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间借贷利与弊

更新时间:2024-04-0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我国的民间借贷由来已久,近年来,随着国家货币和利率政策的调整和影响,民间借贷市场愈加活跃,呈现出规模扩张、用途多样的特点,对金融业的影响也日渐加深,引起国家和社会以及专业人士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那么什么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如何产生的?民间借贷的有哪些利处,又存在哪些弊端?本文主要从以上几个方面来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民间借贷,利弊
2012年3月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规范各类借贷行为,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目前我国民间资本存量高达30万亿元人民币,相当于2011年我国GDP的64%。从中小企业资金来源来看,民间借贷资金远远超过银行贷款的比例。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民间借贷是重要的融资方式之一,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实践证明,民间资本在中小企业的运营中起到了不可缺少的作用。

一、民间借贷的定义

民间借贷又称“民间信用”或“个人信用”,指居民个人向集体及其互相间提供的信用,一般采取利息面议,直接成交的方式。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自2003年以来,国家逐步放开了民间小额信贷的限制,并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民间信贷发展快速,其具有融资及时、手续简便和操作源于:论文格式范文模板www.808so.com
灵活等特点,对银行贷款起着拾遗补缺的作用。

二、民间借贷如何产生

(一)社会传统因素的影响。民间借贷是最早出现的信用形式,它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而产生,并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间借贷逐渐发展起来。同时受中国社会传统的影响,中国传统文化中很强的家族意识,为民间借贷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条件和空间。所以,尽管民间借贷在我国至今未获得合法地位,但是在许多地区的发展仍呈生生不息之势。
(二)资金供求不平衡。资金的短缺、配置的不合理、以及使用效率不高,个别行业的贷款利用率不高,农村的金融不能有效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从获利的角度出发,金融机构把服务都提供给了城市中的优质客户,面向农村金融机构不断减少。同时由于金融机构门槛太高,农民贷款太难。在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民间借贷应运而生。

三、民间借贷的主要作用

(一)民间借贷起到优化资源的作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因民间借贷双方信息相互较为了解,由于信息优势使放贷者能选择一个风险和收益相对合理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民间借贷对推动个体、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功不可没,调查表明,几乎所有的个体和民营企业都有过民间借贷经历,而且多数民营企业初创时期,民间借贷是其主要的资金来源,民间借贷起到了金融机构、政府和其他部门不可起到的作用。
(二)手续简便、融资效率高。在我国大多数农户遇到如建房、子女升学、治病等大的生活支出时,也需要举债。由于农民的住房、土地和粮食等都难以变现和用于抵押担保进行融资,且因贷款数额不大、季节性强等特点,农户对小额贷款的利率并不太敏感,对付出的资金成本不太看重。而我国民间借贷手续简便、操作灵活、方便快捷的固有优势适合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之间的,与银行信贷相比,是一种更为有效的融资方式。
(三)民间借贷有利于转移银行风险。民间借贷的双方相互比较了解,联系较多,利于贷款人监督借款人的经济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民间借贷的发展还形成了与正规金融业务的互补效应。在当前民间借贷不仅优化融资结构,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为中小企业、个体经营者和个人另辟了一条融资蹊径,还可以减轻对银行的信贷压力,起到了转移与分散银行借贷风险作用。

四、民间借贷的弊端

(一)缺少相关的法律依据,民间借贷市场和操作不规范。由于我国目前没有相应的制度或法规、办法等,规范民间借贷的市场和操作流程,使得民间借贷行为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国家应尽快制定和完善民间借贷法规和办法,对民间借贷主体双方权利义务、交易方式、借贷期限、利率水平、违约责任等方面加以明确,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规范、保护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引导民间借贷走上正常的运行轨道。
(二)容易引发非法融资风险。由于民间借贷有广阔的市场,民间借贷组织发展迅速。由于民间借贷组织业务没有监督管理部门监管,受利益驱动,一些民间借贷组织存在违规融资和放贷现象,民间组织隐藏着较大非法融资风险。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公民的风险防范意识。
(三)容易发生纠纷,不利于社会安定。由于民间借贷手续简单、缺乏管理和法规支持,具有不规范性,容易引起借贷双方的纠纷;民间借贷金额小,涉及人员广,且多发生于社会基层,一旦发生纠纷,将对社会安定产生负面影响。要广泛开展道德宣传活动,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
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曾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座谈会上强调,“要十分关注民间借贷市场的状况,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加快转变金融业发展方式,结构调整和改革创新,全面提高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加强对小企业的资金支持。”民间借贷已由半公开逐渐向公开化和专业化过渡。由于民间借贷的种种便利和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所普遍发挥的现实作用,这一行为已在社会公众的思想观念上获得了广泛的认同。
针对一段时间以来民企债务危机频发、民间金融风险显现的态势,当前国家要大力规范民间借贷市场,促进民间金融“阳光化”“规范化”,引导民间金融健康有序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推进金融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法院要“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保障民间借贷对正规金融的积极补充作用,遏制民间融资中的化和投机化倾向,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这对民间借贷来说是非常重要,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会受到司法保护。
参考文献:
张立先《我国民间借贷法律风险及防范路径研究》
周彬《关于中国民间借贷的思考》 WWw.808so.com 808论文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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