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法律问答

更新时间:2024-02-1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1、当事人约定十年保证期是否有效?
问:我与李某系多年好友,李某因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向我借款32万元,借期2年,赵某做连带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约定保证期间自借款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后10年,但是现在听说法律规定保证期间最高是2年,我们当初约定的10年保证期间是否有效?
答:我国《担保法》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一般是6个月到2年,但《担保法》允许当事人可以在保证期间上进行意思自治。也就是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短于6个月或者长于2年的,原则上从其约定,但以不违背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为限。所以你们约定保证期间为10年的条款是有效的。
2、合同无效,能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赔偿违约金吗?
问: 我和一位生意伙伴发生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因该合同涉及到违禁品,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应属于无效合同。该合同无效给我造成了不小损失。请问,我能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赔偿违约金吗?
答: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合同无效与违约责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制度。因为违约的前提是合同有效,违约指的是违反有效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后果,只有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才能够存在违约。如果合同是无效的,这个合同根本就不存在了,也就谈不上违约。违约金是违约责任形式,合同无效,违约条款作为从合同也无效,所以不能判决承担违约责任。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合同无效的救济方式就是返还原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不存在赔偿违约金。3、丈夫为变卖财产,我能请求分割财产吗?
问:我结婚2年了,丈夫一直嗜赌如命,最近我发现他竟然偷偷地变卖一些家里值钱的饰品用于,请问我想诉至法院请求分割财产有法律依据吗?
答:我国《婚姻法》若干理由的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您的丈夫为变卖夫妻共同财产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利益,因此,您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是有法律依据的。
4、朋友的宠物狗因我脱手伤人,我有责任吗?
问:我和朋友外出逛街,他带着一只大型犬。途中朋友把狗链交给我牵着。因为我力气小拉不住狗,不慎让狗挣脱狗链而咬伤了路人。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有赔偿责任吗?
答: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八十三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对于该条规定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应属于过错责任原则,即如果第三人没有主观过错,那么第三人就不承担侵权责任。综上所述,你的情况要看你是否有主观过错,如果没有,则没有赔偿责任。
5、承包商欠工钱,可以找开发商吗?
问:我跟村里的农民工兄弟们一起去某工地上干活将近半年,工程如期完工,但承包商就是不给我们工钱,说开发商欠他们的钱。请问,我们可以直接找开发商要工钱吗?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理由的解释》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法律问答由专注毕业论文与职称论文的www.808s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也就是说,你们可以“实际施工人”的身份向开发商主张支付工钱,但开发商仅在“欠付”承包商的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6、酒店有无权利收取一次性餐具费?
问:我和朋友去一家饭店吃饭,只吃了80块钱,酒店老板认为我们没有超过其酒店设定的最低消费标准100元,因而必须额外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的餐具费。我们不服气就跟老板理论。请问,酒店能否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的餐具费?
答: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二十七条第(五)项“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的规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的规定,你所消费的酒店擅自单方面设定酒店最低消费标准属霸王条款,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因而是无效的。此外,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酒店作为经营者本就具有向消费者提供安全、洁净的餐具,是其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因而酒店无权收取一次性餐具的餐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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