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述心理契约视角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更新时间:2024-03-1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文章将心理契约理论应用到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研究高校专职思想政治辅导员与学生两个主体之间的心理契约关系,阐述了思政心理契约的定义、特征、构建方式和内容以及维护良好思政心理契约的策略。
[关键词]辅导员 思想政治教育 心理契约
[作者简介]章海玲(1982- ),女,浙江台州人,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医学技术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浙江 宁波 315100)
[]A[文章编号]1004-3985(2014)36-0044-02

一、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契约的界说

心理契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的霍桑实验,然而心理契约这一概念真正被引入管理学领域是20世纪60年代初期。研究者使用这一概念是为了强调在员工和组织的关系中,除了正式的经济契约(体现在雇佣合同中)规定的内容之外,还存在着隐含的、非正式的、未公开说明的相互期望,这一期望构成了心理契约的内容,同样也是决定员工行为的重要因素。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心理契约同样存在并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国一些学者对于“心理契约在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影响”进行了探讨和研究,如高校学生管理中的心理契约研究、高校师生相互期望与心理契约的演进与调控等。但对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最主要的两个主体——专职思政辅导员与学生之间的心理契约研究较少。结合多年工作实际,笔者赞同心理契约双向论学派基本观点,认为心理契约是当事人的期望未通过某种显然的形式直截了当地表达,但双方借助各种心理暗示的方式,相互感知、认可各自的某些期望,并形成的一套隐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也就是有关双方经某种方式的“要约—承诺”暗示,各自的部分期望被对方默契认同的一套权利、义务关系的隐形协议。据此,笔者定义专职思政辅导员与学生之间的心理契约是指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辅导员与学生之间的持续交往互动中,彼此感知对方的期望并内化为对方所提供的责任。对于大多数学生来说,无形的心理契约较之于有形的规章制度更能影响和决定学生的心理、行为和结果。

二、思政心理契约的特征

作为心理契约的一种特殊形式,思政心理契约除具备心理契约的一般特征诸如主观性、动态性、非正式性等特点外,还具备自身的特征。
1.亲密性。专职思想政治辅导员与学生之间是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双方在意的并不是外在的思想教育成效,而是师生关系本身。辅导员的工作成效不能通过量化的考核方式来衡量,他们全过程参与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采用多途径如谈话、微博、微信、讲座等灵活多变的教育方式深入学生内心,实现与学生心灵对话,达到育人效果,这是师生关系特有的亲密性。
2.教育性。教育关系本就是师生关系中最基本的表现。思政心理契约必定包含着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辅导员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思政辅导员的心理预期是把学生塑造成具备完美人格的人,而学生的心理预期是思政辅导员因崇高人格、专业修养而成为其学习榜样。
3.政治性。高校辅导员设立的初衷是让辅导员成为学生的政治“领路人”,随着时代的发展,辅导员的工作定位逐步向思想政治教育转变,但政治性依然是思政心理契约的主要特征。政治将不可避开地渗入构成思政心理契约的要素中,使思政心理契约明显地具有阶级特性,带有一定的政治倾向。
4.非功利性。一般作用上的心理契约是为了实现双方的互赢和互利,带有浓厚的功利色彩。但思政心理契约是非功利性的,契约双方的出发点不是为了自利。辅导员的主要工作是无私奉献的育人行为,思政心理契约的践行没有法律约束的强制性,需要主体双方无私的奉献精神、高度的责任感等。

三、思政心理契约的构建

“文字契约”很难涵盖思政教育过程中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关系,而心理契约正好可以弥补“文字契约”在实施过程中的欠缺。相对于文字制度的冷漠性,心理契约可以使学生乐于接受辅导员的教育和引导,较快地形成正确的价值体系,且能够增强学生的主动性,减少思政教育过程中的阻力,达到辅导员与学生双赢的最佳成效。
心理契约的构建由双方主体之间互动完成,这种隐性协议是双方心理沟通中达成的合作意向,若各自的期望或信念未让对方感知且得到对方认可,那只是一厢情愿。笔者认为,辅导员与学生之间的相互期望是双方达成思政心理契约的前提条件。思政心理契约构建的内容也是建立在相互期望的基础之上,部分期望在缔约过程中实现为双方的责任,从而达成相应的思政心理契约。基于以上认识,笔者构建出如下图所示的思政心理契约简单模型:
基于以上观点,经过多次调查、访谈,笔者归纳出如下内容:
学生对辅导员的心理期望:关爱、尊重,评奖评优、帮困资助、学生入党等过程公平、公正,指导学生专业学习,帮助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提供就业技巧、就业策略、就业知识,帮助学生提高综合素质等。
辅导员对学生的心理期望:品行端正,责任心、诚信意识、自主意识强,学好专业知识及操作技能,关心集体及公益事业,同学之间互帮互助,具有宽容心、能让利,能正确贯彻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善于领会辅导员思政教育的要求等。

四、维护良好思政心理契约的策略

1.重视有效沟通。首先,要畅通辅导员与学生之间的正式沟通渠道,建立信任、有效的沟通机制。如果正式的沟通渠道不顺畅,会造成不实消息四起、信息沟通权威性下降,使得学生对辅导员的信任度降低。可以通过固定的宣传渠道如网站、宣传窗、公告栏、微博等,发布有关学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公开评奖评优、奖惩资助等信息,定期召开学生会议,及时向学生提供充足的重要信息。
其次,要重视非正式沟通的作用。非正式的沟通是指辅导员与学生之间的日常交流,如日常谈话谈心、学生集体活动、自媒体交流(如微信、)等。非正式沟通具有沟通方便、简洁明了、方式灵活等特点,易于缩小师生之间的代沟。辅导员要善于利用非正式沟通的优点,一方面,利用非正式沟通的机会以学生的视觉、学生的思维向学生传递思政教育的内容;另一方面,通过非正式沟通倾听捕捉和收集提炼学生所表现出来对学生工作的看法、心理需求以及对辅导员的心理期望等,以此作为构建思政心理契约的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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