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育人高职院校困难学生资助与育人结合有着理由及对策

更新时间:2024-04-0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应以教育为指导方向,高职院校有必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引导,以教育育人为载体,承担育人功能,只有这样做才能发挥出最大的优势,以教育育人为载体,承担育人功能,才能体现出其自身真正的价值,为满足其今后的发展需要,我们要对高职院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确立最高目标。
关键词: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育人
1 物质资助与心理帮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高职院校资助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这一特殊的群体,国家、高校均引起了高度的重视和极大的关注,通过不断改进并完善资助政策以及通过资助措施来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从各个方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经济资助,希望借此来帮助他们解决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但是受各种现实条件的制约,对高等职业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大多停留在经济以及物质资助层面上,不同程度引起了在学习、人际交往以及就业等方面的巨大压力,虽然在经济方面得到了一定的缓解,但是比较容易忽视心理帮扶,给学生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压力,是不利于学生发展的。
高职院校资助工作应坚持以教书育人为本,多给学生更多关爱、更多交流以及更多鼓励。尤其重视对家境经济特别困难、生理残缺、心理上存在障碍、学习困难等特殊学生的教育以及服务。认真探究高等职业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种现实问题,建立健全特殊学生档案,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采取相应的解决办法,从而促进学生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更好的成长。
2 资助政策与教育环节失衡
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已经形成了一套由国家、高职院校为主兼顾社会等各方面积极参与的“奖、助、贷、减”以及“绿色通道”等多层面的资助体系,其内容丰富详实,取得的资助效果尤为明显。但在实际的捐资助学工作中,还是过多的侧重于经济帮扶,片面的认为只要对高等职业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经济以及物质上的资助,其他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把经济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使其能顺利完成学业作为资助工作的最高目标。
然而,相当一部分受到资助的大学生对他人态度冷漠,当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不感恩现象非常普遍,缺乏感恩回报社会之心。受助不感恩,充分暴露出当前资助工作中教育育人的缺失和薄弱。在进行多层面资助工作的同时其他地方做的不够,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同时并没有充分开发资助工作中的育人因素。在助学货款宣讲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诚信意识教育,把国家资助工作和学费收缴工作作为诚信意识教育的核心内容,并把对学生的关爱、引导、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勤工助学方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存在自卑、自信心不足、交往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较弱等问题。因此在资助工作中要贯穿励志、感恩教育,培养吃苦耐劳精神,在受助活动中感受国家、学校以及社会的关爱,提倡团队合作意识,培养集体主义精神,加强对社会的认知等,强化责任意识教育,培养回馈社会的意识等。教育学生重新定位自己的社会角色,着力培养学生对学校、对家庭,以及对祖国、对人类的繁荣与进步所肩负的历史使命以及社会责任意识,培养学生“自尊、自律、自强、自信”的精神风貌。让学生在报答社会的同时,继续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从而使其自身也得到了充分的锻炼,展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能够更好地把受到的资助转化为学习的动力,以优异的成绩报效祖国。
3 受助者的权利与应尽的义务
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强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货款和参加服务社会、勤工俭学的权利,还应当履行获得奖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但现实情况并非如此,此条例因为缺少具体的可行性,致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获得资助的同时并不能够有效的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在资助工作中也没有教育学生承担相应的社会义务,从而导致了权利与义务的脱节,资助与育人并没有良好的相结合。因此,高等职业院校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的同时,对受助学生进行社会责任与义务的教育,应把资助与育人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恰当的方式方法明确学生享有的权利与所应承担的义务。
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应转变传统的理念,在资助育人的实际工作中,教育他们进行自我规划,这样才能更有利于他们充分享受应得的权利,更加积极的履行应尽的义务,从而改善目前接受资助的环境,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健康成长,达到资助与育源于:论文写作格式www.808so.com
人完美结合。
4 资助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合作
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与育人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形成了相对健全的资助工作体系,并且通过资助工作开展有序的育人教育的理念和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国家和高校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但从具体的资助工作中看,依旧存在着资助育人的分散性,缺乏系统捐资助学等特点。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与育人工作的结合上,有些高校的措施不够完善,使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与育人的工作实际上还停留在理论层面,使资助工作缺乏整体协作和资源共享。
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与育人工作并非是一个部门的工作任务,除学生资助部门以外的相关部门都要提高认识,积极参与,综合利用各种资源,在资助育人的过程中发挥各自的重要作用。
总之,在现实的资助育人工作中,不仅要保证高等职业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还要使学生成为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有用人才,在经济以及物质资助的同时,要更加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多方面教育,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最终目的。
参考文献:
阮宇.高校贫困生新资助体系的创新构想[J].中国林业教育,2008(03).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Z].国发13号文件,2007.
[3]胡彩霞,许春玲.浅谈贫困大学生的思想教育[J].西安邮电学院学报,2009,14(2):167-169.
作者简介:
李光然(1981-),男,硕士研究生,山东蓬莱人,现为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资助育人的过程中发挥各自的重要作用。总之,在现实的资助育人工作中,不仅要保证高等职业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还要使学生成为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有用人才,在经济以及物质资助的同时,要更加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多方面教育,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最终目的。参考文献:阮宇.高校贫 WWw.808so.com 808论文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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