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促进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发展

更新时间:2024-03-0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自2005年国家批准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为全国首批13个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以来,海西全面确立了“突出资源特色、强化技术创新、培育优势产业、实现循环发展”的基本思路及“开始即循环、生产即清洁”的发展理念,试验区建设取得初步成效。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以盆地内现有的石油天然气化工、盐湖化工、有色金属、煤炭等工业为基础,已初步构建盐湖化工、油气化工、煤化工、有色金属、特色生物、新能源开发六大循环产业链基本架构。近年来,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经济呈现良好发展势头,税收收入也随之出现了大幅增长,地区经济发展与税收收入呈现出良性互动态势。当前正是实验区抢抓发展机遇、实现“四个发展”的关键时期,作为税务部门,如何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促进实验区经济发展,笔者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税收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相关性

经济是税收的源泉,经济决定税收,而税收又反作用于经济。这是税收与经济关系的一般原理。对税收与经济增长进行相关分析,首先就要选择能代表经济的具体指标,虽然在影响宏观经济指标中有很多都对税收具有明显的甚至决定性意义,但最能代表经济的规范指标当属国内生产总值(GDP)。GDP是衡量宏观经济成果的总指标,是最大口径的经济税源。根据经济决定税收的理论,直接影响税收规模和速度的指标是GDP的总量、速度和结构。
(一)从总量的角度看经济与税收的相关性。从经济总量的角度来说,一个地区的国内生产总值(GDP)越高,那么政府在参与分配的过程中所取得的量就越大,反之则越小,所有的税收收入都是GDP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结果。2011年,全州实现生产总值481.4亿元,比上年增长19%。税收总收入117.26亿元,同比增长26.19%。“十一五”时期GDP总量达1304.5亿元,年平均增长17.2%,税收收入合计301.71亿元,年平均增长28.56%。税收弹性系数1.66,税收收入随经济总量增长而快速增长,税收增长快于经济发展速度,主要得益于近年来海西经济处于快速发展期和税收征管手段不断增强。
(二)从产业角度看税收与经济增长的协调性。从GDP结构看,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第一产业增加值比重逐年下降,第二产业增加值的比重稳步上升,特别是近几年全州坚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三次产业呈现相互促进、互为支撑的良好态势。伴随着资源开采力度和工业化的步伐不断加快,二、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经济结构日趋合理。2011年,第一产业增加值13.7亿元,同比增长20.7%,税收增长40.91%;第二产业增加值390.7亿元,增长20.5%,税收增长27.47%;第三产业增加值77亿元,增长12.5%,税收增长46.34%。第一、二、三产业对GDP的贡献率为3.1%、85%、11.9%,分别拉动GDP增长0.6、16.1和2.3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由2010年的2.8:79.1:18.1转变为2.8.81.2:16。“十一五”时期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分别为8.8%、18.7%、13%,二、三产业税收平均增长率为29.88%、18.99%。三次产业结构由“十五”末的3.33:74.53:22.14转变为2.8:79.1:18.1。第一产业比重下降0.5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上升4.5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下降4.0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仍是拉动经济和税收的主动力。
(三)从行业角度看税收与经济的相互作用。“十一五”期间,州委州、政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新型资源企业不断投产运营,资源开发由低水平、小规模向高水平、大规模方向转变,由单品种开发和原材料输出型向综合开发精深加工型转变,石油天然气、煤炭、盐化工企业、有色金属等特色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税源相对加快产生,资源性产业的迅速发展,带动着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经济较快发展。2011年,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增加值72.65亿元,同比增长8.3%,税收同比增长24%;煤炭开采业增加值38.48亿元,同比增长50.1%,税收同比增长72.87%;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增加值74.42亿元,同比增长9.4%,税收同比增长-10.32%;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增加值13.59亿元,同比增长32.1%,税收同比增长16.57%。“十一五”期间,石油天然气、煤炭、盐化工企业、有色金属四大行业税收平均增速为20.37%、117.83%、25.14%、37%。煤炭行业税收增速领先于其他行业,与近年来海西煤炭行业的快速发展密切相关。

二、税收摘自:学年论文范文www.808so.com

在促进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作用

(一)为柴达木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持续的财力保障

近年来,海西州税务系统认真贯彻总局“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通过加强税收征管,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切实把经济发展成果体现到税收上来。2011年全州组织税收收入117.26亿元,其中州县两级一般预算收入37.5亿元,占全州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17.31亿元的31.97%。“十一五”期间组织税收收入301.71亿元,其中州县两级完成89.81亿元,占全州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31.97%。“十一五”期间,全州财政收入规模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这是全州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体现,是综合实力增强的标志,是“十一五”跨越发展所取得辉煌成就的直接反映,税收收入的快速增长为柴达木循环经济区发展提供了持续、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柴达木循环经济发展

近年来,海西州税务系统通过积极宣传,辅导纳税人了解税收优惠政策,用足用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了循环经济的发展。2011年,全州减、免、退各项税收28.29亿元。“十一五”期间累计减免和退税111.43亿元。其中所得税减免所占比例最高,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及青政35号文件规定的相关税收优惠。其次占比较高的是增值税,增值税税收优惠主要包括:钾肥先征后退、利用“三废”即征即退、福利企业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节约了大量的可用资金,成为保增长的重要拉动力量,也是涵养税源的重要调控手段。

(三)积极推进税制改革,支持柴达木循环经济快速发展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相关政策。从2009年1月起认真贯彻落实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相关政策,当年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8486万元,409户纳税人受益;2010年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8746万元,593户纳税人受益:2011年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20869万元,775户纳源于:论文www.808so.com
税人受益。此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减轻了企业税负,提高了企业盈利水平,对吸引投资、促进企业结构重组、技术改造、增强企业竞争力在鼓励纳税人更新设备、改良艺术,提升企业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认真落实新的新的起征点政策。从2012年1月1日起,我省营业税和增值税起征点均提高到2万元,达到国家最高上限,9成以上个体工商户免缴增值税和营业税,全州12969户个体经营户受益,据测算201之年将减少税收3008万元。该政策的有效落实对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繁荣城乡经济,改善民生、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三是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支持柴达木循环经济区小微企业发展。认真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优惠政策,并免征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王本费,2011年,1074户小微企业直接受益。

(四)创新税收征管方式,为柴达木循环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

科学的税收征管手段,既是实施和执行政策的支撑载体,又是规范企业行为,公平市场竞争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海西州税务系统采取多项征管措施,以纳税评估为抓手,进一步夯实征管基础,加大税收征管力度,营造良好公平的收税环境。一是不断提高税收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杜绝“人情税”;二是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改进税源管理方法,促进由管户向管事的转变,实现税源的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三是开展税收风险管理,重点抓好高风险企业的管理,按照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四是有效开展纳税评估,完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建立了纯碱制造、钾肥制造、煤炭开采、水泥制造等重点行业纳税评估模型,探索纳税评估复评、团队式专业化评估的形式全州纳税评估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07年至2011年底累计纳税评估总成果14586万元,在规范税收秩序的同时帮助纳税人化解了纳税风险。

(五)优化纳税服务措施,为柴达木循环经济发展提供高效的纳税服务

近年来,海西州税务系统按照优化纳税服务的要求,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主题,创新服务机制,优化服务流程,健全服务体系,丰富服务内涵,在各个方面开展优质服务。在做好上级规定动作的同时,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通过加强信息与技术的融合,在全州办税服务厅推行“全职能窗口”工作模式,成功了办税服务厅业务拥堵,工作人员忙闲不均、效率低下,纳税人多次排队等难题,让办税服务驶入了“快车道”,营造了良好的办税环境。还探索开展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绿色通道等服务,受到了纳税人的广泛好评。

(六)打击税收违法犯罪,为柴达木循环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近年来,海西州税务系统强化稽查职能作用,重点抓好案件查处和专项检查,有效提升处罚比例和入库比例。2011年稽查查补税款11132万元;“十一五”期间查补入库各类税款45583万元,有力的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增长。同时,着力整治税收秩序,加强税警协作,先后开展了“西格复线专项整治”、“4·09”、“6·10”特大虚等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取得了较大的工作成效和社会反响,有力的震慑了税收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税法尊严,保障了实验区税收和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柴达木循环经济发展的思考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柴达木循环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随着实验区经济的发展,税收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重点是突破组织收入工作上一些传统思维定势,进一步确立组织税收收入与支持经济发展并重的指导思想。一方面,充分考虑经济发展变化和政策性因素对税源的影响,适时调整和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另一方面要注重研究税收政策对扶持经济发展的弹性空间,提出行之有效的促进实验区经济发展的措施办法,促进经济和税收收入的良性稳定增长。

(二)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带动实验区经济税收快速增长

近年来,海西州借助在区位优势、资源禀赋方面具备发展总部经济的优势条件,支持和鼓励大企业、大集团及大公司在州府所在地德令哈设立区域性总部。总部经济借助人才、科技资源丰富,金融服务支撑体系较完善,政府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等优势,中航工业、义马集团等为代表的矿产资源开采、盐湖化工、纯碱制造等行业为主体的综合性工业体系已基本形成。在总部经济模式下,总部经济对区域税收的贡献很大程度取决于总部经济对区域经济增长做出的贡献。总部企业在自身直接创造GDP的同时,还通过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间接创造GDP,总部经济直接和间接地拉动了区域GDP增长,为税收增长提供源泉和动力。总部经济的发展作为实验区经济发展中新的经济增长点,其发展必然带动实验区的税收增长。

(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试验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充分了解掌握影响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环节和主要问题,认真加以解决。进一步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指导工作;进一步规范税收优惠的审批程序和相关制度,不折不扣的为企业兑现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谋划措施和办法,从税收政策扶持上为经济发展、改善经济软环境开绿灯。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好支持和促进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实现国家利用税收调控手段促进经济增长的总目标。

(四)调整税收政策,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伴随着实验区经济的迅速发展,资源的过度开采、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问题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从目前税收工作看,运用税收调节手段防治污染,保护生态平衡,促进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利用税收方式给予经济活动一种政策上的引导,促使纳税人设法进行技术革新或生产替代产品减少污染,可有效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因此提出七点建议:一是改革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适当调整与地方的财政收入分配政策,增加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财力。可以采取提高循环经济试验区主要税种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现有的分成比例的办法。具体为:适度提高增值税州、县两级的分成比例。将中油青海油田分公司上缴的企业所得税由享有100%改为地方共享税,按60%、地方40%进行分配。消费税分成比例由100%调整为60%,地方40%。以增强发展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资金保障,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同时也为资源输出地经济发展增添后劲;二是对太阳能发电给予税收优惠。目前国家对风能电站执行即征即退增值税50%的优惠政策,同样作为绿色、低碳、环保、可再生的能源,太阳能是否可比照风力发电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即征即退50%)给予税收优惠;三是改革现行钾肥产品“先征后返”政策。在现行“先征后返”政策的前提下实行专项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指导下,将钾肥增值税地方分成25%的“先征后返”部分,由财政进行专项转移支付,全部留资源地财政。以便更好地发挥税收对少数民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能全方位的体现上级政府的政策意图,贯彻产业政策,实现盐湖资源的有效配置;四是对实验区造成污染的生产企业治理污染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税收支持。引导和鼓励企业对生产工艺进行改进,减轻企业在生产环节造成的污染;五是取消对资源型企业所得税的直接减免。直接减免将导致经济利益直接流向资源开采者手中,应广泛采用间接式减免。如对固定资产进行加速折旧,对企业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技术开发费用,除据实列支外,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扣除等方法:六是进行资源税改革。使资源税由过去的“从量计征”转变为“从价计征”。从循环经济延长产业链的角度出发,卤水提纯技术日益提高,开采金属镁、钠、锂等产品的技术已趋于成熟,对于这些产品建议征收资源税,以保证资源的综合利用率。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思路,建议将矿产资源补偿费、水资源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纳入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实现资源税费合一按照现行税收分成体制,地方政府可以获得更多的财政收入,从而可以更好地解决资源所在地群众的生存、生活和生产问题;七是建议开征环境税。环境税的研究开征已被写入《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这充分说明环境税问题已经进入了政府部门的视野。目前我国企业在使用资源和环境保护上付出的成本很低,企业欠缴排污费、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情况严重,征收的难度也很大,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法律依据不足。若将目前对企业征收的排污费、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上升为环境税,将使国家对企业排污行为征收相应补偿的法律依据大大加强,将进一步增强这项收入的刚性和稳定性,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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