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金融混业监管破冰

更新时间:2024-02-1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在今年7月召开的一次小范围的会议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发出感叹:“现在可以编整体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但是编不出来金融业整体的资产负债表。”他说,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前,金融统计数据也未能预警。
是什么让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央行副行长头疼不已?全球的金融统计数据为何失灵?潘功胜把理由的症结地归因为,现有的金融监管架构无法将日益活跃的新金融业务纳入监管和统计。
但是,金融王国里灰色地带就要被照亮。8月底,中国人民银行上挂出消息称,国务院批复同意建立由人民银行牵头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该制度的一个功能是,“加强金融监管协调,保障金融业稳健运转。”
国务院以发布文件的形式,把部际联席会议确定为一项制度,在金融业内也掀起波澜,这一动作被广泛解读为,中国金融大部制改革的一次试水。预计最快在今年秋天,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证监会主席肖刚、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将一起召开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
今年3月的“大部制改革”定调之前,“三会”合并的呼声一度响亮,最终因利益协调理由作罢。此番联席会议制度的出台,弥补了混业监管改革缺位的短板。隔离墙倒了之后
“一行三会”的头头们,坐在一起会谈什么呢?
潘功胜在前述会议上已经做出了预告:“过去几年金融创新的速度是非常快的。金融的业态更加多元,金融的产品也越来越丰富,变得越来越复杂。金融市场的交易规模、交易的方式也越来越关联。对新金融的发展是一件好事,对降低交易成本、推动交易、推动经济的发展,从多个方面来说是一件好事情。但是,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对于人民银行来说, 对于银监会来说,也对提出了的课题和挑战。”在传统市场中,银行只管借贷,券商只做证券,保险只卖保险;但混业经营的情况下,各种金融主体的业务相互交叉渗透,虽然提高了竞争效率,扩大了创新空间但也带来风险传递,监管难度增加等理由。
中国农业银行战略规划部宏观经济金融研究处副处长付兵涛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表示,在金融混业的大背景下分业监管模式转变是的。
目前,国内机构的综合经营、交叉经营在扩大,对分业经营造成冲击才开了一个头。今年8月,央行证实,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试点加入央行支付系统,这也是近60年来,第一家加入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的非银行机构。这意味着国泰君安未来将可以从事包括存、汇在内的更多类银行业务。
按照证监会的规定,客户在证券公司开立的“客户资金账户”只是一个虚拟账户,但是一旦国泰君安加入了中国人民银行的支付系统后,游戏规则将彻底转变:证券账户的资金可以不经过银行户头,实现直接买卖股票,并进行其他支付,比如缴纳水电通信费用、网上购物等等。
这只是监管当局对混业经营新近打开的一道小闸门。目前混业经营的大趋势主要体现在,银行、券商、保险之间的交叉持股、混业经营。
在上世纪90年代初,中国大多数商业银行都不同程度地全资或参股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参与了证券和投资业务。由于金融秩序混乱和金融系统的一系列腐败行为,管理层提出了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要求。1995年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了中国金融分业经营的原则和精神。
政策的藩篱,很快被市场力量所逾越。
16家上市银行中,工、农、中、建、交五大行的证券、保险、基金、租赁牌照已经全面布局。
“银行早就被放出笼子了。”一位银行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现在的银行几乎没有明确不能参与的金融业务。为了淡化上世纪90年代混业经营的负面记忆,现在在金融业内的正式文件中都已经改综合经营。
今年以来,加速“全牌照”布局的不仅仅是金融控股集团,各家银行也在积极布局。民生银行在4月份拿到了资产管理牌照;华夏银行金融租赁的子公司也在今年5月开业。
因应市场趋势,早在2002年,国务院批准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平安集团为三家综合金融控股集团试点,被认为是中国金融机构分业走向混业的过渡阶段。
混业经营的好处显而易见:商业银行在贷款时和投资银行在证券承销时可以充分地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从而降低贷款的呆账率和投资银行承销业务的风险;混业经营可以使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其有限资源,实融业的规模效益,降低成本,提高盈利水平;多元化的经营模式将使金融机构利润的来源多样化,从而提高赢利能力和竞争力。
混业经营阻挡,瑞穗证券亚洲董事总经理沈建光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目前“一行三会”所构建的监管格局,导致金融市场的机械分割,不能适应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新情况,形成高效一体化的金融市场监管体系。例如在表外业务中,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而且近些年来金融衍生产品的场外交易发展迅速,均属于金融监管的盲点。然而,银行和证券管理当局似乎都无明确的监管责任。部际协调的磕磕绊绊
银行已经大步迈向混业经营,而监管机构很大程度上依然各管一摊。
仅以金融信息统计为例,目前国内的金融统计信息覆盖私募股权投资以及多种资产证券化业务。此外,金融统计是以机构而非产品统计为核心,缺乏跨境交易横向检测。银行、证券、保险监管当局的金融统计体系的标准、策略不同,导致缺乏良好的关联度,无法形成协调统计信息体系。金融信息共享有限,无法为风险评估判断、决策提供系统性的支持。其结果连央行也无法彻底弄清楚中国金融业的家底到底有多大。
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首度发布社会融资规模这一新指标,对传统的货币供应量数据进行补充,但是该数据公布后,与M1、M2一度存在巨大偏差,也曾引发业内质疑。对此,潘功胜认为,目前的社会融资规模只能是低估了目前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融资的总量,没有高估现有的金融机构对社会实体经济融资的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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