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社会保险缴费结构就业效应

更新时间:2024-03-2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基于中国社会保险费率水平调整的两难选择,文章研究了在总费率不变的前提下社会保险缴费主体结构变化对就业的影响。首先从理论上分析提高个人缴费同时降低企业缴费而总费率不变的政策对名义工资、员工努力、失业率等的影响。然后以中国社会保险改革的历史经验对理论假设进行了实证检验。基于联立方程模型的实证研究结果显示,在保持总费率不变的前提下,提高个人缴费比重将降低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名义工资水平和失业率。本研究的政策启迪是,在保持总费率不变的前提下,以企业为主要缴费主体的制度设计更加有利于推动就业,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
关键词:社会保险;缴费结构;失业率;名义工资
10085831(2014)04003907

一、背景及综述

当前,中国社会保险制度面对一个两难的困境:一方面是过高的费率水平提高了企业用工成本,降低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吸引力,并影响了就业率;另一方面是由于历史转轨成本与老龄化等理由带来的基金收支缺口将不断增大。在这一背景下,研究如何在不转变社会保险总费水平的前提下,通过转变缴费结构来降低社会保险高费率的负面效应,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作用。本文的研究目的是,在不转变社会保险总费率的前提下,通过调整缴费主体结构寻找一个推动就业的有效方案。
由于许多国家征收社会保障税,所以国外文献更多是从课税主体结构的角度研究对公司课税与对员工课税的就业效应。传统的主流观点是,社会保险课税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只与总体的税收担负水平相关,而与缴纳主体无关[1]。但最新的一些研究已经关注到了缴税(费)主体不同对就业可能带来的影响:Koskela and chb[2]认为,由于企业与员工税基(缴费基数)的不同,纳税主体的变化将影响企业与员工真实的税收负担,进而影响就业;Picard等[3]和Goerke[4]研究了在失业保险金与个人纳税(缴费)挂钩的制度安排下,纳税主体变化将影响劳动力市场供求;而Picard等[5]研究了在公司实行比例税,而个人收入实行累进税的制度下,课税(缴费)主体变化,会影响劳动需求与工资;Erkki Koskela等[6]用效率工资模型框架,分析了在预算平衡下(revenueneutral),企业应承担的税收向员工转移会降低员工积极性。国内文献主要集中于社会保险总费率水平研究,白重恩等[7]研究社会保险缴费对消费与储蓄的影响,朱文娟等[8]研究了社会保险费率水平对就业的挤出效应。
本文基于中国社会保险费率过高的现实理由,研究在社会保险费率水平不变的前提下,企业与员工所承担的缴费比重变化对就业可能带来的影响。本文主要贡献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构建了一个研究社保缴费结构对就业及工资影响的理论框架,论证了在总费率不变的前提下,缴费主体的选择对就业及工资具有长期持续的影响。这一结论将转变过去“就业与工资受社保总费率水平影响,而与缴费主体无关”的普遍观点。二是以中国部分地区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史经验,用面板数据联立方程模型对社保缴费结构与劳动就业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

二、理论模型

理论模型是通过分析雇员(参保人)和雇主的行动来研究缴费主体变化的就业效应。理论研究在如下假定中展开。
第一,实行统账结合社会保险制度,单位缴费费率为τf,个人缴费费率为τl。总费率水平τ=τf+τl。本文重点关注个人与单位缴费结构调整所带来的影响,所以除了费率之外,个人账户记账比例、养老金待遇支付等其他相关参数都保持不变。
第二,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名义工资为W,企业的用工成本为W(1+τf),工人的缴费后的净收益为W(1-τl)。
第三,关于各企业和员工的信息假定,首先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决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水平W和劳动需求L;之后,员工根据企业所支付的工资W再决定其愿意付出的工作努力程度z(z∈[0,1])。企业对员工的工作以s的概率进行监督,如果发现员工在偷懒,则会解雇员工。

(一)员工的行动

将员工偷懒程度定义为1-社会保险缴费结构的就业效应相关范文由写论文的好帮手www.808s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z,在企业的监督下,员工被解雇的概率为员工偷懒并且被企业发现的概率(1-z)s,参照Koskela[6]的效率工资模型,员工的期望收益函数为:
maxzVe=(1-s(1-z))W(1-τl)+s(1-z)Vu-h(z)(1)
式(1)中,Ve表示员工的期望收益。h(z)为员工努力的代价函数,定义为h(z)=zρ,ρ>1,h′(z)>0,h″(z)>0,说明员工努力工作的边际成本递增。Vu表示员工失业的期望收益,员工失业的期望收入包括重新找到工作的收入与失业状态收入的加权平均,在不考虑员工个体差异情况下,员工失业状态的期望收入为按社会平均工资实现再就业与处于失业状态能够获得的失业补助金的加权平均。
Vu=W(1-τl)(1-u)+um(2)
式(2)中,W表示社会平均工资水平,u表示全社会失业率,m表示员工没有找到工作能够得到的政府补助(如失业救济金等)。
对于员工而言,工资水平W已经给定了,员工只能通过转变自己工作努力程度来实现收益最大化,员工收益函数Ve对偷懒的一阶条件是:
Vez=sW(1-τl)-sVu-ρzρ-1=0(3)
由式(3)可以解出员工工作努力程度为:
z=sW(1-τl)-qVu1/(ρ-1)ρ1/(ρ-1)(4)
令B=s/ρ1/(ρ-1),因为s∈(0,1)、ρ>1,所以有B∈[0,1]。式(4)可以简化为:
z=BW(1-τl)-Vu1/(ρ-1)(5)
Vu为员工不工作的收益,而W(1-τl)是工作的净收益,所以,式(5)说明员工努力程度是二者之差的指数函数。根据常识,工作净收益W(1-τl)越高,员工就会越努力工作,刚开始时W(1-τl)对z的激励效应比较大,但随着工资进一步提高,其对员工工作努力的激励效应会降低,因此有:dzd(W(1-τl))>0,dz2d2(W(1-τ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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