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农产品品牌营销:统筹陕西城乡发展有效路径

更新时间:2024-01-0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统筹城乡发展是党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开展农产品品牌营销,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带动力量,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路径。文章在品牌的理论的指导下,总结出农产品品牌营销与统筹城乡的关系,分析了陕西省农产品品牌营销中存在的理由及其理由,重点探讨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路径及具体策略,即实施农产品品牌营销战略和农产品品牌的营销组合策略。
[关键词]统筹城乡;农产品;品牌营销;陕西
[]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4)02-0075-04
统筹城乡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解决新阶段的“三农”理由,具体说就是减少城乡差距、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农业人口主要的收入来自农业生产,要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发展农业是一个根本的策略。城乡统筹发展可以为农村地区提供硬件与软件上的支持,相当于为农业输血,但是,输血只能解决暂时理由,农业的长足发展仅靠几次输血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让农业产生自己新的造血能力。大力开展农产品品牌营销,让农业具有自己新的造血能力、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路径。

一、农产品品牌营销与统筹城乡的关系

(一)开展农产品品牌营销,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来自龙头企业的拉动,品牌就是龙头企业的通行证。依靠品牌的辐射扩散效应对企业产生强大的牵引带动、真正起到龙头作用。同时,开展农产品品牌营销,有助于提高生产经营者的管理素质和技术素质,改革传统的农产品生产方式和管理手段,使分散的农产品集中经营、科学管理,形成农业区域合理布局,使土地、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实现优化配置,有利于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开展农产品品牌营销,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

品牌农产品良好的市场形象,有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销售渠道和网络,保持较快的信息沟通,有助于保持农产品销售量的稳定,可以防止农产品的大起大落,有效规避农产品的市场风险。因此,打造农产品品牌的过程就是农产品实现增值的过程,也是提高品牌农产品的商品率和市场占有率的过程,更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过程。

(三)开展农产品品牌营销,是提升国际竞争力的迫切要求

目前,我国农产品生猪、羊毛、蛋、蔬菜、花卉等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然而,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近年来不断受到WTO成员方“绿色壁垒”和“技术壁垒”的限制,这严重抑制了我国农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开展农产品品牌营销,可以打破贸易保护主义壁垒,推动农产品市场准入标准与国际接轨,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崔茂森,2009)。

二、陕西省农产品品牌营销中存在的理由及其理由

近年来,陕西省在农产品品牌工作中作了许多积极探索,取得了较大成绩,出现了一批陕西人家喻户晓的农产品品牌或地理标志认证,例如,周至的“秦美”牌猕猴桃、临潼的“临绿”牌石榴、阎良的“馥康”牌甜瓜、“韩城大红袍花椒”、“紫阳富硒茶”、“洛川苹果”、“米脂小米”等,但作为西北地区的农业大省,陕西省精品名牌农产品的发展相对还是比较滞后。例如陕西银桥乳业,虽然在陕西知名度较高,但在外地的超市商场却乏人问津,其集团年销售量仅是同行业蒙牛乳业集团的十分之一。

(一)农产品品牌营销中存在的主要理由

1.已注册的农产品品牌规模小且市场占有率低。陕西省已经注册的农产品品牌大多数是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协会为主体注册的,由于生产和经营缺乏规模效应,市场供应不稳定,导致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较高,很难建立自己的市场营销渠道,也难以形成稳定的市场占有率,因此某一品牌对市场的影响力就弱。某些地方,一个特色农业往往出现众多品牌抢注现象,牌子太多、太杂,冲淡了品牌效应,不能形成品牌的合力,因此,市场占有率不高。
2.地理标志资源未能充分挖掘利用。陕西省蕴藏的大批各具特色的农副产品,在全国甚至世界范围内有着良好的声誉,如秦镇凉皮、耀州青瓷、蒲城酥梨、岐山臊子面、凤翔泥塑,陕北的延安酸枣、延川红枣、甘泉豆腐、绥德石狮等,还有陕南的勉县大米、留坝西洋参、略阳杜仲和天麻、平利绞股蓝、白河黄姜以及商洛丰富的药材资源等,至今没有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缺乏品牌的市场化运作,仅仅停留在特色产品的层次上,没有创出全国知名农产品品牌来,难以统一管理和宣传,难以发挥出应有的品牌效应。
3.农产品品牌市场影响力弱。在品牌化趋势的影响下,虽然一些农产品也获得了省、市名牌称号,但在国内外市场上真正享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较少。很多初级农产品如水果、鲜肉和鸡蛋等纷纷注册了商标,但大多数只是重视商标的识别功能和促销功能,品牌的差异化和独占性不突出,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品牌联想度等较低,品牌的价值、文化、个性等内涵属性没有充分发挥,所以品牌力弱,能与“雀巢咖啡”、“新奇士”等国际知名品牌相抗衡的几乎没有(穆俊峰、穆俊秋,2010)。
4.农产品品牌促销力度小且手段落后。目前,虽然大多数企业及农户已经认识到“好酒也怕巷子深”,开始重视对农产品的促销活动了,但大多数农产品的促销途径仍然只是利用传统的广告媒体和终端促销,缺乏整体的促销组合设计思想,导致促销活动缺乏系统性、针对性和独特性,促销效果不理想。
5.农产品品牌主体不明。陕西省虽成功认证了多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但这些国字号的品牌大多是政府出资认证的,而政府并不是品牌建设的主体,品牌的主体可以是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销售者或其组合体或组织。由于没有明确的法人主体,使已经认证的品牌成为一个区县的公共品牌,农户、相关的企业、协会只愿意“搭便车”使用标志,不愿意在品牌维护、宣传、包装、打假,以及相关标准的推广方面投入。(赵守东,2008)大量的假冒的农产品品牌充斥市场,严重损害名牌农产品的市场形象,并削弱了品牌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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