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叙述生命体验艺术

更新时间:2024-01-3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红高粱》是莫言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他在小说里主观地改造经验,抒写着一种表演性的生命体验;作用和生活事件出现了割裂,超越于自然的“红高粱精神”救赎了被挫伤的生命。
关键词:《红高粱》 体验 救赎 生命
莫言本质上是一位艺术家而非思想家,他有着艺术的自觉天性,他是凭着艺术感觉创作,而不是思想和理念。“用感觉”创作正是莫言创作个性的显现。小说《红高粱》最能充分体现这一点,而且莫言本人对此也极为认可。

一、一种表演性的生命体验

一遍遍地读《红高粱》,我总是忘不了那似火燃烧般的红高粱,忘不了在那块红色的高粱地里上演着的一幕幕生死之剧。在这个过程中,莫言想在最本真、最直接的作用上把握生命。他创造了痛苦和狂喜、失望和希望,他创造的是对整个生命的体验,其中最奇妙的就是人的精神。人的精神,或灵魂,最为形象的表达莫过于“火”的比喻。在中国,汉代桓谭就提出“精神居形体,犹火之然烛矣”,此处的精神虽然更多地指代火焰燃烧的光,然而中国人对精神的形而上比喻其实主要不是火焰的光明,而是“气”,是《红高粱》里奔腾着的土匪气,洋溢着的英雄气,是一股阳刚之气。
在《红高粱》中,最能震撼人心的是“我奶奶”死的那段精彩描写:
奶奶感到疲乏极了,那个滑溜溜的现在的把柄,一生世界的把柄,就要从她手里滑脱。这就是死吗?我就要死了吗?再也见不到这天,这地,这高粱,这儿子,这正在带兵打仗的情人?声响的那么遥远,一切都隔着一詹厚重的烟雾。豆官!豆官!我的儿,你来帮娘一把,你拉住娘,娘不想死,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你放了我吧!天,你认为我有罪吗?你认为我跟一个麻风病人同枕交颈,生出一窝癞皮烂肉的魔鬼,使这个美丽的世界污秽不堪是对还是错?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辐,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不怕罪,不怕罚,我不怕进你的十八层地狱。我该做的都做了,该干的都干了,我什么也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世界,我的天哪……①
每次读到这里,人们都会从心底升起一股悲壮豪气。莫言在这里体验到的,并不是一个罪恶女人的毁灭,而是人的生命的充实。也许莫言也不知道生命到底为何物,他也不是要做出什么“一劳永逸”式的解答。历史上一切的回答和解释都透出时代的幼稚,只有“描述”在推进着人们对于精神的无穷无尽的理解,但描述需要的不是全面的专业知识,而是体验。对于莫言而言,他体验到纯种的“红高粱”精神。② 随着体验的深入,人们会发现一切体验都是对体验的体验,就像莫言把作品的人物、形象、角色作为自己的灵魂来体验一样。这种体验既是个人的,也是对大众的,而体验本身具有一种表演性结构。理解这一点其实并不难,莫言自己曾反复说过:“童年的印象特别深刻,终生难忘”,“苦难的童年是作家最好的学校”。在一篇谈创作的文章中,他也曾这样说起:“我近年来的创作,不管作品的艺术水准如何,我个人认为,统领这些作品的思想核心,是我对童年生活的追忆,是一曲本质是忧悒的、埋葬童年的挽歌。”所以长大后,当莫言把童年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写成小说时,就变成了对童年生活体验的再次体验,是一次表演性质的体验,就像是一个大人饰演一个小孩,而他始终在舞台上表演。红高粱就是这个舞台,生命的强力是其唯一的领舞者。其实这些回忆即便充分展开,也并不总是等同于作者的童年生活,所谈论的只是空间、片刻和非连流性。具体说来,在《红高粱》里没有采用线性时间叙事,而是彼此相对独立的图像,可当它们并置一处时,就产生了一种蒙太奇效果——不同要素互相并列,在其中,没有哪个要素凌驾于其他要素之上。因此作品自身的作用并不镌刻在生活事件本身的表面,而在它们的缝隙间,即各要素之间的时空的交集。巴赫金早就告诉我们,小说中时空交会的定点,往往是叙述动机的发源地。从这个作用上讲,《红高粱》是巧妙地做到了空间叙事压倒时间叙事,这也正是莫言在其作品和写作中表现出来的独有特色的文学技巧。
《红高粱》在结构、语言与感觉爆炸等表意策略上也值得一提。莫言对色彩的感觉尤为细腻,喜用红色,常常造成一种热闹的效果,表明莫言精神上更贴近于世俗人生(有时红色的使用,也使得莫言笔下的背景笼罩上一股粗犷悲壮的气息)。活泼的比喻、拟人、拟物,再配以丰富的想象力,共同创造出《红高粱》富有生机的醉人气氛。莫言的想象常常与众不同,其中对于“月”的想象在小说里尤为显眼。“余占鳌的头皮被冲刷得光洁明媚,像奶奶眼中的一颗圆月”;“沉重的勃朗宁把他的红布腰带坠成一牙残月”;“孳生着大量蚊虻蛆虫的半月形湾子边”;“月亮般的车轮飞速旋转”;“月亮般透明的大窟窿”;“蹄铁像残月一样闪烁”;“腰带垂成一轮下钩月”等,喻体清新别致衬托出了本体形象灵动的本色。除此之外,对于“死”的想象更是莫言童年梦幻的重温。余大牙像木桩一样被砍掉脑袋,任副官擦抢走火,奶奶被射穿倒在红高粱上,每一种死亡都是一种梦,一种时间的穿越。“长方形的头颅”,“长方形的骡马头骨”,“长方形大牙齿”等感觉同样令人咋舌!语言的俏皮,既中和了小说的严肃氛围,也透出了莫言出身于农民的痞气,如“一时间鸦雀无声,听得清那条大狼狗哈达哈达的喘气声,那个牵狼狗的日本官儿放了一个响亮的屁”;“奶奶那天身高一米六零,体重六十公斤”等。小说多处段落还存在着前后乖离的话语,诸如“我的母亲也是小脚……人脚自由万岁”;“我想,千
里姻缘一线牵……也彻底转变了我奶奶一生”等,类似于说书的独立抽出部分,对主人公情绪的影响缺少内在必定性。

二、救赎被挫伤的生命

从伏击日本车队到奶奶被逼出嫁,从爷爷奶奶红高粱地里野合到罗汉大爷被剥皮示众,从下河捉鳖到余大牙被砍脑袋等,莫言在《红高粱》中讲述着一个又一个故事,而在故事的世界里,作为“生活作用”的某种东西一直存在。只是事件本身的客观性质不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事件在小说家的无意识的记忆中时不时地现实化的偶然方式。故乡的风景成了莫言小说中的风景,故乡的传说与故事也变成了他小说中的素材,无怪乎莫言在一篇文章中写道:“历史在某种作用上就是一堆传奇故事。”这些故事都是经他改造过的。《红高粱》里没有进行主体化的讨论,作用和生活事件出现了割裂,出现了作家把目标固定下来加以改造的创造性记忆。此即卢卡奇在《小说理论》中所说的,小说家的任务就是主观地改造经验。发生在红高粱地里的杀人越货、抢男霸女,江湖的快意恩仇,抗日的血泪牺牲,草莽英雄儿女等,莫言能动地将这些过去集体意识混合着想象力营造出一股“阳刚之气”。这种创造性的写作,使得过去一代人和当下这代人的对话成为可能。我们祖先的启迪和抗争,以及镌刻在我们的文化遗产中的永恒的精神,成为救赎被挫伤的生命的力量。
20世纪80年代文坛出现了“寻根文学”热潮,作家们特别关注与自然万物有灵论关系的再创造。大自然不再仅仅被看作写作技术开采的资源,它本身被赋予了灵魂,象征着一种精神。许多作家认为,那种原初的存在联系着人的自然存活状态。在那种原始状态中,在人和自然未完全分化的统一条件下,出现了波德莱尔所说的自然回视人的能力,即自然的灵氛特征③。
如果说文学要寻“根”,那么莫言也不过是给出了属于自己的一种答案,他把目光投向了生他养他的高密东北乡,并不显得比其他作者高明许多。但关键不在于“根”,而是“寻”。在红高粱地里,人与自然虽然融为一体,但是故事中的人却敢爱敢恨、敢作敢当、敢于斗争,不是原初社会的蛮力,而是超越于自然的生命强力。自然的人和自为的人,是生命不同的两个基本层面。生命在自为的超越性追求中,可能萌发出形而上的诗意追问,在超越土地的神往中获得作用的慰藉;也可能在仍是现实的层面上建构超越自然状态的历史理性,从而把个体的存在与社会事业、历史时间、民族国家等紧密相连,因此也获得另一种作用的慰藉。莫言的《红高粱》就是在这两个作用上给出了迥异于其他人的答案。
小说是一种叙述生命的艺术,莫言的《红高粱》就是如此。
① 莫言:《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8期。
② 雷达:《历史的灵魂与灵魂的历史——论红高粱系列小说叙述生命体验的艺术相关范文由写论文的好帮手www.808s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的艺术独创性》,《昆仑》1987年第1期。
③ “灵氛”是“无意识回忆之中自然地围绕起感知对象的联想”。
参考文献:
[1] 莫言.我为什么写《红高粱家族》——在《检察日报》通讯员学习班上的讲话[A].小说的气味[C].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2003.
[2] 邓晓芒.灵之舞——中西人格的表演性[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9.
[3] [美]理查德·沃琳.瓦尔特·本雅明:救赎美学[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
[4] 李玲.中国现代文学的性别意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
作 者:赵海帮,南开大学201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现当代文学。
编 辑:赵 斌 E-mail:mzxs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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