一、引言
城乡结合部不仅是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的焦点,而且处于城乡各自的边缘地带,社会管理的非中心区,因而成为其它各种矛盾的交汇区,成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死角和难点。这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了严峻挑战。加拿大著名学者麦基通过对亚洲许多国家的实证研究,发现亚洲国家城乡之间的关系日益密切,出现了趋向于城乡融合的地域组织结构,他用Desakota来诠释这一地域组织结构,即我们所谓的“城乡结合部”。事实上,我国长期实行城乡二元管理体制,忽视了城乡结合部作为“桥梁”或“第三区”的重要作用,欠缺有效的规划和管理,不利于城乡结合部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社会组织共同协作,优化对城乡结合部的治理。德国著名物理学家赫尔曼·哈肯的《协同论》认为,组成社会环境的各个元素存在相互影响又协调一致的关系,通过协同会使社会环境从混沌变为有序。从社会发展的视角来看,“社会协同就是在社会分工的基础上,通过社会组织的共同工作,实现社会系统的有序和持续发展”。党的十七大提出,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加强社会协同,促使城乡结合部治理由政府单一治理主体向社会多元治理主体转变。保障机制是为多元社会主体协同提供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不可或缺的机制,没有科学、合理的保障机制,多元社会主体就难以协同。然而,理论界和国内外学术界很少关注城乡结合部治理中社会协同保障机制的研究。本文通过对湖南省湘潭市城乡结合部的调查研究,提出从人财物、技术、信息、组织、制度五个方面来完善城乡结合部治理中社会协同的保障机制。

二、湘潭市城乡结合部治理中社会协同保障机制的现状与问题

2011年暑假期间,课题组成员到湘乡市、韶山市和湘潭县的城乡结合部进行为期10天的实地调研;2011年国庆期间,课题组成员再次到岳塘区和雨湖区的城乡结合部进行为期6天的实地调研;2012年元旦期间,课题组成员又一次到九华示范区、天易示范区和昭山示范区等城乡结合部的3个重点示范区进行为期3天的实地调研。在对城乡结合部的三次调研中,调研组灵活运用了问卷调查、深入观察、访问座谈等实地研究法,对其城乡结合部治理中社会协同的基本情况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在对湘潭市城乡结合部的三次实地调研中,课题组共发放调查问卷4600份(5个下辖县、市、区各800份,三个示范区各200份),经过梳理整合,共得到完整有效的问卷4231份(湘潭县723份,湘乡市719份,韶山市742份,岳塘区736份,雨湖区753份,九华示范区193份,天易示范区184份,昭山示范区181份);开展座谈会8次,总用时约17个小时,参加者包括党政干部、企业代表、一般群众、社会组织成员、课题组成员等;访问160人次,有效访问91人次,重点针对城乡结合部的普通群众。调研结束后,课题组多次开会讨论和总结,并花费大量时间来梳理和整合调研中获取的资料和信息,并运用SPSS统计软件对获取数据进行单变量的描述统计分析。

(一)湘潭市概况

湘潭市别称“莲城”,位于湘江下游,地处湖南省的中部偏东地区,下辖湘潭县、岳塘区、雨湖区、湘乡市和韶山市,总面积约5015平方公里,人口约289万。湘潭市是湖南省重要的工业城市,城市化率达51.3%,是加快长株潭一体化进程,推进长株潭城市群联动发展的中心城市之一。湘潭经济的主导产业是工业,工业产业比重约为58.9%,是带动湘潭市经济发展的“火车头”。2011年湘潭市的地区生产总值为1120亿元,比去年增长14.2%,财政总收入达到100.8亿元,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06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400元。近年来,湘潭市加快对城乡结合部的规划和管理,优化治理格局,强化社会协同,城乡结合部治理成效显著,环境保护、节能减耗、城乡低保、医疗卫生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但是,在城乡结合部的治理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在社会治安、环境卫生、土地流转、人口管理、公共设施、产业发展等方面存在着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湘潭市城乡结合部治理中社会协同保障机制取得的主要成就

在对湘潭市城乡结合部的调查中发现,其社会协同治理的格局已经形成,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省委、省政府以及地方党委和政府在对湘潭市城乡结合部治理中社会协同的保障方面也做了很多努力。首先,加强和完善了制度建设。湘潭市积极响应国家的政策号召,出台了《湘潭市鼓励外来投资的若干规定》、《湘潭市引进外来资金奖励办法》等政策,来保障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城乡建设和管理。城乡结合部各示范区和新城区也实施了一些办法,如九华示范区实施了《规范人园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综合收费》和《关于支持入园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发展的办法》等规定;万楼新城区发布《湘潭市城市基础设施和储备土地前期开发等项目投资回报试行办法》、《关于加快引进战略投资者发展壮大区域经济的意见》等办法。另外,各地还出台一些激励政策,如连续奖励、政策优惠、服务、精神表彰等,来激励各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城乡结合部治理。其次,加强和完善了组织领导与物质保障。湘潭市在城乡结合部开设新城区,组建区委和区政府领导班子,完善组织领导,并且各城区还设立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区内各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区内规划、建设和治理的协调保障工作,积极引导和保障各类社会组织以各种有效形式参与新城区的协同治理。湘潭市委、市政府以及地方党委和政府还加大对城乡结合部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投入,改善城乡结合部的治理环境,优化各类社会组织的参与环境,维持良好的社会协同治理格局。最后,加强和完善了技术手段与信息保障。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进步,一些新技术被应用到了城乡结合部的治理当中,政府开始采用一定的市场技术手段,如项目融资技术、资源共享技术等,使社会协同治理具备了一定的技术可行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城乡结合部不断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将各地的招标信息、建设规划以及管理办法等公开化,形成完善的社会协同治理信息化平台,接受社会的监督,保障公众的参与。推动信息的共享,优化城乡结合部的社会协同治理格局。

(三)湘潭市城乡结合部治理中社会协同保障机制面临的主要问题

虽然社会协同治理的保障机制成效显著,社会协同治理格局基本形成,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 城乡结合部治理中社会协同保障机制缺乏长效性
社会协同治理本身就是一个利益整合的过程,很多社会协同组织是以盈利为最终目的,他们的协同方式和手段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索取回报为前提的,他们更希望以短期的投资换来巨额的利润。因此,只有充分满足他们的需求,保证他们的利益获得,才能充分建立政府与各类社会组织之间的信任关系,才能保障社会协同治理的长效运行。然而,城乡结合部的经济基础相对较弱,投融资的环境不是很好,政府的财政投入也不是非常及时和充足。而且,在城乡结合部治理中,政府的投入往往是应急式的,导致社会协同保障机制缺乏长效性,一些协同主体的利益得不到充分满足。
2 城乡结合部治理中社会协同保障机制缺乏能动性
目前,湘潭市城乡结合部治理中社会协同的保障机制出现了动力不足、运行乏力的问题,保障机制的运行呈现出被动的局面,往往是“缺了什么才补什么”,甚至有时还不够及时、不够充分;而不是因为社会协同治理的保障措施非常完善,从而吸引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城乡结合部的协同治理。据调查,湘潭市城乡结合部地区普遍存在因为政府财政投入不足、政策措施不严谨等各种原因,而衍生出征地拆迁、人员流转以及环境卫生等方面的问题,造成矛盾激化,形成治理难题,影响社会协同。正是这些客观问题的存在,致使城乡结合部治理中社会协同保障机制缺乏能动性,影响了社会协同治理格局的稳定。
3 城乡结合部治理中社会协同保障机制缺乏衔接性
在对湘潭市城乡结合部的调查研究中发现,近年来大约有30%的治理措施和政策因为没有相应的资金和项目支撑而实施困难,约有25%的项目因为缺少资金和政策保障而暂停或下马。事实上,只有各类保障措施的协调衔接,才能达到更好的保障效果,才会更有利于城乡结合部的社会协同治理。在湘潭市城乡结合部治理中,一些优惠政策和治理措施出台的同时,没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和信息资源共享,没有较好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保障。由于这些保障措施衔接性差,社会协同治理的效果还没有很好地彰显出来。

三、影响城乡结合部治理中社会协同保障机制的因素分析

在对湘潭市城乡结合部的调查中,课题组从人、财、物、技术、信息、组织、制度等方面,通过问卷法、观察法与访问法,研究了人们对城乡结合部治理中社会协同保障机制的满意程度(如表1所示),并对影响城乡结合部治理中社会协同保障机制的诸因素进行了深入分析。
从表1中不难看出,人们对城乡结合部治理中社会协同保障机制的满意程度并不理想,而人、财、物、技术、信息、组织、制度等保障的不到位,就是影响湘潭市城乡结合部治理中社会协同保障机制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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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力、财力、物力因素
我国在加快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同时,也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党和政府把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到城市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中,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大力保障,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近年来,城镇化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城乡结合部的治理成了党和国家以及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更多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始协助政府一同参与城乡结合部的治理。可是,城乡结合部的人才资源匮乏、经济基础薄弱、基础设施匮乏,本身“家底”很薄,党和政府的各项支持又有限,社会筹融资的难度又很大,不利于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地参与城乡结合部的协同治理。

(二)技术因素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市场管理规则和市场技术手段在不断的改革和创新,政府在城乡结合部的协同治理中显然反应不够快,不能很好地适应不断变化和发展的社会化、市场化的合作方式。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方式往往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这与市场的竞争性和排他性是格格不入的。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政府应该不断适应社会化和市场化的需求,运用一些新的技术手段,吸纳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来参与城乡结合部治理。但是,在很多城乡结合部的治理中,一些筹融资技术和经营权转让技术等没有充分体现出来,往往是政府垄断物品供给格局,堵塞公共服务市场,使城乡结合部的治理陷入困境。

(三)信息因素

信息保障是良好沟通的前提,是促进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社会协同水平的基础。湘潭市及其下辖的各县、市、区的政府门户网站体系建设不完善,缺乏对城乡结合部治理信息的公布,不能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在对湘潭市城乡结合部几个新城区和示范区的调查中发现,大都缺乏对投资政策以及财务数据等信息的公开,一些招标内容和投资信息缺乏透明性,无法达到政府与其他协同主体之间信息资源的充分共享,不能使信息资源更好的服务于项目建设。另外,在城乡结合部的治理中,还缺乏对政策信息反馈情况以及相关治理意见的收集和整理,信息沟通渠道不够畅通,影响社会协同主体之间的互相交流,容易造成城乡结合部治理的盲目性,不利于社会协同治理格局的发展。

(四)组织因素

城乡结合部可以说是社会变迁的各种利益矛盾聚集带,而这种变迁“更多的是由政府强制推动的被动城市化的结果”,所以,仅仅依靠原有的政府组织形式很难保证各种利益主体的“和平共处”。城乡结合部作为区别于城市和农村的“第三区”,由于城市和农村都在维持自己的管理范围,势必会造成交接地带无人管理或相互推诿的管理盲点的存在。另外,城乡结合部也算是“亦城亦农”,这势必会造成交接地带管理重叠和资源浪费的矛盾存在。没有专门适用于城乡结合部的党政组织管理模式,很容易出现城乡结合部治理上的漏洞。没有完善的组织保障,社会协同治理的大好格局就难以持续下去。

(五)制度因素

“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和制度鼓励政府的改革创新,许多大胆的改革创新举措就会因没有制度保障而无法推出。”缺少制度保障和法律关怀,就很难鼓励或者约束各类社会组织的行为,社会协同就会变为一纸空谈。在城乡结合部的治理中,很多地方并没有通过制度形式赋予各类社会组织足够的权力,造成治理过程彼此不平等、互相不信任的情况,政府在不信任的情况下与各类社会组织进行协作,必然会影响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城乡结合部治理的积极性,甚至会出现矛盾冲突。另外,没有完善的监督制度来对各类社会组织加以规范,导致它们在管理上的松懈和行为上的不规范等,而这些问题都会直接影响甚至破坏社会协同治理的根基。源于:标准论文www.808s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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