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防范计算机犯罪及其防范对策

更新时间:2024-02-0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 本文通过分析近年来计算机犯罪的现状,总结计算机犯罪的原因以及通过分析计算机犯罪的特点,从而制订出防范计算机犯罪的有效对策。
【关键词】 计算机犯罪;计算机立法;高智能性;防范对策
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为人类带来无限的便利。但由于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开发性特点,所以任何人都有机会接触计算机信息网络,有的人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进行经营活动,也有人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虚拟性、隐蔽性特点,从事非法活动,这样就产生了与传统犯罪所不同的新形式的犯罪即计算机犯罪。计算机犯罪已对各国的公共安全及人们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影响。计算机犯罪由最初的军事、科学工程领域发展到现在的金融、银行、保险和商业等政府、民用部门以至个人用户。计算机犯罪作为一种高智能犯罪,给今天的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必须要给予高度重视,所以在当今信息化社会里研究计算机犯罪是非常必要的,而研究计算机犯罪的目的是找出防治计算机犯罪的对策。

一、 计算机犯罪的概念

计算机管理监察司认为:所谓计算机犯罪,就是指在信息活动领域中,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计算机信息知识作为手段,或者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对国家、团体或个人造成危害,依据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刑罚处罚的行为。
计算机犯罪大致分为两大类:第一类叫做纯正的计算机犯罪,是以计算机为对象的犯罪,即对计算机本身的非法侵入和破坏,包括对计算机软件硬件的犯罪和对计算机数据系统的犯罪;第二类叫做非纯正的计算机犯罪,是利用计算机的犯罪,该类又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以计算机为工具的犯罪;二是既以计算机为对象又以计算机为工具的犯罪。

二、 近年来计算机犯罪的现状分析

从犯罪的数量看,我国计算机犯罪呈逐年增加的趋势,2000年为2700起,2003年为11614起,2005年增加到20000多起,2010年为40000多起。有专家预测,在今后5 至10 年左右,我国的计算机网络违法犯罪将会大量发生,从而成为社会危害性最大的一种犯罪。
从犯罪的种类看,大体可以分为三大类:

(一)利用计算机制作、复制传播、物品、侵犯公私财物、诈骗、敲诈勒索、非法等犯罪活动。

(二)利用互联网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计算机病毒已构成对现代信息社会的巨大威胁和破坏。一方面,计算机病毒对政府商业机构的计算机网络和个人计算机进行攻击,造成城市交通指挥失灵,金融系统瘫痪,卫星导弹失控,政府机构、事业部门秩序混乱。另一方面,在某些国家计算机病毒被政治化和军事化。
(三)邪教组织及其顽固分子主要利用互联网传达信息,组织指挥,在网上宣传煽动,进行非法活动。国内外的民族分裂分子利用互联网煽动民族歧视和仇恨,组织指挥境内民族分裂分子从事破坏活动。
从犯罪的特征看,我国计算机犯罪的动机由技术炫耀型转向利益驱动型。犯罪分子以利益为中心,组织性、趋利性、专业性和定向性都得到加强。譬如以获得经济利益的恶意代码和在线身份窃取成为网络攻击的主流,无目的、大范围扩散的蠕虫逐渐淡出,而瞄准特定用户群体的定向化信息窃取和勒索成为犯罪的新趋势。此外,很多传统领域的犯罪也逐步实现了信息化,逐渐移植到互联网这一平台,诸如网络、、诈骗发展趋势明显。从犯罪分子的年龄构成看,除了前几年主体的低龄化特征依然保持以外,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成年人占的比率在增加,这是伴随计算机犯罪的目的由技术炫耀型向经济利益型转变而产生的。譬如最近破获的熊猫烧香病毒制作者李俊,25 岁的成年人,无业游民的他在面临生活压力时,就从制造病毒这一犯罪行为当中获得了可观的经济利益。当然,成年人犯罪主体主要还是集中为金融、证券业人员,身为银行或证券公司职员犯罪的占78%,并且绝大多数为单位内部的计算机操作管理人员。另外一个特征就是随着网络使用日趋大众化,由或其他具备计算机技能的专业人员所实施的犯罪在计算机犯罪中呈现出相对下降的趋势,针对社会普通公众的网络滥用犯罪呈上升趋势。

三、计算机犯罪的原因

计算机犯罪之所以增长如此迅速,危害如此严重,是由一系列复杂原因造成的。主要有:
(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固有的脆弱性:计算机技术的最大特点是信息共享,由此决定数据交换格式必须具备规范性,从而使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具有相对的开放性。电脑系统中所有信息不仅对直接操作人员是完全公开的,而且对联入网络的其他成员也基本是完全开放的。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脆弱的另一重要原因是,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日趋复杂所导致的安全性能日益降低。一种安全软件往往公布几天后就会被某些计算机“天才”破译。
(二)计算机信息系统中信息财富集中的强大诱惑性:入侵者一旦进入计算机系统,不仅大量资料一览无余,更使入侵者有机会利用所获取的信息进行危害社会和公众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尤其是利用计算机实施犯罪比利用传统方法犯罪可多获得上百倍的非法利益,并且是“无本百利”。当今世界上的恐怖组织基本是以计算机信息系统作为侵中专毕业论文www.808so.com
入和攻击的对象之一。其他计算机犯罪者也是看中了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钱财是发财致富的最便捷方法。
(三)计算机犯罪的惩罚不力:虽然目前许多国家的刑法均有计算机犯罪方面的规定,但在关于犯罪主体、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刑罚种类等方面的规定仍显不足,加上刑事程序法以及证据法的相对滞后,导致惩罚某些计算机犯罪行为缺乏法律依据,缺乏程序法保障,缺乏证据的有力支持。司法方面,由于计算机犯罪具有广地域性,犯罪持续过程短暂,多无传统意义上的作案现场,存在侦查取证困难等诸多问题。计算机犯罪的发现率很低,客观上也导致了对其惩罚的缺失。
(四)计算机犯罪高隐蔽性的刺激作用:由于计算机犯罪具有极强的隐蔽性,也给计算机犯罪的侦查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使罪犯以更大的可能逃脱法律的制裁。这种高回报的功利效果以及高隐蔽性的存在,无疑对于犯罪分子具有极强的诱惑力。因此,计算机犯罪被犯罪者视为一种高回报、低风险的行为。源于:论文格式范文模板www.808so.com
1.培训及招聘反计算机犯罪的专业技术司法干部:针对我国目前的计算犯罪状况及其发展趋势,吸收大量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司法工作人员,将对解决司法滞后问题,大有帮助。同时,及时有效地对所有侦查人员进行计算机专业知识的培训,也将是当务之急。可以考虑在某些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中设立专门的反计算机犯罪类专业,并建立人才培养基地。
2.成立专门的反计算机犯罪指挥和协调机构:针对我国当前计算机技术普及程度较低和各级司法机关专业技术人员欠缺的情况,成立统一的反计算机犯罪指挥和协调机构,对于惩治和打击计算机犯罪,是非常必要的,可以使为数不多的专业反计算机犯罪人才服务于全国司法机关,减少案件查证的困难和保障反击计算机犯罪的及时性。这个机构可考虑设在门之内,并且与法院、信息产业部等相关部门建立起技术支援关系和库,做到可以充分、有效、及时地调动有限的专业人才,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共享。
3.建立计算机犯罪的前科数据库:国外近年来对计算机犯罪的防范研究表明,计算机犯罪的实施者普遍在技术的源于:论文的标准格式范文www.808so.com
非法使用上具有相当的成瘾性和长期性。因此,在我国目前缺乏刑事犯罪前科登记制度的情况下,面对危害性日益增大且重犯率高的现实,应逐步建立计算机犯罪的前科登记制度。具体而言,应当对于已经发生或者已经侦破的计算机犯罪,根据犯罪行为、犯罪对象以及犯罪人技术特点的不同,分门别类地加以造册登记,建立国内计算机犯罪的专门数据库。
(三)加强技术防范:技术防范是遏制计算机犯罪的有效手段。应针对不同类型的计算机犯罪, 采用不同的防范措施。主要措施有: 一是实施“访问控制”,确保网络中的资源和服务不被非法用户访问或破坏。二是采取数据加密技术、反病毒技术、设置防火墙等方法, 避免有用信息及数据被窃、遭到破坏或恶意攻击, 提高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性。三是采用线路屏蔽、增强加密手段等措施, 防止那些利用数据线路的辐射窃取信息或截获卫星传输信号获取数据的犯罪行为。四是采用跟踪和监视等技术手段, 迫使网上计算机犯罪分子现出原形。五是要加快开发和研制新的计算机安全技术, 如认证技术、网络地址转换器技术、反病毒技术、服务技术、防入侵技术等, 堵塞安全漏洞。
(四)培养高级计算机安全监管人才:当前,我国的计算机普及程度和网络建设水平还很低,更应当防止将人、财、物力过度集中投入于应用领域而忽视安全防范的倾向。决不能为我国尚未发现大量计算机犯罪案件而庆幸,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是,绝大多数民警对计算机及网络专业知识知之甚少,发现和揭露计算机犯罪的能力较低,相当一部分较高水平的“”尚未被揭露或已感染的计算机病毒尚未爆发。当务之急是抓紧计算机安全监管人才的培养,力争尽快摆脱人才匮乏的窘境。在网络安全方面,不能走“以市场换技术”的道路,一定要自力更生,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安全技术。
(五)加强网络安全法制和道德教育:网络安全的保护,事关广大网民的切身利益,单靠门网络普察的打击和防范,还不足以形成保护网络安全的社会化有效机制,只有通过教育广大网民,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上网切莫触法网的自觉性,并使网民掌握各种防范计算机违法犯罪的技术,提高其自我保护网络安全的能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好计算机犯罪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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