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论两岸商事行为中诚信体系目前状况及仲裁法律制度保障

更新时间:2024-02-1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据商务部数据显示,近年,台湾与大陆经贸依存度日增,两岸经贸互助关系对台湾、大陆未来经济动向有均有着重要影响,台资企业到大陆建厂,大陆企业向台湾投资是挡不住的趋势。大陆和台湾、港澳之间经济交往的发展,已显现出经济融合、一体化的趋势。然而,近年来在商事领域中,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虚报冒领等现象屡见不鲜,双方合作商事诚信缺失理由已成为推进两岸商事持续稳定发展的重点之一。这一理由必定导致海峡两岸当事人之间商事纠纷的不断发生,因而寻求正确途径、采取正确手段以解决这些纠纷,已成为海峡两岸法学学术界和商界共同关注与重视的理由。本文旨在通过对两岸仲裁制度的探讨与比较,为两岸今后商事活动中诚信体系的构建找到相应途径。
[关键词]商事行为;诚信体系;仲裁

一、两岸商事活动中构筑诚信体系的必要性

(一)两岸商事活动发展目前状况

八十年代末以来,中国大陆、台湾之间的经济交往迅速发展。2008年以来两岸关系积极变化,尤其是2010年ECFA签署后,两岸经贸关系逐渐步入正常化、机制化和持续化发展道路,两岸间商事活动呈良好态势。据最新统计显示:“2013年1-12月,大陆与台湾贸易额为1972.8亿美元,同比上升16.7%,占我对外贸易总额的4.7%。去年,大陆共批准台商投资项目2017个,同比下降9.5%,实际使用台资金额20.9亿美元,同比下降26.7%。截至2013年12月底,大陆累计批准台资项目90018个,实际使用台资591.3亿美元。按实际使用外资统计,台资占我累计实际吸收境外投资总额的4.2%。”1由此可见,两岸商事活动发展压力较大,经贸合作已经进入了“深水区”,而理由则是多方面的。其一,两岸经济合作进一步深化难度加大,继ECFA之后的《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迟迟没有通过,台湾当局不断限缩;其二,全球经济转入低速增长期,世界经济长期低迷,国际市场需求萎缩,贸易保护严重,两岸经贸发展压力增大;其三,随着2015年即将到来,建成东盟经济共同体的日期越来越近,越南、柬埔寨、缅甸等地对外资的吸引力持续上升,其推行的优惠引资政策,积极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其中也包括台资企业。亚太地区国际产业链重新组合及调整,将对两岸产业及贸易发展带来巨大挑战。
2014年,尽管影响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较多,但两岸商事关系依然比较乐观。大陆是台湾最大的贸易伙伴,同时,自“习李政府”上台后,大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步伐,这也为台湾经济转型提供了重大契机。因此,两岸经济合作面对难得的历史机遇,特别是大陆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立足于对台“让利”的思维,在这种情况下,两岸经济合作将保持较好的发展前景。

(二)诚信体系在商事活动中的重要性

诚信是市场秩序的重要保证,是市场经济的内在属性。大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法制为基础,信用制度为核心,以健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政府推动、培育市场,完善法规、严格监管,有序开放、维护安全’的原则,建立全国范围信贷征信机构与社会征信机构并存、服务各具特色的征信机构体系,最终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转机制。”2
1.商业诚信是商事活动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
国际间的一切交往与合作都是通过商事合作来实现的,商业诚信已成为现代商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其本质是一种实践理性和实践精神。那么,为了确保两岸商业经济都能够又好又快发展,建立起一套适应双方市场经济发展的商业诚信体系,尤为重要。
2.商业诚信体系的建立对于推动商业行业诚信自律,完善其内部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市场约束机制,具有重要作用
商业诚信体系的建立可以有效规范市场行为,防止商业失信行为的发生,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市场资源的合理化分配,推动市场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现行诚信体系在两岸商事活动中存在的理由

在高度商业化的现代社会,对子任何市场主体而言,商业诚信都是一块金字招牌,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和准则。要想真正融入国际经济,两岸经济更好互惠发展,必须互相树立诚信招牌,得到对方市场的认同和支持。而当前两岸经济的发展并没有带来商业诚信的增加,相反,商业失信理由开始渗透到两岸商事活动的每个角落,市场主体的失信现象一直困扰着我们。
1.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
假冒伪劣商品是指那些含有一种或多种可以导致普通大众误认的不真实因素的商品,分为假冒商品和劣质商品两种类型。目前,假冒劣质商品涉及多个领域,尤其是涉及食品安全方面的假冒劣质商品更是让人看了触目惊心。这不仅是大陆的一个软肋,同时是台湾企业近年频发的理由,这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对商品质量的信任和信心,而且严重影响了双方出口商品在“国外”市场上的占有率和受欢迎程度。
2.大量债务无法执行
目前,在经营过程中,如果企业出现巨额债务,往往不会采取积极补救偿还的方式加以解决,有的通过企业创办者或经营人“失踪”来逃废债务,即企业法人在纠纷没有发生前就出走,留下一个空壳,使执法部门无法对其实际财产进行审查,债权人无法实际取得债权;有的企业更通过破产等方式把优良资产分立出来,另行成立新的企业,逃避债务。
3.虚假广告现象层出不穷
当今社会,商品宣传的内容与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实际质量不符,或宣传内容使宣传对象对商品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的联想这种制造虚假广告的行为屡见不鲜,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的商品宣传。这样的虚假广告在两岸日常商贸中可谓比比皆是。特别是由明星代言的虚假广告信息,更会误导消费者和使用者,严重的更会造成人身或财产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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