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知识产权制度风险与法律制约

更新时间:2024-04-0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二十一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国家的政治经济和人民的生产与生活离不开知识和技术的发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知识经济在我国社会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逐渐超越物质文化经济成为我国经济的主导产业。在知识经济如火如荼的发展过程中,知识经济的制度风险与法律制约成为人们普遍关心的理由,本文将对此展开具体的讨论。
关键词:知识产权;制度风险;法律制约
知识经济的发展,既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又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开放的经济形式,其市场准入门槛相对较低,知识经济产业面对着严峻的竞争。知识经济产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暴露出一系列的理由,需要进行严格的制度风险防范与法律制约。

一、知识产权的制度风险

知识经济的发展依托信息技术和基因技术,深刻地转变了人类社会的生产和生活活动,其在发展的过程中优点与缺陷并存。知识经济的优点不言而喻,其发展的缺陷却给人类社会的发展造成了不小的损失。这些损失主要体现在知识经济的产权理由上。
具体来说,知识产权的制度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知识产权决策的制度化风险。知识产权的制度风险与一般的风险不同,其主要表现为以国家为单位的知识产权的弱化与边缘化。由于东西方的文化存在巨大的差异,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是为发达国家的经济服务的,而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的制定与保护实施则是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服务的。二者在知识产权决策的制度化风险的理由上有着本质的区别。这种区别表现在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社会的发言权受到限制,其知识产权的保护缺乏严重的文化土壤,在借鉴外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中,由于照搬照抄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使得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理由得不到有效的贯彻和实施。
其次,知识产权技术的制度化风险。当今社会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主要是经济和科技的竞争,顺应时展而产生的知识经济在推动经济向前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一系列的技术性的知识产权理由。现代社会的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的是信息技术和基因技术,这在信息技术和基因技术的发展过程中是必要的,但由于信息技术自身的独特性使得信息技术的保护与泄露存在相通性。在对技术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中,需要对知识产权的界定和技术独占性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
最后,知识产权运作的制度化风险。现代社会的知识产权制度是为保护信息技术和基因技术而制定的一种新兴的保护制度,随着经济发展范围的扩大,这种保护制度在全球范围内得到较大程度的应用。知识产权制度在运作的过程中,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第一个方面,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在发展与运作的过程中存在失衡的理由。由于发达国家对经济的主导性,知识产权制度在运作的过程中明显地偏向于发达国家,这使得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受到一定程度的威胁。第二个方面,知识产权制度在国际社会和国际市场运用的过程中存在与其它制度相冲突的理由。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制约措施

知识经济的发展使得知识产权的保护从信息技术和基因技术的保护向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各个领域延伸。使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需要以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为依托。
具体来说,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制约体系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国际社会通用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建设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包括私法和公法,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使用的私法和在国际社会使用的公法。在建立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时,应明确我国宪法的根本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将知识产权的保护上升到我国宪法的高度,上升到对公民的基本权利进行保护的高度,有利于知识产权在我国范围内的运作,更有利于国家相关的法律部门对知识产权法律的制定与维护。
第二,保证知识产权制度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效性与合法性。保证知识产权制度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效性和合法性是我国知识产权体系构筑的主要目的。针对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存在的一些不足,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还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改革与完善。通常情况下,我国使用的笼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已满足不了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要求,对知识产权具体法律条例的细化是提高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效性与合法性的关键。
第三,为知识产权的运作提供良好的环境。为知识产权制度的运作提供良好的环境需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弥补和完善;首先,完善知识产权的诉讼证据制度。在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私法的运用中,对涉及到侵权的知识产权理由,较为常用的是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在使用的过程中,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其次,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程序。在进行知识产权诉讼的过程中,应对举证的期限加以限定,对不符合举证程序的行为给予一定的惩罚和处理。这不仅是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完善,更是对知识产权诉讼程序的尊重;最后,对知识产权举证过程中出现的具体理由进行具体分析。知识产权理由在举证的过程中,受收集证据的困难性和诉讼程序的复杂性的影响,举证过程中常常出现各种意外情况,对举证环节的具体理由进行具体分析,是保证知识产权制度合法更合理的关键。
三、结束语
本文是对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风险和法律制约的研究,文章分为两个部分对此作出了介绍,第一部分主要是对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存在的风险的介绍,总的来说,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存在决策制化、技术制度化和运作制度化的风险,这三个方面的风险给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造成了严重的不便。第二部分是对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约措施的研究,文章亦从三个方面对此作出了介绍,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国际社会通用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建设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保证知识产权制度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效性与合法性;为知识产权的运作提供良好的环境等,希望文中的观点能为我国知识产权的运转与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段新.浅谈知识产权的制度风险与法律完善[J].今日湖北(中旬刊),2013,(2).
[2]吴汉东.知识产权的制度风险与法律制约[J].法学研究,2012,04.
[3]吕明瑜.论知识产权垄断法律制约的理论基础[J].河北法学,2009,02.

点赞:33635 浏览:156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