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档案部门面向社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深思

更新时间:2024-03-3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一、档案部门面向社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发展历程

(一)档案应急管理原始资料积累阶段(1949—1979)。

新中国建立伊始,党和国家十分档案事业的建立和发展,对地震、洪水等各种自然灾害较为,先后成立了地震局、水利局、气象局等专业性的防灾减灾机构。档案领域也先后出台了文件并成立了相关机构以加强对相关基础性档案工作的管理,为应对各种社会灾害提供档案服务。如1962年6月22日,国务院批转了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管理城市基本建设档案试行情况的报告》,1963年5月30日,国务院批准《全国地质资料汇交办法》,并责成地质部发布施行,1950年成立军委气象局和中国科学院地球物理研究所的联合资料室(气象档案馆的前身),1952年成立了地质资料司(全国地质资料馆的前身),1956年10月成立了国家测绘总局资料馆(国家测绘档案资料馆前身)。这反映了档案部门提升服务社会应对处置各类灾害能力的早期探索,客观上也加强了对地质、气象、水文、城建、卫生等相关领域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使得档案资料在这一时期了记录和延续,为日后防灾、救灾、减灾工作的开展积累了丰富而珍贵的原始档案资料。

(二)社会应急管理体系框架形成及档案部门应急工作的萌芽阶段(1980—2007)。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档案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档案工作在各方面都了加强和完善,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基本建设档案工作的通知》、《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办法,这保证了我国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发展,也使得档案部门应对灾害的服务能力提升。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我国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的轨道。在此社会背景下,包括测绘、煤矿、卫生、交通等各部门对如何加强自身档案应急管理工作能力建设,提升应对社会突发事件的水平进行了认真的深思和务实的探索。国家档案局在2006年制定的《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指出,“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提高档案馆、档案室抵御自然灾害和危及档案安全的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各级各类档案馆、档案室具备安全保管条件。建立完备的档案信息数据备份和灾难恢复机制,确保档案信息数据安全”[1]。
(三)档案自身安全体系建设迅速发展及面向社会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的探索阶段(2008年以后)。
在此期间,档案部门对各类突发事件对档案资源造成的危害,在《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加强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提高档案的容灾及灾备能力,确保档案安全。同时在实际工作中有意识地加强了对社会应对突发事件工作中形成档案的收集积累。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2008年5月国家档案局发布了《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抗震救灾工作中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确保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2]。2008年8月国家档案局发布了《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要求各级档案部门要有效预防、及时处理和解决档案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维护档案工作正常秩序,确保国家档案资源的安全[3]。2010年5月,国家档案局召开全国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建立能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2010年4月玉树地震事件中,国家档案局发布了《关于加强青海玉树震区档案安全保护和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震后档案安全保管保护,同时提出要积极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档案利用服务,将抗震救灾工作急需的档案资料主动提供给抗震救灾指挥部门。从青海玉树地震和发生后档案局发布的两份通知比较后,可以看出,档案部门的应急服务理念发生了变化,玉树地震中档案部门不仅仅提出了保护档案的安全,同时也强调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对社会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发挥档案在抗灾救灾工作中的作用。档案的保护和利用是档案部门两项并重的工作,建立面向社会突发事件的档案应急管理体系,有效参与对各类社会突发事件的救助应是档案部门和今后迫切开展的一项工作。

二、完善档案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深思

(一)建立我国各层级档案部门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档案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我国从到地方的多层级档案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国家档案局是档案部门应对社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地方各级档案局是各地区档案部门应对社会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可成立包括应急领导机构、应急指挥机构、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协调机构、应急支持保障等部门,工作中承担档案部门应急管理的政策、规章和规划的制订,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制、运转机制、应急法制建设,协调指导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工作,并指导下级档案部门应急管理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协调和督促检查相关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各级档案局及其下辖的各应急管理机构应建立档案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聘请包括档案、计算机处理、应急管理等领域内的相关专家组成档案应急管理专家组,为档案部门应急管理提供相关决策倡议,必要时直接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

(二)提升档案应急信息资源的服务能力。

1.加强档案应急资源的收集。档案部门在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档案应急服务意识,加强对各类社会突发事件的调查研究,调整和明确规定各领域内的档案归档范围,确保交通、民政、城建、农业、林业、气象、水文等部门相关档案归档资料的完整性。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的应急风险意识普遍提高,建立了各类风险隐患预警档案,档案部门应抓紧将这档案接收归档。在加强对各类与应急管理相关档案的接收与征集等日常工作的同时,要提前介入到各类突发事件中,对突发事件中相关档案工作实施监督、指导和制约。将包括突发事件本身的信息、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应急部门制定的各项紧急处置方案、紧急处置方案的实施过程、效果评估等与突发事件相关的档案信息进行全面及时地收集、移交和接收。以上工作,一旦突发事件发生,档案应急管理部门就可以利用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相关档案信息,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应对处置,同时还可借鉴以前发生过的类似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为处理突发事件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支持。

点赞:30464 浏览:135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