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业银行如何对我国商业银行实施监管科技

更新时间:2024-03-0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在稳健且可持续的宏观政策,完善的公共金融基础设施环境下以及有效的市场约束和适度的系统性保护机制作用下,有效地监管对策才能够发挥其最大的作用。本文依据银行监管存在的几个问题提出相对应的解决策略,其中指导性的对策就是首先要树立正确的监管目标,长远以及具体目标的设定是有效监管的开端。在健全法律法规体系的前提下,对内外部的银行监管进行改革,使得监管的手段、方式和内容不断多样化。
【关键词】监管;商业银行;货币政策
1007-4309(2012)06-0085-1.5
长期以来,我国多以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笼统地作为银行监管目标,这样的监管目标至少存在两个方面的不足:一方面混淆了银行监管目标和货币政策目标,容易使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能依附于货币政策职能,既不利于银行监管的有效运行,也妨碍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缺乏对存款人利益的保护。
银行监管目标是实施有效监管的前提和监管当局采取监管行动的标志。借鉴英美经验,在确立我国银行监管目标时要体现出两个原则:⑴符合我国金融发展改革的需要,适合于我国银行业的性质和一个发展中国家对银行监管的要求;⑵监管目标要具体,要有很强的指导性。

一、完善商业法律制度监管,健全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是银行监管制度的重要保障和归结点,离开法制基础来谈加强监管是不切实际的。为了适应对银行业全面、有效监管的需要,需要加快我国银行监管的法治化进程,以科学、严谨、规范化的银行法律来逐步取代政策性文件规定,并使新的银行监管法律体系具有以下特点:1.促成一种从消极管理走向积极管理、富于效率的金融运作环境。2.规范金融市场主体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市场主客体的合法权益。3.具备完整配套、协调系统、严肃权威、灵活适应、操作性强的法律监管体系。4.为依法治理金融提供规范性依据,为加强银行监管、消除金融隐患、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供有效的制度保证。因此在立法方面,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制定与废改上要突出监管法制体系内部的协调和完备;同时,充分重视在结合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外国立法经验,尤其是那些银行监管法制行之有效的国家之经验,并使我国银行监管法制大胆接纳国际通行的规则和制度。

二、改进我国银行监管手段

我国有必要以国际通行的监管重要方式:非现场监督加以借鉴,建立我国银行监管的路径与规则。我国从1989年试行报送稽核方式起,进入了非现场监督的起步阶段,然而,要进一步发展和推进非现场稽核方式还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建立非现场监督的风险监控指标体系。目前,要在原有的16项监控指标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补充,形成一套完整的风险监控指标体系,重点建设以下监控指标:其一是经营规模和发展水平指标。包括存、贷款增长情况、国内结算业务量、金融产品开发和金融工具创新情况、网点人均业务量、高中级人员状况等。通过这类指标的观察,展现监督对象的现实水平,发展速度和前景。其二是经营质量指标。包括资产结构、应收利息、人均效率、人均费用、资产利润率、资产成本率、资金运用等。通过这类指标的分析,反映现实的和潜在的经营质量与成果。其三是经营风险指标。在现有的资本充足率、资产流动性比率和备付率等基础上,还应包括银行基础货币的运用率、资金自给率等。提高这一类指标的监测,可以从静态和动态上反映监管对象经营的稳定性。
建立非现场监控数据库。要改变当前非现场监督数据分散割据的状况,像美国那样建立非现场监控中心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可由中国人民银行各职能部门提出专业监控指标和报表要求,由金融统计部门统一开发和收集,并通过计算机加工,输给各职能部门,减少商业银行重复报表的弊端,提高非现场监督的效率,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当然,对于额外重要的专项性报表,各职能部门可要求直接要求商业银行报送。要集资料收集、分析和反馈于一体,建立一个资料全面、分析准确、报告及时,能实现预警监督的全国性非现场监控体系。

三、市场风险的审慎监管,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如前所述,市场风险管理的第一位责任应当由银行自己来承担,在银行内部,则应由董事会承担市场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由高级管理层负责市场风险管理的具体实施。监管机构的角色是制定风险管理的审慎标准和指导原则,对银行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的管理体系进行检查、评价,确保银行按照审慎原则开展业务并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同时,监管机构还应要求银行为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提取充足的资本,防止其超过风险管理能力和资本允许的范围过度承担风险。
因此,市场风险的审慎监管框架通常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监管机构制定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指导性文件;二是监管机构规定市场风险的监管资本要求。而这两方面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由于银行采用内部模型法计算市场风险监管资本,需要满足监管当局规定的定性和定量标准。因此,制定和实施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指导性文件,也有助于促进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逐步达到采用内部模型法计算市场风险资本的定性标准,从而为采用内部模型法计算市场风险资本奠定基础。在我国建立银行业风险预警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银行首先要在风险管理的理念上突破单一信用风险的局限,要充分重视对这些风险的管理,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因素,从单一的信用风险管理转向全面风险管理。

四、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监管内容

在美国,任何一家银行从其注册之时起,直到它结束经营,方方面面都要受到各个银行监管机构的严密监管。相比之下,我国银行监管在日常风险监管和危机处理这两个方面则显得过于单薄,尚需进一步完善。具体讲,还应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建设:
日常监管由合规性监管过渡到合规性与风险性监管并重。为防止银行自身经营管理不善引起的风险,应制定包括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风险指标在内的科学指标体系,实行风险控制。
首先,要根据国际惯例与我国银行体源于:毕业论文致谢信www.808so.com
制及会计制度实际,对各类银行的资本定义及构成作出规定,并根据其业务范围、经营特点分别制定出资本充足性比率要求,采取分段考核、分层次管理、逐步过渡的办法,限期达到目标。第二,正确划分银行资产的风险种类,制定能够客观反映我国银行风险的资产风险权重和换算系数。第三,建立银行业务清偿能力监察制度,在合理区分资产流动性程度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流动资产比率。第四,完善风险准备基金制度,从提高呆账准备比例和简化报批手续入手。此外,我们还要积极研究和借鉴发达国家已经开发出来的风险监管做法,比如监控市场风险、利率风险、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风险的模型技术等,尽快建立起适合我国实际的金融风险监管制度的方法。
构建妥善的银行退出与危机管理体系。从银行准入相对应应将银行退出问题摆在我国监管的议事日程上来。随着我国银行商业化进程的加快,银行机构的市场竞争与风险激增,“银行不倒闭”在我国将成为历史。我们应该很好地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及早建立我国银行退出与危机管理体系,防止发生系统性的金融危机,这包括:第一,尽快建全我国银行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制度。只有依法对银行机构的市场退出进行管理,才能维护各方面的正当权益,维持市场秩序。第二,建立银行机构危机处理的快速反应机制。众多事例说明,银行机构的财务危机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由此而导致的公众信心危机,这种信心危机一蔓延有可能破坏整个国民经济。维护公众信心,关键的一条就是处理危机要快,在公众等待的耐心消失之前就控制住危机,稳住民心。这就需要事先形成一套快速反应机制。包括如何迅速调集资金援救,如何迅速决定接管,如何对存款人的利益进行保护等等,都应事先有安排、有计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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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荣.对当前我国房地产金融政策与法规的思考[J].财经科学,2004(6).
[3]朱进元,王占军.促进银行监管效率提高须从监管机构内部治理机制入手[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6(5).
【作者简介】史琪:天津财经大学201MBA,华夏银行天津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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