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

更新时间:2024-03-1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青年学生得以走入大学,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但同时也使得中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规模逐年扩大,导致中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困难程度认定的复杂程度日渐增长。在分析中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现行策略所存在理由的基础上,运用理论分析策略,对中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机制进行了深入探究。
关键词:中国高校;贫困生;认定机制
作者简介:李新(1978-),女,山东莱芜人,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语言文学学院,研究实习员。(山东 威海 264209)
基金项目:本文系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学生教育与管理重点课题“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研究”(课题编号:IDDA13002006)的研究成果之一。
1007-0079(2013)32-0214-02

一、新时期背景下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新要求

随着我国高校招生规模的逐年扩大,以及大学生入学成本的不断增加,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绝对数量以及所占比例也在逐年增长。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社会各界也越来越多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金支持。据国家教育部统计数据,2012年全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各类资助经费总额为162.1亿元,共计561万高校在校生受到资助。[1]面对庞大的补助资金及受资助对象规模,如何将各类助学资金分配得当,有效减轻家庭困难因素对学生学业的影响,仍然是摆在当前的一大难题。在教育公平的大背景下,建立起一套客观、公平、可操作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是解决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理由的前提。
随着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规模的扩大,原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模式已无法满足当前工作要求。在信息时代的今天,为了提高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效率及质量,急需建立一套高校可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动态管理系统,以期实现对繁杂的数据的信息化管理。

二、对当前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理由的调研及分析

为了更加客观全面地了解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情况,我们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展开调研。为了使调查更具针对性,本次调研设计了面向主管贫困生管理工作的辅导员、贫困生及非贫困生三类群体的不同问卷,以笔者工作的山东省某工科高校为研究对象,共计发放问卷660份,回收问卷615份,回收率93.2%。通过对问卷统计结果的分析研究,总结出现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存在五个主要理由。
1.认定信息缺乏真实性
学生家庭及个人基本信息的真实性是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困难程度的前提。但由于缺乏普遍使用的信息渠道,高校不得不把学生本人当作其家庭经济信息的主要提供者。[2]我国高校现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主体主要为高校自主认定和生源地认定两种。高校自主认定即高校相关部门或老师根据学生填写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写实表对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定,并以此为据认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生源地认定则是由所在地民政部门或乡镇及街道办事处,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开具相关证明来确定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上述两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的主要信息来源均为学生自身,其真实性难以得到保证。调查发现,有31.7%的受访者认为有同学在评选贫困生时故意夸大或隐瞒贫困情况,有68.1%的受访者认为生源地开具的贫困证明无法真实反映家庭贫困情况。
2.认定策略较为单

一、准确性不高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困难程度的认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全面了解评估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后进行认定。但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没有宏观的把握认识,没能建立起多维度、多层次、全方位的认定体系,而是往往偏重于某一方面的标准或因素,如仅凭生源地贫困生证明或仅依据班级投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相关论文由www.808so.com收集票等。调查发现,30.7%受访学生所在班级采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仅依靠生源地贫困证明、班级等单一因素。
3.认定指标缺乏全面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应在全面掌握学生个人及家庭状况的基础上进行,应全面采集学生信息,进行综合考虑评判。目前我国高校对贫困生认定的策略主要是从经济上考虑的。在实践中,绝大多数高校主要依据学生家庭年收入情况、学生在校生活消费水平、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水平、生源地与学校所在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四个因素来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尽管高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相对全面考虑了可能影响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类别,但未对这些大类指标进行细分,划定更加详细的认定指标,更无细致的量化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困难重重。许多可能导致贫困的非经济因素也难以考虑在内。
4.主观因素过多,认定缺乏客观公平性
由于缺乏贫困生认定量化标准体系,我国高校在贫困生认定工作中普遍采取的策略是工作人员根据生源地开具的贫困证明及学生个人申报,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主观认定。生源地开具的贫困证明是贫困生认定的基础性依据,但由于监管机制的缺失和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完善,导致许多学生在开具贫困证明过程中掺杂虚假因素,过度夸大家庭困难状况,这便使贫困证明的有效性颇受质疑。由于学生心理各不相同,在学生个人申报的过程中,夸大或隐瞒家庭经济状况的现象也普遍存在,这便会导致学生个人申报的准确性缺失。工作人员的最终审核是决定认定通过与否的重要环节,而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多为学校助学管理部门的负责老师或院系分管助学工作的辅导员等,他们负责管理的学生人数较多,对学生个人状况的了解程度也不尽相同。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他们也只能根据个人工作经验及各类材料进行评判审核,给出认定结果。工作人员的素质及业务水平会直接影响到其认定准确性,而在工作过程中也很难避开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认定准确性难以保证。调查发现,58.2%的受访学生认为现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策略缺乏公平合理性,不能准确地评定出家庭经济相对困难的学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相关范文由写论文的好帮手www.808s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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