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论如何处理电费回收难提高电力营销效率

更新时间:2024-01-1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一直以来,供电企业的电费绝大多数是采用“先用电后付费”的电费回收模式,客户对电能使用的理解也理所当然的认为是“先用电后付费”。各地供电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滚雪球”似的巨额拖欠电费,许多欠费已经成了“呆帐”、“坏帐”甚至是“死帐”,巨额欠费使供电企业的负担不断加重,成为影响和制约电力支柱产业正常运转乃至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和包袱。本文主要分析了电费回收难的理由及处理策略,以提高电力营销的效率。
关键词:电费回收 电力营销 策略
当前,农村电费回收是供电企业经营成果的最终体现,关系到企业的存活和发展。电力体制改革以后,由于农村电力用户法律意识的淡薄、供电企业管理机制的缺陷以及电费计量等科技手段的落后,导致农村电费回收成为困扰供电企业的一大难题。如何化解电力销售与电费回收的矛盾、规避拖欠电费信用风险和依法追缴巨额拖欠电费,已经成为供电企业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各供电企业纷纷探索和尝试各种不同的农村电费回收模式,以电费回收难题,经过不断的改革和实践,许多供电公司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浙江省萧山供电局售电量在不断增长,同时欠费的额度也在增大,尤其是冶金、化工、建材、煤炭等行业欠费增长幅度较快,已严重影响了供电企业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针对这种情况,他们以客户为中心,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增强社会用电责任意识,并进一步强化营销管理,完善收费手段,确保电费回收工作顺利进行。
1、造成电费回收难的理由
作为供电企业,电费的回收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关系到企业的存活和发展。从目前的情况看,售电量在不断增长,同时欠费的额度也在增大,尤其是冶金、化工、建材、煤炭等行业欠费增长幅度较快。电费回收工作形势严峻,不容乐观,巨额欠费已严重影响了供电企业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银货”交换不同期。客观上讲,电力销售“先用电,后付款”的传统销售方式,使电力商品在供用双方交易中出现了“银货”交换不同期的现象,“货”与“银”在交易中产生的时间差,为一些信誉不好的客户提供了拖欠电费的条件,给电费回收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困难。电力是商品,但理由就出在‘特殊’二字上,如果电力也像商场里卖衣服一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欠费现象就基本不存在了。行政部门进行干涉。个别地方政府或财政部门进行干预,增加了供电企业回收电费的难度。一些企业欠费严重,某些地方的行政部门参与干涉、施加压力,使旧欠电费不能上缴,新的欠费不断增加。在发展经济中,不少地方政府制定了扶持地方重点工业的政策,当受扶持的企业遇到经营困难时,电费就成了无偿补贴。在地方工业保护政策下所产生的电费拖欠额,往往是各地电费拖欠中的大头。随着用电结构的调整和电价政策的出台,特别是化工、冶金、中小化肥等行业电费催缴难度增加。法制观念不强。个别客户恶意拖欠电费,是供电企业最为头疼的事。
少数大工业企业因效益不好以论如何处理电费回收难提高电力营销效率由专注毕业论文与职称论文的www.808s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及不少承包企业、个体经营户法制观念不强,对交纳电费重视不够,甚至还有谩骂、殴打电费回收人员的情况,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增加了电费回收的难度。管理不规范。供电企业自己没有做好深入调查工作,对一些客户的用电性质、用电状况不能了如指掌,尤其是对租房营业户,其承租房主店面,经营几个月后溜之大吉,致使电费不能及时回收,形成呆账,从而造成了电费回收工作的被动局面。
一些客户电能计量装置长期带故障运转或者是供电企业少算倍率,不能及时发现,经补电量计算,应缴电费数额较大,客户一时承担不起,致使电费不能足额回收。少部分抄收人员抄表不到位,形成客户电能表上积余电量,客户不能及时上缴;供电企业收费人员执行电价滞纳违约金制度不力,致使某些企业从思想上未重视及时上缴电费。
2、应对处理措施
例如,湖北省枣阳市供电公司紧紧围绕电力营销这个核心业务,按照营销组织扁平化、营销分析精细化、营销考核定量化、营销平台信息化、营销服务市场化原则,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营销管理体制,实行“五化”营销。两年来,枣阳公司各类经营指标全部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计划,售电量增长31%,年电费回收率100%。还有江苏省海安供电公司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制度管理的作用,用制度激励、用制度鞭策、用制度约束,采取建立健全责任区网络、建立电费回收风险考核机制、建立人性化服务机制、全面推行电费坐收制等管理手段,推动电费回收,并在去年取得了应收和实收电费4.7亿元,电费回收率达100%的好成绩,全面完成了“双结零”目标。以上的实例告诉我们,打破农村电费回收旧模式建立新的电力营销策略是当务之急,那应如何处理呢?
3、解决电费回收难的策略
做好电费回收工作,必须在思想上、策略上和具体措施上有所创新,才能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以客户为中心,供电企业应主动贴近客户,根据时代的变化发展,将传统的“四勤”精神扩大到“五勤”:勤服务、勤问候、勤交流、勤督促、勤跑腿,从小事做起,用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服务推动电费回收工作,在对客户的服务过程中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争取客户对电费回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了解掌握客户的生产经营动态,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回收电费。对经营不善,有可能产生呆账、死账和电费滞留的企业尽量做到早知道、早采取措施,并建立开放式的客户服务中心,健全电费回收工作保障体系,制定严格的电费回收管理和考核办法,从而确保电费及时回收。
要深入调查,掌握用户的经营情况,密切监控濒临破产、停产企业的动态,对高耗能企业实行预交电费制度,降低电费回收风险,对信誉度差、常拖欠电费的客户严盯死守,必要的时候用法律手段解决,把电费损失降到最低点。同时,加大法律宣传,加大《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理》和电力行政法规中有关电费交纳责任条款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宣传拖欠电费依法承担的违约责任。加大电费回收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社会媒体广泛宣传有关电力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电费政策,让全社会树立起按期交付电费的责任意识,不断营造良好的电费回收工作环境。逐步完善《供用电合同》,以法律形式将客户交纳
电费的时间、付款方式规范化,供电企业要与客户签署《电费交纳承诺书》,督促客户及时足额交纳电费。加强“供用电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工作,依法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认真与各类用电客户逐项签订供用电合同条款,明确产权分界、计量结算方式、执行电价、缴费时间及相关责任。
强化营销管理,推出星级客户经理管理办法,根据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评出的三星级、二星级和一星级客户经理分别承包特大客户、重要客户和一般客户,进行跟踪服务和定向收费,工作业绩与奖金直接挂钩,使客户经理自加压力。继续加大电费抹帐、抵帐的力度,以贷款、产品与电费相抵,提前实施资产抵押,防止企业借改制、重组之机恶意欠费或逃缴电费的现象。加大供电企业内部考核力度,利用稽查职能,减少重大差错的发生,按规定内查外核,减少差错,做到应收必收,收必收足,充分调动广大电费营抄人员的积极性,继续发扬“三千”精神,将电费回收指标分解到领导、部门、班组、个人,加强管理,严格考核。坚决纠正和反对“上清下不清”的做法,完善考核制度,建立电费回收考核领导小组,以抵押金方式增强营销人员的责任心,实行电费回收率和个人工资、奖金挂钩,使人人心中有目标、个个肩上有压力。
4、结语
从长远发展来看,电费回收是电力营销风险的形成的关键,电费能否及时回收,直接关系到电力企业的存活和发展,也是供电企业最终效益的体现。通过在电费回收中遇到的难点理由提出相应手段与策略,要落实专业部门,负责及时跟踪研究外部环境变化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对潜在的风险进行科学的评估,加强电费风险防范在电费回收中的应用,从而减少电费回收的风险,在提升优质服务、构建和谐供用关系的同时,达到有效回收电费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杨建萍,供电企业大客户管理的探讨,电力需求侧管理.
[2]电力营销基本业务与技能,中国电力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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