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议内蒙古农业保险绩效评价

更新时间:2024-02-1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选取内蒙古各盟市从事农业保险工作的基层工作人员为研究对象,利用实证调研获得的109份有效调查问卷,系统、深入地研究基层工作人员对内蒙古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效果的评价情况。实证分析内蒙古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的目前状况,以及工作在基层的开展过程中遇到的理由,从而以基层角度对内蒙古农业保险的实施效果进行绩效评价。
关键词:农业保险;绩效;评价
1673-291X(2014)06-0155-03
引言
基层农业保险工作人员是农业保险的主要实施者和供给者,他们既肩负着农业保险制度的贯彻实施重任,又承担着大量具体的农业保险产品的供给工作。他们既对现有农业保险制度条款非常了解,也深刻体验着农业保险实施中各个环节的难点和理由。因此全面、深入、客观地了解基层农业保险工作人员对自治区农业保险工作开展以来的认知、客观评价和满意程度,是农业保险绩效评价不可或缺的内容。
本研究采取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基层人员进行了调查。通过对数据的客观分析,一方面从基层农业保险工作人员的基本特征和工作特征来了解基层人力配备情况,从而客观找出基层人力存在的理由;另一方面从基层工作者这个重要的角度,研究农业保险工作开展以来的存在的理由、产生的作用和效果,进而研究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资金效益以及对农业保险、农户产生的作用。

一、研究目前状况

目前国内外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效果评价的文献比较少。国内外部分学者基于农户角度对农业保险的实施效果进行了实证评价,但是目前没有相关文献从基层工作人员的角度对实施效果进行实证评价。从目前相关研究成果来看,多数学者一方面均认为农业保险必须有政策性支持,但是另一方面目前政策性农业保险还存在着许多理由。
国外的相关学者Goodwin and Smith(1995)认为在农业保险经营上,政府应给予投保者予以政策性的倾斜 [1]。Miranda 和Glauber(1997)认为只有在政府财政补贴的条件下,私人保险公司才能够去经营[2]。Bruce A.Babcock 和 Chad E.Hart(2005)认为政府通过提高保费补贴能够更好地实现引导农户购买更高保障的农业保险,提高保费补贴的主要效果是能够消除农业生产者购买更高保障水平农业保险的顾虑 [3]。
国内的相关学者甘亚冰(2010)认为政策性农业保险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存在财政补贴比例低且结构单一,税收优惠力度不足,巨灾风险基金规模小,财政在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中缺失理由[4]。朱阳生(2011)认为农业保险中的支持政策最终都会实现社会效用的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绩效正逐渐体现[5]。李婷(2011)认为农业保险在稳定农作物产量、稳定农户家庭收入、增强农业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确实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还未具有明显的长期效果 [6]。

二、数据来源与样本特征

(一)数据来源

本文研究的样本数据主要来自课题组实地调查获得的调研问卷。调查通过采取随机抽样的策略,获取第一手数据资料。调查过程共发放129份问卷,收回110份问卷,回收率85.3%。经过分析筛选获得109份有效问卷,有效率99.1%。

(二)样本特征描述性统计分析

通过分析基本特征发现,样本中男性比例为82.57%,女性比例为17.43%。样本人员的年龄平均为42岁,标准差为7.3,其中年龄主要集中在41~50岁,占总样本的47.71%,年龄比例分布比较符合正态分布。样本人员的学历包括高中、大专本科、硕士,其中大专或者本科学历的受访者在样本中的比例最高,为93.58%,由此可见,从事农业保险的基层工作人员绝大部分具有较高的学历,基本可以达到大专或本科水平,从而反映基层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
通过分析工作特征发现,被调查人员主要为政府财政部门、农牧业部门和县级政府、党委等其他部门的官员以及保险公司的经理和员工,其中农牧业部门的有38人,占34.86%;财政部门的有26人,占23.85%;党政机关、政府、疫病制约中心等其他政府部门的有7人,占6.43%;基层保险公司的有38人,占34.86%。此外,通过调查基层工作人员从事农业保险工作的年限发现,样本人员工作年限平均为三年,这是因为大部分从事这项工作的基层人员是从200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就开始工作的。

三、基层工作人员对农业保险的绩效评价

(一)制度体系评价

通过分析研究基层工作人员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制度的合理性与健全性的满意度评价发现,表示比较满意的比例最高,占58.72%;表示非常满意的比例其次,占21.1%;认为一般满意的比例排在第三位,占14.68%;此外,有4.59%的人对农业保险制度的合理性和健全性比较不满意。
通过分析基层人员对农业保险规章条款的合理性与健全性的满意度评价发现,表示比较满意的比例仍然最高,占61.47%;有21.1%的人满意度为一般;有11.93%的人认为非常满意;4.59%的人认为比较不能令人满意;只有0.92%的人认为其令人感到非常不满意。
通过分析基层人员对农业保险组织体系建设的合理性与健全性的满意度评价发现,大部分的基层人员表示非常满意,占66.06%;但是仍有部分人员认为组织体系的合理与健全程度让人只能一般满意,占22.02%;表示“非常满意”、“比较不满意”、“非常不满意”的人员所占的比例较小。

(二)资金管理评价

通过分析基层人员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各级政府负担比例分配的合理性评价发现,58.7%的人认为比较合理;11.9%的人认为合理程度一般;11.9%的人目前的分配比例比较不合理,由此可见,基层人员对此项可以达到基本满意程度。通过分析基层人员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落实到位情况进行评价发现,55%的人认为比较令人满意,22%的人认为令人非常满意,13.8%的人认为一般满意,认为非常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人所占比例很小。

(三)保险投入评价

通过调查研究发现,被调查人员中有48.6%对农业保险工作的人力资源投入力度表示比较满意;22%的人表示非常满意;18.3%的人认为相关部门的人力投入力度一般;8.3%的人认为相关部门的人力投入比较不能令人满意;0.9%的人表示非常不满意。
在资金投入方面,被调查人员中有44%的人认为相关负责部门对农业保险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表示比较满意;25.7%的人认为相关部门的资金投入力度一般;20.2%的人表示非常满意;5.5%的人认为度令人不太满意;此外,有0.9%的人表示非常不满意。

(四)保险流程评价

调查数据显示,基层农业保险工作人员对现行农业保险的承保面积、投保农户的覆盖程度给予较高的评价,其中有65.2%的人认为目前承保面积覆盖程度全面;70%的被调查者认为农业保险的农户覆盖率全面;而被调查者对现行农业保险的承保产品覆盖度的满意程度相对较低,只有50%左右的被调查者认为承保品种全面约25%的被调查者为现有农业保险承保品种不建全面。基层农业保险工作者认为内蒙古农业保险应该增加的农畜产品包括蔬菜、设施农业、杂粮及经济作物。另外,基层农业保险工作人员对勘查定损环节的评价较低,有64% 的被调查者认为目前农业保险工作的勘察定损环节存在一定理由,需要进行不同程度的完善。
此外,有较大比例的受访者认为目前农业保险的理赔模式需要进一步改善。数据显示:有51.4%的被调查者认为理赔模式需要改善,其中8.3%的被调查者认为目前的理赔模式非常需要改善。

(五)财政补贴作用评价

通过分析基层人员对财政补贴在农业保险工作实施中产生的作用评价发现,绝大部分人认为产生了很大的作用,其中,认为作用非常大的样本比例最高,占45.9%;其次是认为作用比较大的被调查者,占39.4%;认为作用程度一般、不太大和没有作用的比例非常小。
通过分析基层人员对财政补贴在农户购买农业保险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评价发现,认为作用非常大的比例最高,占55%;认为作用比较大的比例次之,占35.8%;认为作用程度一般的比例较小,仅为6.4%。

(六)农业保险效益评价

通过考察基层人员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的评价发现,大部分基层工作人员都认为农业保险带来了很大经济效果:一是保障农民收入,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以来,取得的最重要的经济成果就是通过保险减轻了因灾害给农牧民造成的损失;二是稳定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保险保障了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稳定了农村社会经济;三是推动农村保险业发展,农业保险发展过程中,带动了农村保险事业的发展。
另外,被调查人员认为农业保险也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一是强化财政支农惠农效应;二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受灾农户得到投入物化成本的补偿,推动和稳定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三是恢复农业再生产,农业保险有利于避灾农业的建立;四是保障农村社会稳定,通过农业保险政策,使得受灾农民能够获得经济补偿,进而安抚灾民的情绪。
结论和策略倡议
(一)结论
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基层农业保险工作人员认为保费补贴对农业保险的广泛开展具有多方面的支持作用,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开展四年来,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目前的农业保险在制度建设和具体实施环节还存在着一系列理由。因此,本文研究得到以下五点结论:
第一,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取得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基层工作人员普遍认为以政府保费补贴为特征的农业保险实施四年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农业保险体现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体现党和政府对三农的大力支持。政府财政补贴农业保险,是农业保险事业的顺利开展的保障。农业保险可以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具有推动作用农业保险可以促使专业性农业保险人才的培养。
第二,农业保险条款设计与实际工作脱节。农业保险条款规定承保到户,这与国内农户众多、分散经营,保险工作人力资源缺乏的社会现实相矛盾;种植业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品种不能充分满足各地区的参保需求;保险责任范围存在理由,种植业保险责任范围中的病虫害灾害应该进一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保费补贴资金管理体系不够健全。部分盟市旗县政府认为其对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过高,超过当地财政的承受能力,因此地方政府实行根据财政补贴金额确定保险规模,给农户“分配”承保面积的政策,导致许多农户的保险意愿无法满足的理由。旗县级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程序过多,目前各级政府财政补贴资金都要从旗县划拨,导致了保险补贴资金到位的时效性较差。保费收入资金管理缺乏相应的规章制度,导致农业保险结余资金的管理没有可依据的政策,不利于农业保险结余资金滚动,降低了政府保费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四,农业保险实施过程存在一系列理由。目前农业保险具体实施过程中在承保、查勘定损、理赔等环节均存在一定理由。种植业保险承保环节主要是承保方式应以村为单位,承保的时间较短,对受灾农作物确定损失程度比较困难,承保的品种范围窄,部分地区承保面积受到限制,养殖业保险承保过程中面对着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理由。勘察定损环节中,大部分地区进行勘察定损时不能够做到逐户逐地块进行勘察,这主要因为农业保险覆盖面广,涉及参保农户众多,尤其遭受普发性灾害,如大面积发生旱灾等情况时,落实到每一个农户的每一个地块的查勘定损在实际工作中几乎难以做到。另外,灾害进行定损时没有充分的客观依据和科学技术手段衡量,导致了农作物的受灾面积和产量的损失程度没有科学、客观的策略进行衡量。在赔付环节中,许多地区的保险公司在对农户进行理赔时均是协议赔付,由于当地资源、气候等多因素制约,按照保险条款进行赔付并不十分符合保险原理,导致保险公司无法经营。因此,保险公司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采取协议赔付的模式进行理赔。协商赔付不能长久实施,一旦局部出现协商不妥,会导致整个农保规则失效,甚至隐含过多不稳定隐患。第五,农业保险人力资源不能满足需求。目前农业保险的人力资源与农业保险事业的发展不匹配,从事农业保险基层工作的人员数量不足。由于从事农业保险基层工作非常辛苦,更加导致了在保险承保、勘察定损等具体工作中基层保险公司人员的配备不足。

(二)策略倡议

根据研究结论,为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工作,发挥农业保险更巨大的作用,本文提出以下策略倡议:
第一,加快农业保险制度的完善,健全农业保险管理体制。农业保险的发展离不开法律制度的保障。由于农业保险业务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在国家的《农业保险法》尚未制定出台的情况下,可先制定适合自治区农业保险开展的暂行条例与法规,从政策、制度、实务等多个方面对农业保险予以规范和规定,把已有的农业保险发展的良好经验和做法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明确政府、公司、农户在农业保险中的地位、作用,从而为农业保险的顺利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第二,进一步优化设计保险条款体系。倡议通过对农业保险险种的科学论证之后,重新修订和完善现行种植业和养殖业的保险条款,使之与各保险标的的实际情况相符合。对于种植业保险来说,在保险费率方面,应根据各地的地理环境、灾害发生频率及损失程度的不同,实行差别化费率。对于养殖业保险来说,要在全面调查养殖户保险需求的基础上,经过科学的论证,认真总结各家公司实施养殖业保险中的理由及经验,重新界定养殖业保险的保险标的、保险责任范围,科学厘定养殖业保险费率,以提高保险公司对养殖保险的供给意愿和养殖户参保的积极性。此外,将农业保险与其他财政支农惠农政策相结合,可以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信贷支持功效,引导金融资本向农村流动,对农业生产和农村基础建设可起到巨大作用。
第三,加快农业保险人才的培养。目前从事农业保险的人员虽然对保险都精通,但对农业生产、农业技术知识都缺乏。农业保险在承保和理赔时都具有较强的技术性,保险公司要重视农业保险业务人才的培养,通过各种培训、学习,让农业保险专业人员迅速掌握相关领域知识体系。
参考文献:
[1] Goodwin,Barry K and Vincent H.Smith.The Economics of Crop Insurance and Disaster Aid[M].Washington DC:The AEI Press,1995.
[2] Miranda.M.J and J.W Glauber,System is Risk,Reinsurance and the Failure of Crop Insurance Market,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 on 79,1997 February.
[3] Bruce A.Babcock and Chad E.Hart Influence of the Premium Subsidy on Farmers’ crop Insurance Coverage Decisions,Center for
Agricultural and Rural Development,Iowa State University,April 2005.
[4] 甘亚冰.中国现行财政支持农业保险政策绩效评价[J].黑龙江对外经贸,2010,(1).
[5] 朱阳生.湖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运转中的绩效研究[J].北京农业,2011,(5).
[6] 李婷,肖海峰.中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效果评[J].技术经济,2011,(4).
[责任编辑 陈凤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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