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释论两种自然对法律和秩序挑战

更新时间:2024-04-1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 “自然”在《李尔王》中是极为重要的一个概念,可以说剧中的每个角色都是在一定的自然观念基础上行动,所有这些对于自然的理解总的来说可以分为两派,而李尔和爱德蒙关于自然的观点则是两派观点的代表。本文试图从李尔和爱德蒙以自然去挑战法律和秩序这个角度去认识李尔和爱德蒙各自对于自然看法的异同,采用的策略是从意识反作用于物质这个哲学层面去解读他们的行为动机和行为内容的基础,也即通过看李尔和爱德蒙的言行去反观支配他们各自行动的关于自然的看法。
关键词:自然 法律和秩序 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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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具有多个层面的含义: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人物对自然这一概念都会有不同的认识和理解。中世纪很多哲学家把家庭视为是自然——这就是李尔认知中的自然最根本的性质。但当自然中一切与家庭和亲情相关的都排除后,自然变成了的和暴力——这就是爱德蒙所理解和呼唤的自然。李尔和爱德蒙关于自然的观点是他们各自价值观的一部分,而这种观点作为思想的组成部分,并不是可以直接看到的。但是因为人物的行为总是受着自己的某一观点影响和支配,因此我们可以通过他们的语言和行为来反过来推测这些制造和支配这些言行的观念。

一、李尔的自然解读

关于李尔以自然挑战法律和秩序最核心的情节出现在第一幕第一场李尔分封土地。高纳里尔和里根凭借几句美妙的言辞便讨取了李尔的欢心,获得了国土的三分之一;而一向最受李尔疼爱的考狄利亚仅仅因为不愿夸大自己的爱而被宣布和李尔断绝父女之情和家庭亲属关系。这乍看是很难让人理解的。李尔想卸掉王权,享受人性和家庭的自然,本来是个自然的目的,但是李尔为什么会选择提前分配自己的财产,并且在分配过程中通过数量来计算爱的程度?通过回答这个理由,我们逐步发现李尔对于自然的理解在两个层面上:一是生老病死,新生取代老一辈的自然循环之规律;二是血缘连接起来的父女亲情。李尔所看重的自然,特别是父女之间的自然,包含着最基本的尊严和秩序。
剧中我们不难发现:李尔对以家庭和亲情为纽带的自然怀有一种天真而强力的信任,对于女儿们说的话他采取的是完全相信的态度。因此他在听高纳里尔和里根两姐妹的奉承之时,没有对其内容产生过怀疑——他们将向我付出全部的爱;而考狄利亚只将一半的爱“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地给他,这深深地恼怒了他——他本来最疼爱的小女儿竟然只会恰如其分地去爱他。在李尔看来,父女之情和家庭亲情是最强有力的自然力量,这种力量应该是会让人激动和情感爆发的,然而在这种力量之前,考狄利亚竟然保持的是一种冷静。这在李尔看来恰恰是考狄利亚违背自然的表现。
李尔对自然的信任使得他在很长一段时间甚至采取有些自欺欺人意味的方式来理解高纳里尔和里根对他的无礼和冷淡。李尔在高纳里尔那受到冷遇之初,李尔尽管感觉到了女儿态度的冷淡却“总以为那是自己多心,不愿断定是他们有意怠慢”。李尔被他所过分信任和倚重的自然亲情蒙蔽了智慧,只沉浸在享受天伦之乐的期待中。因此当高纳里尔不是以顺从而是以责备和挑剔的姿态和他说话时,李尔感受到的是对他曾经坚信的自然力量的挑战和极大的讽刺,他第一次对自己的自然观产生了怀疑。在第二幕第四场,李尔到达葛罗斯特城堡时发现肯特被锁了起来,但他坚决不愿相信是他的女儿和女婿所为。他一共说了8个“不”来否认肯特说出的事实。为什么李尔这样坚决地否认,不愿相信这个事实?因为肯特是他派来的使者,见使节如见本人,获得的待遇应该是代表对主人身份的认同程度的。但是他二女儿竟然将他派来的使者系在足枷之中,这是对他本人的无视和不敬。在李尔看来比杀人之罪更大,比杀人更不可饶恕,这不仅挑战了他作为国王的权威,更是对其父亲地位的挑战。
女儿对自然之情的违背使李尔极难接受,他一步一步走向发疯的过程与两个女儿对自然的违背有着直接的关系。李尔和高纳里尔、里根两姐妹闹翻后愤然出走,来到大自然中时,终于认识到自己以自然挑战法律和秩序的失败。他失去了权力和土地,但并没有换回他所希望的稳固的自然。

二、李尔的挑战为什么会失败

李尔分割土地,解除自己的王权,实际上是在用他所认知的自然去挑战社会既认的法律和秩序。作为国王,李尔处在人性的最高点,享有着最高的作为人的尊严,处在整个统治秩序的巅峰。如果按照法律和社会习惯的分配土地的方式:国王退位之时需要将权力全部移交出,在交出王位的同时国王将因为失去土地和王权而失去尊严。于是李尔试图通过从财产分配和继承的法律里加入自然的因素,提前分配权力,通过自然之力来维护自己的尊严。他采取的具体做法是以保留国王的称号和荣誉,女儿们扶养和照顾他为条件,让三个女儿公开地用言语来表达对他的爱,以此来衡量爱的多少,并成为划分土地的基础——自然之情决定的爱,通过这一方式化为公开的法律,形成国王权力和财产的分配。李尔的这一行为打破了传统的分配论两种自然对法律和秩序的挑战由提供海量免费论文范文的www.808so.com,希望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帮助.特点——法律划分的权力一旦为一方所有,那么原所有方将失去所有——权力不再单纯地由法律决定,未来的生活和权力由自然的能力来保证。即以自然来分配权力,同时以权力来巩固人的尊严这一自然属性。这一行为的实质就是李尔用父女之情这一自然的力量去挑战以前由法律来决定的王权分配。
诚然,自然是先于公共秩序而存在的,李尔希望通过这样一个公共的场合展现出女儿们的想法。但是结果是真心爱自己的小女儿被赶走,另外两个女儿夺取李尔的权力后便将他视为一个没用的包袱,而不是一个名义上的国王或自然上应该孝顺的父亲。李尔保留了国王的名号,但失去了统治权;他还是个父亲,但失去了女儿们的爱。
李尔的错误在于,他误认为政治权力的赋予将会为自然天性增加砝码。他将自然定位到了政治权力中,混淆了自己作为一个父亲的私人角色和作为国王的公共角色;试图把自然的力量反映在了王国的法律秩序中并通过法律秩序来维护这种自然。然而,自然的天性和权力本来是不应相干的两个平行系统,但是李尔却试图将自己放弃的权力作为女儿们感恩自己的资本,让天性受到的考验脱离本真。

三、爱德蒙对自然的解读

爱德蒙,作为《李尔王》中的一个重要角色,常常被人定位为是资本主义上升时期亡命徒和冒险家的真实写照。他为了满足一己私欲,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甚至以兄弟和父亲的生命为前进道路上的垫脚石。然而仔细看我们发现,爱德蒙并不是一个恶魔似的人物,他具有良好的自然品质——他拥有健壮的体格、慷慨的精神、端正的容貌。矛盾在于,爱德蒙在自然上被赋予了很多品质,然而他在法律和秩序上却是卑贱的。爱德蒙不愿遵从这样的一套法律规定,于是要求以他所拥有的自然去颠覆法律。“既然凭我的身份,产业到不了我的手,那就只好用我的智谋;不管什么手段只要使得上,对我来说,都是正当的。”他对法律和习惯的反抗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爱德蒙的理由在于,他选择的不是消灭不公的制度和法律,而是在这个过程中用他所理解的与动物界无异的自然——强者存活的丛林法则去达到自己的目的,摧毁了对于人类来说更为根本的自然——家庭观念与父子亲情。
在第一幕第二场,爱德蒙向天神大吼的第一段独白是他对自然看法最直接的一个体现:“大自然,你是我的女神,我愿意在你的法律之前俯首听命。为什么我要受世俗的排挤,让世人的歧视剥夺我的应享的权利?为什么我比人家卑贱?我的壮健的体格,我的慷慨的精神,我的端正的容貌,哪一点比不上正经女人生下的儿子?”他对社会的法律和制度充满了不满与不平,因此他高呼道:“合法的爱德伽,我一定要得到你的土地”,并呼唤自然的力量“神,帮助帮助私生子吧!”随后他伪造了一封陷害爱德伽的信,信的内容其实体现的是爱德蒙自己的真实想法——年老的应该退位,将财富和权力给年轻的一代。自然的力量就是弱肉强食,物竟天择。

四、爱德蒙与李尔自然观的差别

我们注意到爱德蒙与李尔理解的自然有极大的差别,这种认知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虽然爱德蒙和李尔的自然观都涉及新老交替的自然循环,但是李尔的自然是顺应生老病死这一自然的时间规则——他在年迈的时候提出的分配理由,并且希望以此来保障自己可以“安安静静地等死”;而爱德蒙做的事情是彻底打破这种规则——父亲还没有到权力交接的时候,却要采取种种卑劣的手段从父亲那里攫取权力和财富。这是李尔和爱德蒙对于自然第一个层次理解的巨论两种自然对法律和秩序的挑战相关论文由www.808so.com收集大差别。
爱德蒙对于自然第二个层次的认识和李尔的想法完全相反。李尔的自然是以家庭为基础的亲情,而这是为爱德蒙所利用和鄙视的。爱德蒙的自然观点最核心的就是丛林法则,他蔑视一切习俗,他的自然和动物的自然无异。爱德蒙的概念里没有亲情,只有目的。不管是哥哥还是父亲,都不过是他为达到目的所利用的棋子,为达到目的不惜最终颠覆亲情。不仅仅是亲情,他与人相交相处的原则就是为自己的目的服务。他对高纳里尔和里根这两姐妹都立下了爱情的重誓,挑起她们之间的嫉妒和仇恨。他等待着战事结束后她们俩自相残杀,然后自己坐收渔利。爱德蒙的自然实际上是把人降到了一个非人的境地。他是个自然作用上十恶不赦的反面角色:陷害兄长、推翻父亲,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
同时我们应该看到,爱德蒙想获得权力和财富,但却处处受到习俗的制约;他认为这个社会已经引以为自然的内容是不合理、不公平的,于是他成了一个正统观点的挑战者。他和李尔一样,也是在用自然挑战法律和秩序。但是他所服从的是自然女神的律法,所使用的力量是自然赋予的自身的条件和帮助达到自己目的的智慧。他想转变习惯和法律对私生子的态度,争取私生子事实上的权利和法律上的承认。他强调意志和人的主观能动的力量。无法以出生获得的,就要以智谋获得——智谋,而不是出生,是他的自然。因此,为了获得本不应该他这个庶子继承的土地和爵位,他不惜陷害哥哥,并且利用的是哥哥的忠厚;为了尽快享有爵位和财富,不惜通过康华尔公爵的手来除掉自己的父亲。

五、爱德蒙的挑战失败

爱德蒙从始至终一直坚信自己所信奉的自然,相信自己的力量。他的行为准则就是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获得自己想得到的东西。他从一开始目标就非常明确:表层的是要打倒嫡出的哥哥爱德伽,并且尽快取代父亲成为伯爵。深层次看,就是要用自然的力量去打破世俗关于私生子的偏见,修改法律和社会习惯。因此他在采取的行动也就是相应地以人的自然力量为基础,去夺取权力。
但是爱德蒙的挑战注定是要失败的。因为他认识到的自然是与动物界无异的弱肉强食,采取的是完全遵循丛林法则的行为。他充满谎言地生活,陷害了自己的哥哥和父亲而毫无羞愧之感,只为自己距离又进了一步而欣喜。他的这种纯动物性的自然观及由此支配的行为方式与人类社会这个充满情感基础和社会道德准则的情况形成了不可调和的矛盾。
爱德蒙不相信神义论,不相信自然本身可以对恶进行报应。然而,他最后的结局却是对他的自然观的最大讽刺——正是他所嘲笑的人性和道德最终惩罚了他的恶性,没有被他害死的哥哥爱德伽以正义之剑结束了他的生命。
六 结语
综上所述,在《李尔王》中,李尔和爱德蒙在利用自然去挑战法律和秩序这个层面上具有重合,但两者所认知的自然存在着本质的差别。李尔所认识的自然着重在人性,主要外现为父女亲情;爱德蒙所认识的自然是动物性,外现为的自然需求。李尔和爱德蒙尽管都尝试用自然去挑战法律和秩序,但他们的结果应该说都是失败的。李尔失败的理由在于过分信赖亲情这一自然力量,并且将自然与政治权力混为一谈去挑战法则或秩序,而爱德蒙的失败则在于违背人性这一人类的自然而完全遵从动物性的自然。同时,我们应该看到这两种自然观代表了剧中主要人物的两派价值态度,李尔和爱德蒙所代表的这两种自然观构成了《李尔王》全剧人物行为和情节发展的深层哲学基础。
参考文献:
[1] 莎士比亚,朱生豪译,吴兴华校:《哈姆雷特》,人民文学出版社,1995年版。
作者简介:杜启蓉,女,1963—,重庆人,本科,副教授,研究方向:人文社科类,工作单位: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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