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议论我国哲学典籍英译方法

更新时间:2024-04-1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 中国哲学典籍的英译策略可以细分为诠释的策略和转换的策略两个部分。诠释的策略以朱熹对儒家经典的诠释为例,借助黄俊杰先生提出的“概念史的研究策略”和“思想史的研究策略”,主要探讨了中国哲学典籍英译过程中的经典诠释策略:一方面侧重语言性的分析,对核心概念的训诂及其在哲学发展史流变过程中不断丰富的内涵的把握;另一方面侧重对诠释者的“历史性”的分析,把握诠释者在不同的时空情景下的诠释言论的具体作用。转换的策略,则借助安乐哲比较哲学的研究策略,特别是具体的“策略性框架”,首先在认识论上要避开西方文化中心主义的负面影响,从而看到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的差异性和平等地位,在此基础上推动中西方哲学的互惠互动。在策略论上,从元典出发,构建相关的哲学语境,再在该语境中进行文本的翻译和转换,特别是对关键哲学术语的翻译,一定要体现中国哲学思想和语言的特质,而不是有意无意地强加上西方文化的预设。
关键词: 中国哲学典籍英译;概念史研究策略;思想史研究策略;比较哲学;策略性框架
1006-723X(2014)02-0131-06

一、 中国哲学典籍的性质、范围、特点

及其英译的重要性
成中英先生在《中国哲学与中国哲学文化》一书中曾指出哲学是民族文化中的核心部分,而中国哲学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产物。我们生为中国人,浸濡在中国民族文化生活的基本方式里,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进一步的认识这种文化的精神这种文化的作用呢?作为一个慎思明辨的中国人,我们是无法逃避发掘及发扬自己历史智慧与民族智慧的责任。[1](P3)可以说,中国哲学典籍承载着中国哲学的核心价值,作为经典文本,维系着一个民族得以安身立命的根基。它主要是指周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形成的元典文本,如后代所称的《五经》《四书》《荀子》 《老子》《庄子》《墨子》《公孙龙子》等,及汉以后相关的子集,同时也包括魏晋南北朝之后传入中国的佛学典籍。以儒、释、道三家为主体,兼及其他诸子百家的中国哲学典籍,不仅集中体现了中国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亦如西方的《圣经》以及苏格拉底、柏拉图等人的经典哲学著作一样,更是全人类共同的宝贵精神财富。因此,中国哲学典籍的英译是关乎一个民族哲学文化的传承、交流、发展的大事, 是“让世界了解中国、让中国文化参与全球文化交流的一个极好途径。”[2](P3)能够推动中西文化的会通,从而构建“和而不同、相得益彰”的文化多元化的全球文化格局。中国哲学典籍兼及儒、释、道三家。如果按照冯友兰[3]的观点,把中国哲学史大致分为子学和经学两个时代的话,那么,自孔子到淮南王的子学时代主要是中国哲学的原创期,这一时期产生的经典都是元典,以儒学典籍为例,主要是《五经》《论语》《孟子》《荀子》等;而自汉代的董仲舒以来,中国哲学就进入了对元典的持续性的阐释过程,不断创造新的经典。如宋明理学中,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近思录》,王阳明的《传习录》《大学问》等。这些经典首先是“产生经典的那个时代的各种典章制度、社会活动、文化观念的历史记载”[4](P74),是经典作者在特定时空的产物,而经典的诠释者又处在不同的社会文化环境中,其诠释必定带有时代特征。经典诠释者的历史性既能帮助诠释者更好地发掘元典隐而未发的内涵,从而构建新的哲学体系,产生新的经典,但也有可能会曲解或过度诠释元典的内容,正如刘笑敢先生所言:“中国哲学诠释传统的典型形式是以经典诠释的方式进行哲学体系的建构或重构,这一方式包含着‘客观’地诠释经典的‘原义’和建立诠释者自身的哲学体系的内在矛盾和紧张。” [5](P31) 由此可见,如何安顿好诠释者的历史性是一个严肃的策略论理由。国内许多学者都意识到中国哲学典籍的特殊性质,从而提出了相应的原则和翻译策略,如崔永禄(2007)提出中国经典外译的几个原则性理由:一是注意保留中国文化的特征和原貌;二是译文要能体现中国文化艺术和语言创作的水准;三是注意语言流畅,具有较大的可读性。[6](P43~46)郭尚兴(2010)指出中国哲学典籍的英译原则应该是保持文化个性,力求形神兼备,减少文化亏损;平衡语用效果。[7](P138~142)杨平(2012)认为中国哲学的译介应该避开基督教化、西方哲学化或文化利用型翻译途径,采取文化还原式的翻译策略如音译、创译和综合翻译等策略来彰显中国哲学的特质和财富。[8](P77~87)作者认为,中国哲学典籍的英译策略以对经典的正确解读为前提,而后才是如何把这种解读的含义更恰当地转换成英语。而在解读的过程中要以概念史和思想史相结合的策略,一方面要对关键的哲学概念或术语进行历时的考据:包括音读、训诂和名物的考辨,并且比较同一概念术语在相应体系内不同的发展阶段的诠释作用,以及同其他哲学体系内同一术语的诠释作用的差别;而思想史的诠释策略则强调从诠释者所处的历史脉络中把握经典的具体含义。在对经典的正确解读的前提下,要从比较哲学的视角出发,注重把体现中国哲学思想特色的概念转换成能与西方哲学文化平等对话的概念体系,使中国哲学可以早日真正成为世界哲学文化的大家庭中的一员,从而形成“和而不同、相得益彰”的全球文化格局。

二、中国哲学典籍英译的诠释策略

(一)概念史和思想史相结合的诠释策略

对中国哲学典籍的正确解读,是翻译的第一步。首先要求我们对中国哲学发展史的整体脉络有较为清晰的认识,特别是要认识到中国哲学典籍正是在对元典的持续性的阐释过程中不断产生的经典文本。因此,从哲学概念和诠释者的历时性上考察经典文本,把握元典文本的“客观原义”以及在其后历代诠释者的“诠释作用”。要把经典还原到相应的历史背景中把握其含义,即采用“概念史的研究策略”和“思想史的研究策略”[9](P20)。所谓“概念史的研究策略”,以儒家经典为例,是指紧扣儒学史中的重要概念或术语,一方面潜回元典对这些术语进行音读、训诂以及名物的考辨与疏通,理解其基本的概念作用,即是中国传统的考据之学,另一方面观察同一概念或术语在儒学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的诠释作用,及其同其他哲学派别之间的差异。“思想史的研究策略”是把对经典的诠释,放置在诠释者所处的历史脉络中加以分析,“从而将经典诠释者身处的时空情境,及其诠释言论的历史背景与具体含义加以解明。”[9](P15)下面就以如何理解朱熹的著作为例,用概念史和思想史相结合的策略,具体探讨中国哲学典籍英译的诠释策略。

(二)对朱熹理学的“概念史”诠释

朱熹在中国儒学发展史上的地位功不可没,他通过对《大学》《中庸》《论语》《孟子》等元典的重新诠释,才有了对后世影响深远的《四书》,并且建立了以“天理”为核心概念的哲学体系,是儒学发展的新阶段。朱熹也是中国哲学史上第一位明确提出解经策略的哲学家,他不仅注重义理的发掘,同时也没有摒弃对章句的训诂,潘德荣[10](P57)认为朱熹把“作用整体的圆融和谐确立为对经典的理解之策略论的基本原则”。朱熹的哲学著作包括《四书章句集注》《近思录》《朱子语类》等,都是在对元典文本的深入阐释的过程中,发展出的新的哲学理念,因此,诠释朱熹的哲学思想,必须要潜回到相应的历史背景,把握儒学动态的发展过程。作为典籍英译者,从某种作用上,我们也是典籍的诠释者,特别是经典的跨文化诠释者,但我们的任务不是像朱熹那样的哲学家,要去发展或建立新的哲学体系,而是要努力做到如何忠实地再现不同历史阶段的哲学典籍的内涵,并且要立足当下,使中国哲学典籍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参与世界哲学之间的对话,使中国文化的精神在异域发扬光大。
朱熹把理学的主要概念:理、气、心、性、天理等都全部融入对《四书》的注解之中。如《论语·为政》中,孔子曰“五十而知天命”,朱子的解释是:“天命,即天道之流行而赋于物者,乃事物所以当然之故也”[11](P56)此处朱子以“理”解释天命。又如朱子对《中庸》第一章“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一句的注解是“命,犹令也。性即理也。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气以形成,而理亦赋焉,犹命令也。于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赋之理,意味建顺五常之德,所谓性也。率,循也。道,犹路也。人物各循其性之自然,则其日用事物之间,莫不各有当行之路,是则所谓道也。”[11]其中,朱子以“理”来解释性,从而树立了一个由理主宰的形而上学的世界。对朱熹所说的“理”这一基本概念的理解一定要放在整个哲学发展史的背景下进行,这就是黄俊杰先生所说的“概念史的研究策略”。
《四书章句集注》中出现了高达364个“理”字。而“理”字并未在《论语》中出现,直到战国中后期,孟子才将“理”“义”并举,“心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木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心之所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 “...What is it then of which theysimilarly approve? It is, I say, the principles of our nature, and the determinations of righteousness.”[12](P478~479)可见,孟子将“理”与“义”并举,同时作为道德的准则来理解。荀子也讲“Propriety is unchangeable Principle.”肯定物之理是可知的。《庄子·内篇》中庖丁解牛的故事,有“依乎天理”的说法,所谓天理就不是一般作用上的理。但是荀子和庄子并没有提出对“理”的解释。《韩非子》的《解老》篇对“理”做出了解释:“理者,成物之文也。”又云:“短长、大小、方圆、坚脆、轻重、白黑之谓理。”[13](P40)所以,韩非子对“理”的解释是物体的外表形式的区别所在,这可以理解为“理”的基本含义,与《庄子》中的“天理”不同。魏晋玄学家郭象则认为“物各自生而无所出焉”“物物有理,事事有宜”[13](P41),郭象认为每一个事物都是独立存在的,此物是此物,彼物是彼物,都是必定的,这个必定性就是理。在宋代儒学家那里,“理”变成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哲学范畴。张载认为“气”的聚散攻取中“顺而不妄”者就是“理”,阴阳之气的相互作用和推移就是“理”。可见张载以“气”为根本,“理”是气化过程的产物而已。二程则认为“理”为世界的最高本原。所谓“天者理也”。朱熹继承了二程的观点,认为理是世界的本原。“太极只是天地万物之理”, “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有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便亦无天地、无人、无物,都无该载了”[14](卷一),同时,朱子又说:“如阴阳五行错综不失条绪,便是理。”(同上)“理”此时又有了自然规律的作用,又说,“理则为仁义礼智。”(同上)可见,朱子的“理”又有道德标准的作用。郭尚兴先生在《汉英中国哲学辞典》中对“理”的翻译如下:“理:Principle, Logic, Truth [15](P561) 理学:Neo-Confuciani[15](P563)程朱理学:The School of Principle represented by Cheng Yi and Zhu Xi [15](P563~564)。”
作为当代的中国哲学典籍英译者,我们一方面先要回归元典,从中找到核心概念的训诂学作用,其次要从典籍中的核心概念的演变发展史中把握其丰富的内涵,这也是黄俊杰教授所说的概念史的研究策略。除此之外,还要注意经典诠释者是在哪一种具体的历史脉络或情景脉络中解读元典的,这对经典的理解大有裨益。

(三)对朱熹理学的“思想史”诠释

朱熹所处的南宋时期,经过了唐末的藩镇割据,君臣父子的篡夺残杀,儒家的纲常早就受到了极大的摧毁。加之,宋朝之前佛道两家的本体论思想皆有阐述,而儒家思想却恰恰缺少某种本体论思想的提炼和系统阐述,在汉唐时期主要停留在训诂、注疏的层面,很难与佛老思想从本体论上抗衡,儒家文化的主导地位十分被动,时代呼唤有人担当此重任,为儒学的发展披荆斩棘。朱熹的“天理”论正是在新的形势下,通过对《大学》《中庸》《孟子》《论语》《周易》等儒家经典的注释,在二程思想的基础上,进行了理论创新,建构了一个以“无极”“太极”“天理”为最高哲学范畴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体系,大大丰富了中国儒学的本体论思想。可以说,朱熹对经典的阐释是当时时代的要求,是带着他所处时代的思想文化理由而质询于经典,是用他所处时代的思想文化观念来理解、复述经典中的思想文化观念。他把《礼记》中的《大学》和《中庸》两篇单列出来,并与《论语》《孟子》合并,称《四书》,虽然也遭到许多学者的批判,但无法否认的是《四书》经过朱子之阐释,已经成为儒家乃至整个中国哲学文化的核心经典文本。究其理由,朱子对儒学经典文本的重新选择和编排,正是应时代之要求,对儒学之新发展。与汉儒以《五经》为核心经典的儒学体系不同,《四书》的主要内容涵盖了更为广泛的政治、、教育等方方面面,囊括了天道、纲常、心性等概念,而朱熹就是根据时代的要求,对这些理念进行了更加系统化和哲理化的阐释,构建了一个以“理”为最高哲学范畴的思想体系。“理”既是作为整体的“理”,抑或是“太极”,所谓“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同时,理又存在于借助于“气”而派生的每一具体事物里,所谓“本是一太极,而万物各有禀受,又自各全具一太极尔。”[14](卷37) 朱熹的理学无疑是应时代的要求对经典的合“理”化阐释,体现了对经典的继承性及其自身鲜明的时代特征。朱熹因诠释《四书》而建构的理学思想,体现了作为中国思想文化主干的儒家学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复兴的时代要求,同时也实现了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综合创新,使儒家学说上升到一个更高思想理论层次的社会需求。[4](P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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